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林鄭急於找數 首置盤向地產商伸手 恐走官商勾結舊路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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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上任後大力推動增加房屋供應的措施,相信「港人首置上車盤」將會是她的第一份施政報告重點。早前林鄭曾表示,不會動用公屋及居屋用地興建首置盤,亦有報道指政府正構思以「公私營合作模式」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簡稱PPP)推動計劃。然而,此模式過去多次曾受到公眾批評有「官商勾結」之嫌,損害公眾利益,公眾應多加深入了解和討論。

是否應將公屋興建直接交由地產商興建?(資料圖片)

所謂PPP模式,根據政府效率促進組的定義:「一種由公營部門和私營機構共同提供公共服務或進行計劃項目的安排。在這種安排下,雙方透過不同程度的參與和承擔,各自發揮專長,收相輔相成之效。」政府提供地價優惠或批出長期的專營權,私營機構則提供資金或提供政府指定服務質量,建成的項目由政府擁有,私營機構就獲得經營收益等經濟利益。

過去有不同發展項目都曾引進類似模式,但都曾遭公眾質疑有「官商勾結」之嫌。如早期的數碼港在未經公開招標的情況下與單一地產商合組公司變成地產項目、天水圍發展成單一地產商壟斷該區民生事業、政府向迪士尼提出極優厚條件合組公司遭質疑是「割地不平等條約」、西九發展區「單一招標」事件等。

近年有極大爭議的新界東北新市鎮發展,亦曾反覆多次討論應用「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抑或是PPP模式,時任發展局長的林鄭月娥早在2012年6月在新界東北發展區的問題上明確表明,由政府主導的「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比PPP模式更可取,除可避免官商利益輸送之嫌外,發展速度較快,亦較易規劃。

然而,時任特首梁振英最後卻推出「加強版」新市鎮發展模式,走回PPP模式的舊路,而非政府主導、傳統新市鎮發展的「收地—規劃—賣地」方式,反而容許大地產商以囤積多時的農地「原址換地」,變相以公帑補貼興建基建,協助發展商「開路」發展囤地。堆土機一夜拆屋趕走村民,政府亦有藉口推卸安置和賠償的責任,令當地居民強烈反對「官商勾結」之聲不絕,最終引發「新界東北十三子」衝擊立法會一案,與政府的關係陷入低谷。

東北村民今早在馬屎埔農地拉起橫額,抗議恒基收地。 (梁銘康攝)

是次政府為達盡速發展和增加首置盤單位而不損公居屋供應,將可能再次使用PPP模式,選取城規會已批准改劃作住宅用途或發展商可提供的土地,據報將興建不少於3000個首置盤單位,當中可能涉及四大地產商在新界所持有的農地土儲已逾億平方呎。難怪當政府消息人士放風會與地產商合作開發新界農地作上車盤時,即時見到其股價上升幾個百分點,市場的正面反應正好反映PPP將是「政府開動推土機,為地產商鋪橋開路」,啟動其新界荒廢多時的農地變為千億樓盤。

反觀最近新世界亦推出「大學畢業生首置計劃」,將屯門約15%中小型單位,預留給合資格年輕人上車,但會有轉售及出租限制,據悉亦會提供「超低首期」,按揭高達92%,即只需47萬元首期,即可「上車」,以及長達40年的還款期。此例證明發展商其實只要並非「賺到盡」,也有能力提供首置上車盤,根本毋須政府推動也可達至「首置盤」的政策目標。

林鄭月娥倡議的「首置上車盤」協助夾心階層置業,動機良好,但政府消息透露的政策內容和公私合營模式,令人擔心是好心做壞事。現時房屋價格高昂,林鄭月娥固然要盡速推出惠民政策,但是公私營合作發展早已為人詬病,走回特區成立初期經常遭人抨擊「官商勾結」的舊路是否合適,實值得其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