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博評】用錢解決問題,還是用錢製造更多問題?

撰文: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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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從來沒有想過,由政府由上而下地分配資源,可能最終達不到想像中的效果。可是當政策成效不如理想,結果大家又要政府再花更多錢,結果造成更大的扭曲……如是者不停地循環,就是我們今天見到許多政策失誤的狀況。
利世民
陳茂波在記者會解釋預算案。(鍾偉德攝)
「聽完今次財政預算案,李先生,你覺得陳茂波司長值幾多分呢?」
學生記者妹妹生硬地問。

可能有人覺得,有個數字,更容易去溝通抽象概念。但我對於基準模糊的主觀評分,向來都極之抗拒;例如什麼「由一到十,最好是十,你覺得⋯⋯」的問題,我一律迴避。

「曾俊華值多少分,陳茂波就值多少分。其實這份『看守政府』的預算案,跟過往的一脈相承。」我這個答案,希望沒有令這位學生記者感到為難,但從她的反應,我見到是一種輕度的失落。

正如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所講,政府運作是團隊工作;造出來的每一件事,都不是由一個人說了算數。換言之,對任何一份財政預算案的評價,也是對整個政府所有政策的總體評價。單單為一個司長,一份預算案評分,其實是種美麗的誤會。事實上,今年這份財政預算案,由誰去宣讀,內容也應該大同小異。

「李先生,你不認為這份財政預算案是了無新意嗎?」
她追問。

「在一個法治社會,政府的行為就是應該如此,有極高的可預見性。財政預算案,也不是由財政司司長自己一個人閉門造車地構想出來,而是根據施政報告以及各個政策局和部門提供的工作計劃來制定。當然,財政司司長會跟不同部門就資源分配討價還價,但是過程確保了政府的大體運作,不會因為一個人而有太大的變動。假如換了人就變得面目全非,這就意味着香港也有法治走向人治。」

坦白講,我不知道學生記者是否明白箇中的意思,畢竟在許多人的心目中,只有找對的人去管治社會,管治的結果就會合乎絕大多數人的願望,天下太平。很少人會想到,其實自由民主政治的意義,不是為了選賢與能,而是為了刻意地建構一個互相制衡,凡事對着幹,甚至有點效率偏低的政府,以避免獨裁者的出現。

財政預算案是根據施政報告以及各個政策局和部門提供的工作計劃來制定。(吳鍾坤攝)
「在你個人而言,你覺得今年的派糖措施足夠嗎?」

見我的回答不得要領,她又轉個方法來問。雖然她的對話口吻生硬得來又帶點青澀,但我相信假以時日,她會的訪問會做得不錯。

「可以交少一點稅,交少一點差餉,當然歡迎。可是每年都說是要抒困,意義又在那裏?」說到這裏,我也留意到,自己其實在自掌嘴巴;剛才我不是說,政府的行為就是應該很容易就有某種可預見性嗎?

「你認為政府是否應該就長遠的問題,作出一定計劃嗎?」
她問。

「你的意思應該是什麼退休保障之類吧?」我反問。

「不過,有一點我就不明白。假如說要為高齡社會作出準備,其實現在也有長者生活津貼等機制,大家討論相關的津助金額就是;而所謂的退休保障,重點是要再從社會民眾的收入,抽取更多資源到政府。大家不是整天在投訴政府的盈餘太多嗎?為什麼在這種情況下,大家卻只會看到有機會分錢的一面,而忘記了另一面的事實?這些所謂的『融資』,其實是在攤薄今天賺取工資的勞動者的收入,變相也是一種稅收?」我繼續說。

「但是你認為這個政府有應使則使嗎?」

她沒有說自己認為什麼才是所謂的長遠問題,但這個追問,也應該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她對政府分配資源的方法有所質疑。

「應使則使嘛,其實我們的社會也有一個迷思,就是認為政府只要願意花錢,就可以解決任何問題。換句話說,只要錢可以解決問題,就不是問題。可是,我們從來沒有想過,由政府由上而下地分配資源,可能最終達不到想像中的效果。可是當政策成效不如理想,結果大家又要政府再花更多錢,結果造成更大的扭曲。更大的扭曲,令政策更偏離原本目的,可是大家又要政府花更多更多的錢,如是者不停地循環,就是我們今天見到許多政策失誤的狀況。」

「我舉個例子吧。政府今年說要增加五億多撥款,去支援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童。表面上,這項政策很難說是有錯。不過,我記得好多年前,政府說要增加對職業治療需求的支援,向醫管局增加每年以億元計的撥款。結果,許多本來在民間社會服務機構的職業治療師都被醫管局請去了,令到一時間出現人手短缺;可是這些職業治療師在醫管局內,因為要兼顧不少官僚行政工作,可以負責的個案數字卻減少了。從前在民間社會服務機構,他們服務的人數卻更多。無疑撥款是增加了,得到服務的人數卻減少,這就是一個用錢製造更多問題的其中一個例子。還有許多其他的案例,你說政府是否有應使則使呢?」

社會近年轉趨關注特殊學習需要(SEN)學童的情況。(資料圖片)

訪問到這裏,也差不多到尾聲。在鏡頭後,學生記者說出了她自己真正的憂慮,尤其是政府加強對社會監控,以及改變香港人身分意識等政治任務。

「程序上,就算撥款條例草案通過立法會後,個別的開支項目,立法會仍然一定有監察的權力。」當然,在安撫這位年青人的同時,我也在反問自己,今天立法會議員究竟有沒有相當材幹和意志,去履行他們最重要的憲政責任。

又或者,在今天的香港,立法會甚至其他民意監察組織,都已經異變成整個既得利益集團的一部分;大家只要不斷地和唱「成功爭取」的標語,最終可以令到自己和別人相信,慷他人之慨,其實已經等於為社會作出貢獻?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