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訴加刑.來稿】請為我們的下一代,把良知拿出來

撰文:投稿
出版:更新:

文:陳嘉豪

近日上訴庭就「東北案」和「雙學三子衝擊公民廣場案」的覆核刑期判決引起社會極大的迴響,一時間,律師、政客、學者、官員、導演等知名人士紛紛表態。屬不同政治光譜者盡出良心犯、政治犯、法治已死、公民抗命、政治迫害、政治審判、維護法治、彰顯法治、司法獨立、輸打贏要等帶煽情字眼互相攻擊,社會撕裂又再無日無之。筆者不諳政治,只是一位普通巿民、老師和爸爸,人微言輕,希望從另一個角度表達自己的看法。

多個團體上星期日(20日)發起遊行,聲援在囚社運人士。
+3

話說A、B、C三人是同班同學,就讀初中。A是紈褲子弟,父親是社會上有頭有面的律師。B出身平凡,富正義感。C是少數族裔新移民,自卑感重,但努力融入學校,冀將來貢獻社會。B和C感情要好。

一天A經過C的座位時故意踢他書包一下,還屈C的書包弄傷他,說話極盡侮辱:

都唔知你喺度做乜,返歸啦!

在旁的B看不過眼,跟A爭執起來,混亂間一拳揮了出去!這拳剛好打在A的臉上,A登時哇啦哇啦大哭起來。

經一輪轉折,事情到了訓導主任譚Sir那裡。譚Sir處事一向情理兼備,深受師生愛戴。他從其他同學口中得知事情的來龍去脈,明白A先撩者賤,B「睇唔過眼」才犯錯,故輕判B留堂清潔課室,書面警告了事。

原來A的父親跟校長稔熟,當他得悉此事隨即興冲冲「飛個輪」給正在跟其他學校高層歎Buffet的校長。

校規唔係話打人要踢出校咩?我要投訴!

校長為了避嫌,告訴身旁的副校:

你知道我是認識A嘅爸爸。呢件事由你獨立公正處理,要跟校規做呀!

結果副校override原來譚Sir的決定,罰了B三個大過兼停課一個月,說是根據校規,秉公辦理。

學校是社會的縮影。常言道:規矩係死嘅,人係活嘅。有點樣嘅學校,就有點樣嘅學生。有點樣嘅社會,就有點樣嘅下一代。各位專家學者、達官貴人,請為我們下一代,把良知拿出來吧!

(本文為投稿,稿件可電郵至iwanttovoice@hk01.com;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