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為己有VS路不拾遺,日本國民質素真的比較高?

撰文:馬鹿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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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人說:

「執輸行頭,慘過敗家」

成就出事事功利的中國文化,路不拾遺的大愛精神甚難在這個地方落地生根。一海之隔,日本人就身體力行示範「人性本善」,根據日本警視廳發布的資料,2016年收到失物數量達到383萬件,失物當中竟然有36億円現金!‌跌了錢也懵然不知的「大頭蝦」為數不少,大拿拿9億円現金是無‧人‧認‧領!無人認領的失物所有權就歸拾獲者,賞賜給路不拾遺者的獎金就差不多有5億円!外國人常盛讚日本國民的素質,似乎無須懷疑了。‌

自動販賣機免費借出無人認領的雨傘。

廢物利用,失物雨傘免費借出

錢財以外,每年單是在JR西日本就約有30萬把雨傘被送到失物中心,雨傘之外,還有84萬件各適其適的失物,當中只有3成能夠物歸原主,其他7成就留在失物中心、警署作保管。原來日本法例「遺失物法」,失物通常由鐵路公司保存1個月再交由警察保管3個月,不過由於失物數量龐大,迫爆倉庫,由12月起鐵路公司成為法例上的「特例施設占有者」,即在該設施內拾獲的部分失物如雨傘等只會保留兩周,無人認領就可以廢棄或出售。有鐵路公司就跟自動販賣機的商家合作,在關西地區一帶約130台自動販賣機免費借出這些無人認領的雨傘,自助形式無須登記,意想歸還率不到竟然有7成!

日本踏入了梅雨的季節,下了整個星期的雨。(pakutaso圖片)

國民素質高到路不拾遺的日本人,為何不能歸還免費借出的雨傘?

有人把這自律的精神歸因於社會規範的壓迫,事實上日本人真的有這麼守規矩嗎?曾有高中女生在慈善團體的支援下於福井市舉行了「愛の傘」活動,無償借出雨傘給有需要的人士,最終計畫只維持了4年,就以遺失1,100把雨傘告終。去年開業的北海道新幹線,函館市政府就在車站、空港及碼頭等6個公眾設施推出雨傘借用服務,借出2,300把雨傘中只有200把有借有回,計劃同樣失敗告終。那關西7成的歸還率是造假的嗎?還是關西人特別有責任感?大抵,原因是在借出的雨傘上大大隻字印上了「DyDo」自動販賣機品牌的名稱,日本人最怕社會輿論的批評,誰也不敢大剌剌地霸佔公用的東西,歸還率高理所當然。

日本踏入了梅雨的季節,下了整個星期的雨,我又把傘子遺留在車上!現在手上拿的雨傘是剛從自動販賣機借來的,望著那醒目的Logo,受不了用完即刻歸還!‌

「DyDo」自動販賣機借出的雨傘都印有其品牌名稱。
(圖片由作者提供,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