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劑師.來稿】香港是時候重新檢討「醫藥分業」這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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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藥劑連線

其實藥劑師最重要的工作是要確保醫生為病人開的藥物是合適的,並且有責任向病人提供恰當的資訊和建議,包括如何服用藥物,可能發生的副作用及回答病人的查詢。藥劑師也會向其他醫療保健專業人員建議如何安全有效地使用藥物,包括對藥物正常或不正常的反應,並且可以在藥房為患者建議適當的藥物及提供服務,如戒菸,血壓測量和膽固醇管理等。

也會有一些藥劑師選擇在製藥廠工作,監督藥物的生產過程,以確保藥物的質量符合標準。

雖然藥劑師有如此多的功能,但是大家並沒有這種見識,因為在香港現行的法例下,醫生有權為病人配發藥物,藥劑師的角色未能有效地充分發揮。

香港是世界上先進國家中少數沒有醫藥分業的地方。在西歐、日本,以至菲律賓等國家,法律規定處方和配藥是必須分離的。醫生在診斷病人後,只可以開藥單處方,配藥的工作必須由註冊的藥劑師負責,這種製度就是醫藥分業。醫生的診所內,只可以定量貯存一些急救藥物,而唯一能合法貯藥和賣藥的地方只有藥房。

醫藥分業起源於亞歷山大大帝時代。相傳亞歷山大大帝東征後回國途中腸胃不適,服用御醫處方的藥物後死亡,事後發現是劑量太高所致,由此而衍生出醫藥分業的良好制度,讓學有專精的藥劑師作為保護病人的最後把關者。

在不少已發展的國家中,醫生和藥劑師是由不同的監管機構規管。這些國家都規定只有藥劑師才可以為公眾提供預定的藥品,而藥劑師並不可以和醫生組成業務夥伴關係,或為醫生提供回扣。

醫藥分業普遍被認為是一種提高公眾衛生透明度的方法,亦為不少從發展中步入已發展的國家,例如韓國所採納。他們的經驗是,藥劑師可以向病人提供替代藥物,從而令病人減輕用於藥物的開支。

「醫藥分業」本來是一個過時的議題,因為政府曾於七八年前考慮改革制度,結果卻因為某些持份者提出反對,市民也沒有足夠的資訊明白自己的權益,當時的政府亦沒有足夠的魄力推行改革,結果便是原地踏步。

缺乏遠見的決策者,會很容易接納部份醫學界的立場,認為醫藥分業會導致藥物的價格上升,增加巿民的醫療開支,結果是市民必然不會支持改革。事實上,醫藥分業會否增加巿民的醫療開支,學界並沒有一個簡單明確的答案,大家普遍認同其他因素對最後的結果亦有一定的影響力。這些因素包括:

(1) 藥劑師、藥房與藥廠的議價能力。

(2) 藥劑師的薪酬水平(取決於政府對藥劑師的人手規劃和他們的實際供應量)。

(3) 醫生會否因為不可售賣藥物而減少收入,如是,他們又會否一致地提高診費以彌補「損失」。

其實我們並不應該只著眼於實行醫藥分業會否增加巿民的醫療開支,因為這個問題並沒有一個簡單的答案,只會導致無休止的辯論。我們應該把討論的核心放在「醫藥分業」能帶來的好處,包括;

(1) 防止處方藥物與售賣藥物同集一身所帶來的潛在利益衝突。

(2) 為醫生所開的處方提供多一度檢察,
以保障病者。

(3) 藥劑師可以向病者詳細地解釋各項藥物的正、副作用,從而減輕醫生在這範疇的工作。

現在是適當時侯重新檢討「醫藥分業」這個議題,政府應該牽頭與各持份者商討一份對香港最有利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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