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線故障.博評】港鐵罰款機制不公 無從補償受阻乘客

撰文:陶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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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觀塘線訊號系統故障導致延誤近十個半小時一事,坊間一般推測罰款將達2,250萬元,令人驚訝的是,運輸及房屋局回覆議員查詢竟指實際罰款額僅得200萬元。顯然易見,「服務表現安排」下的罰款釐定標準與公眾所受的影響出現明顯落差,有關當局需要盡快檢討機制。

從2013年起,港鐵票價調整機制引入「服務表現安排」,政府當局可就港鐵嚴重服務延誤徵收罰款,再於下年度投入「票價優惠帳戶」回饋受影響的市民,其中延誤四小時的罰款為500萬元,而之後每小時再增加250萬元。自今年6月更新機制後,每宗事故的最高罰款額將提高至2,500萬元。

不過,當局指今次港鐵出現觀塘線事故時仍然維持有限度服務,而延誤時間最長的一班列車只慢了83分鐘,故此按延後超過一小時但少於二小時計算。類似事件實際上亦不是首次發生,早在2014年2月東鐵線兩度因絕緣體問題使服務受阻三至四小時,運房局同樣只以延誤最嚴重的一班列車安排罰款,而非按照整段服務的受影響時間計算。

訊號系統老化,加上設計上未有應對暖化影響,令到觀塘線近年不斷出現故障延誤。 (資料圖片/鍾偉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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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到8月期間,運房局就檢討港鐵票價調整機制進行公眾諮詢,到10月整理收集到的主要意見時,關於「服務表現安排」內容其中一項就是「應檢討計算服務延誤時間的方式」。可是事隔一年,票價調整機制已經完成新一輪的檢討,服務延誤時間計算方式卻無改變,反映政府當局與港鐵公司完全漠視市民的聲音。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意見認為,罰款機制是以票價優惠形式推出,結果故障之後反而可能吸引更多乘客搭乘港鐵,況且香港政府本身是港鐵的最大股東,所以罰款歸根究柢大部分都出於納稅人的金錢。而在本年7月5日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的報告裏,也有委員建議假如發生嚴重服務延誤,就應該扣減港鐵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花紅甚至薪酬。

剛好在鐵路誤點問題嚴重的英國,當地各大鐵路公司近來開始試行「延誤回饋補償(Delay Repay compensation)」,透過電子車票記錄各乘客的車程受阻情況,延誤30至59分鐘及60至119分鐘者分別獲得50%和100%車費回贈,部分公司更對延誤15至30分鐘者提供25%回贈。較之香港票價調整機制下的「服務表現安排」,似乎這種作法才算真正起到補償受影響乘客的作用。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