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我們犯賤,甘願上當——信錯魅力型領袖

撰文:蔡東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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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往經歷、前輩、學術研究等都告訴我們,我們清楚接收到,偏偏就是不去做—當領袖的性格是謙虛,世界就會變得美好,但我們選擇追隨散發着charisma(魅力)的領袖。謙虛是多麼理所當然的領袖質素,我們應該相信一個以自己形象行先的人,抑或一個把別人和團隊放在最前的人?謙虛的領袖能創造互相合作的環境,使追隨者學會包容其他人的強項和弱點,懂得從其他人的角度看世界。謙虛的領袖願意聽從意見,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有不足之處,有盲點、有失準的時刻。

近代最有影響力的企管書,莫過於Jim Collins 在2001年出版的《Good to Great》(中文譯本是《從優秀到卓越》),賣了四百萬本,全球企管界和學術界仍在細味當中內容。作者和研究團隊花了四年時間,從過千多間優秀美國企業機構中,找出「超越Good、升華至Great」的公司,並且分析出什麼類型的領導者能夠帶領眾人跨過這艱難一步。最後他找出共11間卓越企業,抽絲剝繭,從黑盒般的企業環境中,找出神秘的成功方程式,殊不知結果毫不神秘。

原來卓越企業的CEO全部名不經傳,不出現在雜誌封面,只有其中一人出版過自傳(書名是《I'm a Lucky Guy 》),他們的共通點是謙虛。作者發現,謙虛不僅是個人質素,還具傳染力的特質,領袖的謙虛會影響其他人,令公司上下營造出信任的氛圍,讓員工懂得承認自己的限制,願意互相補位,聽取他人意見。這本書成為企管人的聖經,大家都接受謙虛是代表卓越CEO的重要條件,但問題是這些年來,我們心目中企業領袖的模樣沒改變,仍舊是充滿魅力的超人。

「點解?明知謙虛先係最好,但上到位嘅領袖多數係魅力人?」答案是我們「犯賤」。犯賤是作賤自己,明知會受傷,仍去觸摸。或者我們心底裏享受這種感覺,平日循規蹈矩,就是要做錯事,就是要追隨魅力人,雖然知道這個人會令我們失望,但過程太過癮了,一次又一次痛過之後,照樣一錯再錯。這是企管人的宿命,這是人的宿命。

Jim Collins 在2001年出版的《Good to Great》是近代最有影響力的企管書。(網上圖片)

如果揀老公的最後決定權在阿媽手上,離婚率一定大幅下降,但阿女戀愛大過天,阿媽唔該行開。阿女心目中的好老公魅力滿溢,阿媽在旁看得心驚膽顫,但不敢作聲,因為講都無謂,回想當年自己何嘗不是如此。各位打工族,想一想CEO或上司的性格,這個魅力人能夠上位,可能我們也須負上責任。

因為我們習慣了領袖的模樣,並產生了卡里士馬(charisma)擁有神秘的歪曲力量,明明是自戀,我們卻看到「自信」;明明是傲慢,但把它當作「果斷」。魅力型領袖很懂得宣傳自己,他們在鎂光燈下脫胎換骨,群眾看不清所謂「能力」,很可能只是兌現不到的期票,因為魅力經不起時間的考驗。魅力本身不利團隊的發展,因為魅力型領袖視自己為救世主,其他人只需靜靜追隨。

魅力型領袖不單要贏,更要大贏,雖然知道大輸是有可能的結果。「細水長流」不在魅力型領袖的字典中,沒「吉士」(膽量)便不要坐上這個位。魅力像磁石,把外面的人攝實,慢慢拉進魅力圈。

謙虛人太過不懂得包裝自己,其實謙虛代表確切的力量,一個畏首畏尾的人根本不可能謙虛。謙虛人知道自己在何處和往何處走,謙虛的外層其實是安全感。謙虛人重視內在,願意搜尋心中的疑問,處處自覺,但不幸地,謙虛被誤解為猶豫不決。謙虛人敢作困難的決定,只是過程中沒有大鑼大鼓,但是願意聆聽別人,奈何別人誤把包容當作懦弱。

魅力型領袖很懂得宣傳自己,令群眾看不清所謂「能力」。(視覺中國)

或者,領導應該是浪漫的,傳說中強者站到最前,振臂一呼「你哋通通跟住我!」其他人在後面和應,這是我們認知的領袖模樣。在太平盛世,我們或者可忍受謙虛的領袖(畢竟有閒情聆聽意見),但在大時代,其他人七嘴八舌,外面兵荒馬亂,我們急需要魅力領袖。最大鑊是,兵荒馬亂時,我們的分析能力急降,分不清什麼是魅力,什麼是吹牛,以為走在前面的人便是領袖。

魅力型領袖擁有超卓的演說能力,總是向下屬形容外面的情況多險峻,聽得多了大家便潛移默化,產生出危險的錯覺。群眾的特點是失去獨立思考能力,不管是總統選舉或辦公室政治,我們希望躲在安全的地方,等待打救我們的領袖從天而降。犯賤的人得到犯賤的結局,望一望自己,望一望上面……Well……這些人是我們應得的。

 

【編按:本文原載《01周報》,原題:「甘願上當——信錯魅力型領袖」,本博文題目由博評編輯所擬。】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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