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重逢

撰文:朱珏瑾
出版:更新:

如果不是因為那人背上異常顯眼的深紅色胎記,那刷一下仿佛被熨斗輾過的凸起的痕,在這赤條條的人群中,他也不可能認出他來。
「老閔?」他站在那人身後,忍不住脫口叫出。那人轉過身,鎖實了眉頭瞇著眼向前探。

三十年後,兩人竟在澡堂裏重遇。(視覺中國)

怪這澡堂水氣太大,光線又不好,人就算面對面站著也還像隔了幾重山水。他原本是信心百倍的,背上長著那樣胎記的人,他這輩子沒見過第二個。但現在,對方滿臉狐疑地向這邊望,再加上周圍氤氳的水氣,他也有點畏縮了。這麼大聲,還叫錯人,實在尷尬。

他不得不迎上去:「我是孫睿啊!就是老孫!你中學同學!」

那人向著他又多走了兩步,才一副豁然開朗的表情:「老孫啊!我當是誰呢,這脫了衣服可真認不出來了!」

他也大笑:「不脫了衣服,我還認不出你來呢!」

年輕時的友誼,寫在同學錄裏清一色是「一輩子的朋友」,「定會再相逢」,可別說是天涯海角半零落的人,就是當時精挑細選買回來的同學錄,就是把它供在家裏與自己同一間睡房,亦難有機會再相逢。被壓在了百科全書下的,那書就比五指山還重,被鎖進了床腳屜櫃的,那屜櫃就是千年暗室無燈也無破,被一朝打入置物紙箱的,兩道門合上那天就是真正的訣別。

因此三十年後能再遇見,兩人看起來都興奮不已,一路走一路握手拍肩,熱鬧地進了泡池。

「可真是整整三十年!」

雖然一年年也不過就是春夏秋冬排著隊般地過:鬧鐘響了就起床,下了班就回家,放短假就睡,放長假就不怎麼睡,該結婚的時候結婚,該生孩子的時候生孩子,一年又一年,說不清人生到底是自己創作的,還是不過是在模仿每個年紀理應如此的樣子。不知道什麼時候皮皺了,臉肥了,肚子垮了,等發現,早就習以為常了。將錯就錯吧,雖然怯懦的內心依然如故,但仗著這副模樣,在外面給年輕人講點道理還是不成問題的。

可真是整整三十年。

回想起三十年前的友誼,感慨萬千。(視覺中國)

「咱得留個聯繫方式,回頭組織場同學會!」他說。

對於自己那點少得可憐的經歷,平日裏想起來都感到嫌棄,但畢竟是三十年,再怎樣內容空白,就光說這時間難道還不夠震撼?他看著他,不覺感慨萬千,彷彿是生過死過,大浪淘沙才有的今天。

哎,那時還有多少遮遮掩掩道不明的關係啊。就算從頭到尾沒在一起,也是肝腸寸斷過的。還好,如今都是笑談了——懷念的,輕蔑的。

「真想不到原來你一直喜歡她。」他擰了塊滾燙的毛巾搭在臉上。

「嗨,你說,我那時候多傻。」

傻,是傻,真是傻,想到自己亦蹉跎,他不禁有些動情。兩人都一再強調自己的「傻」。愈說愈傻,一無是處。還有什麼比一個潦倒的少年時期更能讓人志得意滿於現在?他不知道那些說自己過去丑的,說的是現在有多美。只有當下成功的人,才有底氣說自己過去傻。

「但話說回來,那會兒想起來可真是好啊。」

可不是嗎,放了學踢球到天黑,一整瓶冰水下了肚屁事沒有,渾身汗涔涔騎上單車就跑。這還不夠,遇見紅燈變綠燈的路口,踩著風火輪一般就要和汽車比賽⋯半夢半睡間,他好像又回到了三十年前,處處不如現在,又處處勝過現在。他和他的好兄弟,正逃了學出來泡澡,管他媽的明天後天的考試,他有他的自行車,他有認定了一輩子都會愛的人,他有衝動,他有絕對的信心,他有大把時間,他們都有美好的未來。

可能是泡得太久,離開的時候他有些頭暈。出了門口再看他,穿上衣服還真認不出來了。他客氣地和他說了再見,轉身消失在了暮色之中。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