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發展案.博評】誰是玩弄「法治」的幕後黑手?

撰文:李永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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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立法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議程時,13 名社運人士因在反對吳亮星粗暴剪布通過撥款,衝擊立法會而被捕。早前各人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名成立,原已判處 80 小時至 150 小時社會服務令,惟律政司以刑期過輕為由,向法庭申請加刑。

今天,上訴庭改判各人監禁,除 1 人因認罪而被判入獄 8 個月外,其餘全部入獄 13 個月。

筆者希望討論的重點,不是判刑是否正確或過重,而是現時輿論對司法制度的信心問題。

自佔領運動後,社會分化嚴重,「黃絲」、「藍絲」對立,加上近年網上討論平台大多是「回音壁」設計,令同一立場聲音不斷加強,各人多以立場先行,先睇你的顏色,而決定你的對錯。加上梁振英政府過去五年帶頭對社運人士、泛民和本土派等提出政治檢控,如「曾健超案」、「反新界東北撥款案」、「DQ 立法會議員案」等,不斷製造政治對立。

以是次新界東北的案件為例,部分支持者在社交網站上指,今次判案的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原來亦是「七警案」中,批准三名入獄警員提出上訴期間保釋申請的法官。雖則楊官已指「不覺三人的上訴理據有說服力,難有成功機會」,但他指「量刑起點是否過高值得商榷」的觀點,仍被指是企圖「放生」七警。

反之,亦有藍絲社交專頁反在部分社運人士的案件提出「外籍法官不是為香港人服務」、「滾出香港」、「狗官」等激烈言論。更有人指本港司法制度,已由「rule of law」(法治)淪為「rule by law」(依法)甚至「rule by decree」(法令)。

這些言論,除令社會對立分化外,更令不少香港人對司法制度的信心出現動搖。對法官的判決加上政治色彩有之,指法官帶有政治任務有之,博出位升官有之,「司法為政治服務」有之……雙方的言詞、非黑即白思維,對香港過去百年賴以成功的司法制度這核心價值造成很大衝擊。

筆者希望討論的重點,不是判刑是否正確或過重,而是現時輿論對司法制度的信心問題。(盧翊銘攝)

過去,已有不少法官曾表達不希望介入政治事件或立法會事務,以免超越法官的職權範圍,破壞「三權分立」,但有人卻不斷借司法程序、法律條文等玩弄法治。

回過頭來,我們要指責的,應該是那些樂於將政治議題造成衝突,再借司法程序去解決的人。那些人別有用心製造「陸港矛盾」、「港獨思潮」等稻草人,從中予携予取,獲得和鞏固龐大的政治能量,繼續壟斷既得政治、經濟利益。最終犧牲的,卻是獨立的司法制度,和原本大好前途、關心香港的熱血青年。

有人期望林鄭新政府能拋去過去的鬥爭思維,推動「大和解」,但似乎有人不甘寂寞,想繼續興風作浪。如果不能按住這類思維,相信期望可修補社會裂縫,並不容易。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