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風波.博評】今天的挫折正正說明議會抗爭的必要

撰文:梁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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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再多四名議員被取消資格,不少朋友都怨嘆議會抗爭失去意義,甚至有意見認為反抗運動應該退出議會。我的意見剛剛相反。我認為今天的挫折正正說明議會抗爭的必要。

我的立論很簡單:在香港和中國的對奕中,立法會過半是不能繞過的必備取勝條件。你可以說過半的機會微乎其微,但沒有這前設的話則連成功的機會也沒有。

我們可以設想各種反抗模式,但這些模式歸根究底都要面對認授性的問題:無論反抗運動的聲勢如何浩大,建制也能以逸待勞不作理會,聲稱自己代表沉默多數。論非暴力抗爭,我們已經試過堵路七十九日,政府仍選擇以忽視應對。轉為暴力抗爭嗎?近代史上罕見有暴力抗爭可以從一個專制政權中贏取甚麼的案例,更別說對手是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那不如我們反過來忽視建制?我們大可以搞一個「香港公民委員會」,自己發身分證做登記,自己選舉一個民間議會出來。這招愛沙尼亞在脫離蘇聯的時候做過,真的發了幾十萬張「愛沙尼亞國民身分證」,又真的選了個民間的「愛沙尼亞國會」出來。結果呢?不單止蘇聯當局完全無視其存在,世界各國也拒絕承認,畢竟他們寧願見到蘇聯穩定,核彈不會亂投。

最後愛沙尼亞和其餘兩個波羅的海國家是如何成功的?一句話:反對派議會過半。只有做到這點,反抗運動才有真正法理上認授性,才獲得對方不能忽視的談判籌碼。他們由反對派主導的最高蘇維埃把當地政府變成真正效忠本地的政府,通過各式各樣和蘇聯劃清界線的法例。當立法會不再是橡皮圖章,香港的反抗運動就有無限可能。

嚴格來說,香港是有試過反對派議會過半的。在一九九五年的立法局選舉中,民主派得三十一席,親中派和商界得二十九席。這屆立法局帶來了《保護海港條例》,到今天還在守護我們的維多利亞港。我們還曾經有過《集體談判權條例》,只是九七後被臨時立法會撤銷。

香港曾試過反對派議會過半。(Getty Images)

誠然,今天立法會的選舉方法比九五年的立法局選舉方法差距甚遠,但也不是完全沒有希望。今屆選舉非建制陣營得29席,離開一半的35席只差6席。新界西和九龍東贏了選票卻輸了議席,如果協調成功可多取兩席。接下來功能界別並非全無爭取的空間。以批發及零售界功能界為例,今屆民主黨的區諾軒以一千二百多票敗予得二千二百多票的自由黨邵家輝。要多找一千個被地產或領展霸權打壓的小商戶登記做選民,真的那麼困難嗎?類似的情況在飲食界也很明顯。香港有二萬四千多家持牌食肆,飲食界卻只有5530個投票人。如果我們把網上互罵的精力投放在有組織有計劃地去地毯式登記功能界別的選民,不是有意義得多嗎?

還是覺得立法會太難?區議會又如何?別忘記區議會是真普選來的,還要是單議席單票簡單多數制,只要反對建制的選民都出來投票,不要說過半,不少地區甚至可以做到「掃枱」,一席不留建制派。關鍵是我們能否站在政治全局的高度而不是所謂街坊福利的高度去投票。做到這轉念,下屆特首民主派可以一次過從區議會界別拿117個席位,誰想選特首都可夠票把他們全數送入閘。

沒錯,既有選舉主任DQ參選資格在前,現在再來赤裸裸的DQ民選議員在後,任誰都會對選舉制度失去信心。然而對手的專橫並非不等於我們要放棄,而是要學會變得更有手段,更有方法。

面對DQ,有朋友對前路感到死心,說在中共面前,「我們甚麼抗爭手段都試過了」。我不同意,因為我們還未試過議會過半。我們覺得議會冇用,只是因為我們習慣了議會不能過半。而要改變這點,我們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