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美食車失敗可期?

撰文: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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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車推出至今只有一個多月,馬上就此蓋棺論定當然嫌早。
不過, 有鑒美食車政策負評纍纍,不少經營者非但大叫救命, 更有一輛美食車未出籠就先退出, 即使已經購入美食車也決定止蝕離場……
毫無疑問, 當中肯定存在問題。倘若問題持續發酵,美食車真正蓋棺入土, 恐怕是遲早的事。

美食車早前在尖沙嘴碼頭營運,不少市民排隊支持。(資料圖片)

事實上,就以最簡單的市場學的 4P 理論來 看,美食車的政策設計早就肥佬。

先談 Product(產品)。產品乃美食車政策的重中之重, 當局要求美食車必須提供非一般的特色食品,就旨在把關食品質素, 毋讓「美食車」淪為「小販車」。在這方面, 美食車暫時稱得上成功,通過甄選的食品無疑各具gimmick。 不過,所謂有特色的食品,卻未必都是成功的商品;而且, 即使是美味的食品,亦不一定是成功的商品。更何況, 在通過甄選的食品不暢銷時,美食車就不得不轉售其他食品救亡, 例如賣魚蛋--那麼,甄選機制到底有何意義可言?反過來, 不容許美食車售賣其他食品,則會扼殺經營者回應市場的彈性, 問題恐怕更加嚴重。

一個產品能否成功,Price(定價)也非常重要, 甚至是決定性因素。難道說,門庭若市的連鎖快餐店, 所提供食品都是上等佳餚?經營手法,可以是薄利多銷, 即靠價廉物美取勝。現時美食車的食品定價,普遍較一餐飯還要貴, 反映這非普通的流動小食,定位無疑跟其他地方存在差距。事實上, 英文「Food Truck」的直譯只是「食物卡車」, 語境顯然與香港之謂「美食車」大不相同——畢竟,「Food  Truck」不是「Cuisine Cart」!份屬「舶來品」 的美食車,在定價上似乎沒能成功本土化和高檔化。

除此以外,美食車還有一大問題,Place(地點)。其實, 當前的美食車沒有太多「車」的概念, 因為僅限制在某幾個定點經營。眾所周知,一間舖, 儘管只是一街之隔,生意亦恐有天壤之別:彌敦道的舖頭, 自然人流如鯽,但隔一條街的砵蘭街,人流已少一截, 至於再隔一條街的上海街,則基本無人前去逛街;此中的舖租差異, 正是一個客觀反映。一來,美食車的8個經營地點, 由人流數量到人流組成都已差天共地;二來,抽籤式輪流經營, 而非價高者得,亦不是一個有效兼合理的分配辦法。試想, 有幸黃金周時在金紫荊廣場經營, 或者萬聖節時在主題公園門口擺放,當然有如中六合彩了;但是, 在閒日的中環海濱,則恐怕注定整天拍烏蠅了-- 難道美食車經營者的成與敗,都要交由命運決定(地點)嗎?

至於Promotion(宣傳)方面,美食車的確擁有先天優勢, 輿論實在幫了好大的忙,由計劃公布之初,到卒之開始營運, 以至今日叫苦連天,都為經營者們掙來許多免費宣傳。然而, 為何甄選過程竟然閉門進行呢?這豈不是個上佳的宣傳機會?來個「 真人騷」比賽campaign,以招標方式與媒體合作製作, 不但有利爭取更多的眼球,亦有助市民更加了解美食車的食品, 更莫說節目賣埠的話可望贏來遊客慕名光臨。錯過甄選宣傳機會, 實是捉到鹿唔識脫角。

於今負評纍纍的情況下,美食車要扭轉困境,肯定要在上述4P多下 功夫;而美食車政策要持續下去,不是試玩一輪之後就要告吹, 當局亦須認真正視問題。

最後不得不提的是,曾俊華作為美食車政策的倡議者, 實有須要就此情況作出表態。雖然,於今對人不對事的政治環境裏, 只見「反曾」陣營的輿論猛批美食車政策,「撐曾」 媒體卻沒太多相關負面報道,即使有作報道矛頭也多指向蘇錦樑而非 曾俊華。不過,繼兩位副局政助親自幫襯美食車為此打氣之後, 曾俊華亦好應效法「落區」撐場,並且提出一些具體改善建議來, 而非純粹局外人般,說句食物定價太貴、望可更平民化便算; 唯有如此,方為對政策、對自己、對政府有擔當的表現。畢竟, 當前說法不是指,中央批評曾俊華不夠擔當嗎?曾俊華誠宜跳出「 高民望」的「comfort zone」, 直面美食車這個由他一手引入的新政策。

始終,4P所示的美食車Policy問題,不能單單依靠PR「 洗白」。懂得粟米石斑飯的價格雖則「貼地」,但卻一手炮製這個「 離地」異常的美食車,其實跟不懂用八達通、 不懂買廁紙比較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