【來稿】芬姨當然幸運,因為認知障礙根本無足夠政策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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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終患者未必能訴諸「幸運」,因為現時本港欠缺為患者及其照顧者提供及早與完善的支援服務。要改革這問題,關乎作為制定今後至2030年的長期護理服務《安老服務計劃方案》的成效。
關注家居照顧服務大聯盟
現實中,又有多少患者能如芬姨般幸運?(《幸運是我》電影劇照)

文:關注家居照顧服務大聯盟

早前看畢電影《幸運是我》後,有一命題值得深思:在《幸》片中段,芬姨(惠英紅飾)到律師樓立遺囑,律師Jeff(周俊偉飾)向芬姨講解若她是獨居老人,一旦被送入醫院後無人照顧,政府將會送芬姨入老人院,而她的物業將由政府承繼,芬姨為此立遺囑將其物業權交予阿旭(陳家樂飾),換取阿旭照顧她到百年歸老——當中帶出不論認知障礙症患者或長者(芬姨兼具這兩種身分),但願有持續照顧,以達居家安老。

最近安老事務委員會就《安老服務計劃方案》第三階段(也是最後階段)進行公眾諮詢,認知障礙症屬其中一個課題,即使現實有患者像戲般有幸身邊有個照顧者終身在旁,但在現時沒有完整的支援政策下,患者與照顧者會否在今次的公眾諮詢後得到完善的支援,絕對是《安老服務計劃方案》其中一大焦點。

政策支援不足 難以及早診斷

要達至居家安老,首要是為患者安排到合適的社區照顧服務,事前需經專家診斷,但患者能否及早被發現是一大問題。不少患者像《幸》中的芬姨般,是到長者中心(戲中是綜合服務中心)使用服務時,經社工(戲中是由吳日言飾演的阿旭同事社工方姑娘)發現後,轉介到專科醫生進行MMSE(簡單智能測試)。因為這種地區性的長者中心能最快接觸患者,因此政府來年推出的「智友醫社同行」先導計劃,由長者地區中心按照醫管局和社署協商的護理方案,為患有輕度和中度認知障礙症的長者及其照顧者提供支援服務。

但問題是現時長者地區中心內有不同類別的長者,患者會否得到專門的治療及支援服務是一大疑問;另一疑問是該計劃只跟進每宗個案半年至1年,需知道治療認知障礙症的服務必須持續並及早診斷,是故該先導計劃的效用實屬疑問。即使有先導計劃,但仍忽略不會到長者中心的患者。因此,要及早發現並提供診斷這一步,在政策上已出現問題。基於政策上的不足,普遍情況是待患者偶然看病時,被醫生發現後才轉介診斷,但已到中期或晚期,錯過延緩患者身心退化的時機。

相信不少患者及其照顧者也等不及政策上的改善,就像《幸》中芬姨般自掏腰包到私家專科醫生的診斷,但費用動輒數千元,非一般家庭可負擔;現實上,不少患者及其照顧者負擔不起該費用,一是到自負盈虧機構花數百元接受評估服務後,被轉介到公營或私營專科醫生評估,或是到私家診所或公立醫院看病後經轉介到所屬的醫院聯網,兩者輪候醫管局老人科或老人精神科專科診斷均需時18至24個月。現實是只有經專科醫生確診,患者才可得到必須的藥物治療。當現時全港約有10萬名患者都輪候服務需時,並據統計推斷到2036年將有28萬名患者,若政策上仍未有增加該類專科醫生的名額,未來輪候時間將以幾何級數上升!

等不及政策上的改善,就只能自掏腰包找私家專科醫生,但不是所有患者也如芬姨般具經濟能力。(資料圖片)

評估機制過時 服務未及全面

診斷這一關已難關重重,其後要負責配給支援服務的機制也是一大難關。如果患者來自經濟能力較高家庭,經專科醫生診斷後,可即時到自負盈虧機構,每月花費數千元甚至近萬元接受認知治療;惟普遍患者來自基層,便要經社署「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下稱「統評機制」)評估後,屬中度或嚴重缺損才可得到社區照顧或住宿照顧服務。然而,該機制的缺陷是以「身體缺損」為主要考慮,忽略了「認知缺損」的重要,只有前者達中度或嚴重缺損才可得到政府資助服務。

觀眾看完《幸》片也會知道,像芬姨這種活動自如、身體沒有殘缺的患者而言,即使在回家路上走失,也難以在「統評機制」下,被確認為中度或嚴重缺損而得到服務。但患者走失這情況不單常在同類電影中如《永遠的愛麗絲》及《昨日的記憶》中「迷路」一段中出現,更是不少港人在報章中常見的新聞。雖則社署打算在更新「統評機制」後,將認知和身體缺損並列考慮項目,但社署更須統計現有多少名不同程度的認知障礙症患者正透過「統評機制」輪候服務,以便制定服務名額及輪候指標,也須重新定義服務的年齡限制(普遍服務的年齡要求定於60歲或65歲或以上,但平均發病年齡為58歲,更有案例是38歲發病),確保患者能在早期確診後,得到及早的治療服務——政府在制定《安老服務計劃方案》時也應考慮這些要素。

患者走失情況不止常在電影出現,更確實在現實中發生。(電影官方Facebook圖片)

實現居家安老 關乎社區照顧

不過,改善「統評機制」只為患者及早獲得治療服務的第一步,居家安老需靠社區照顧服務。芬姨與各長者寧選擇居家安老也不願入住院舍的原因,不外於院舍的質素良莠不齊。因此,患者一是到長者日間護理中心接受支援服務,但事前需經「統評機制」評為中度或嚴重缺損後,並須符合沒有家人同住的要求,更要輪候9個月才有服務可用,對於身體已屬中度或嚴重缺損的患者而言,這已嚴重延誤治療的時機;或是使用上門的社區照顧服務,其中包括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體弱個案)或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但各服務輪候時間同樣平均達9個月,更欠缺為認知障礙症患者評估及認知治療服務。無奈是服務當中有近二至三成的使用者患有認知障礙症。若果政府要落實其口號「居家安老為本,院舍照顧為後援」,就應在這兩種服務中增設認知治療服務。

要是像芬姨般會行會走的輕度缺損患者申請服務,只可使用同屬上門的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普通個案),以得到家居清潔、陪診、送飯等服務。但輪候時間同樣過長,有長者輪候數年,甚至10年以上仍未有服務。至今,政府仍未就此設立輪候時間指標及服務指標,同時,在今次的《安老服務計劃方案》的諮詢後,會否在「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普通及體弱個案)」和「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中,增設評估認知障礙症的服務,以讓患者居家安老時及早得到診斷及社區照顧服務,絕對是公眾關注的焦點之一;即使患者像芬姨般有幸居家安老時身邊有個照顧者,但在欠缺照顧者的支援政策下,若果今後的《安老服務計劃方案》只為照顧者加強教育和訓練,僅讓照顧者懂得及早發現認知障礙症,反而欠缺照顧技巧訓練、照顧者經濟支援、足夠暫托服務讓照顧者可休息等一系列照顧者支援政策,實難讓患者居家安老。

若論《幸》片之「幸運」,是因為芬姨患有認知障礙症,即使阿旭明暸芬姨的症狀隨年歲增長而加劇,仍予以持續及具人情味的照顧;始終患者未必能訴諸「幸運」,因為現時本港欠缺為患者及其照顧者提供及早與完善的支援服務。要改革這問題,關乎作為制定今後至2030年的長期護理服務《安老服務計劃方案》的成效。《安老服務計劃方案》經第一、第二階段後,仍未有就長期護理政策作具體及長遠的規劃,致使該方案的效用成疑。然而,政府今後必須負上長期護理的主要責任,讓認知障礙症患者、長者、殘疾人士、照顧者等能在一套整全的長期護理政策下,及早得到適切服務——還望大家從電影及新聞中得知這些現況後,在《安老服務計劃方案》第三階段的諮詢中,要求政府制定以公營為主及長遠的長期護理政策,不要讓他們因年老或患病而變成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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