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應.博評】林鄭在尋找社會共識,還是既得利益者的共識?

撰文:陶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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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特首林鄭月娥在召開行政會議前會見記者,宣布將成立由專家領導的「土地供應專責小組」,與公眾討論有關開發土地來源的優次和利弊,尋求社會共識。專責小組將由22位非官方成員及8位官方成員組成,任期為18個月。林鄭指小組較政府一般委員會任期短,顯示本港土地問題「急不容緩」,期望小組能在合適時間提交建議。她亦強調香港的房屋土地供應問題是本屆政府施政的「重中之重」,而香港房屋問題並非源缺地,而是社會上多年來缺乏如何開拓土地來源的共識。林鄭此舉顯示政府終承認香港土地規劃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事實,但再架床疊屋式的成立所謂「專家小組」尋求所謂社會共識,倒不如盡快展開相關工作,否則也只是「口惠而實不至」的虛應。

林鄭在記者會上強調,政府已充分掌握香港各土地來源的內容,但認為有需要讓市民更加掌握、認知這些資料。她重申香港的房屋問題,除了是用地供應的問題,亦是房屋政策的問題,更指由於社會上多年來缺乏如何開拓土地來源的共識,令供應停滯不前。

林鄭在記者會強調,政府已充分掌握香港各土地來源的內容。(資料圖片)

翻查紀錄,其實政府早於2010年已成立「房屋用地供應督導小組」,負責統籌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在增加房屋土地供應方面的工作。2013年督導小組重組為「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當時指工作範疇擴大的目的,是希望可更全面地統籌全港不同類別用途土地的開發和供應。而督導小組/委員會的主席一直都是由財政司長擔任,亦即是曾俊華。

而林鄭過去亦曾擔任發展局長,一直負責土地規劃、地政和工務等統籌工作,當中首項施政方針更列明該局需

透過有效的土地用途規劃及穩定而充足的土地供應,促進香港持續發展

但見林鄭擔任發展局局長期間,批地數目較上屆政府還要少,公屋平均輪候時間更有增無減,土地供應明顯滯後。當時林鄭剛當上局長時更曾提出2047年終止丁權,卻在鄉事勢力大力反對下最終不了了知,清拆新界僭建亦只是水過鴨背。由此可見,土地房屋供應不足,作為發展局長林鄭月娥需負上很大的責任,選舉時帶有「光環」的財政司長曾俊華原亦是負責統籌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因此也是難辭其咎。

我們也不禁要問,難道過去多年來那個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是白開會?官員是白支人工?為何「全面地統籌全港不同類別用途土地的開發和供應」,土地房屋供應仍有大落差?社會不是一早已有共識,要求「先棕後綠」(新界棕土多達1200公頃)、收回丁權(「鄉村式發展」用地逾900公頃)和收回170公頃的粉嶺高球會用地等,並將開發郊野用地放於最後位置?究竟他們是尋找社會的共識,抑或是既得利益者的共識?林鄭委任了表態支持在郊野公園一些生態價值較低的地方興建公營房屋的黃遠輝為小組主席,也算是一種諷刺。

林鄭曾提出2047年終止丁權。(資料圖片)

再看看那個剛公布的小組成員名單,22個非官方成員包括「鄉事大佬」鄉議局副主席張學明、「以錢為本」將舊區重建成豪宅的市區重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以及支持搬遷貨櫃碼頭到中部水域人工島的團結香港基金副總幹事黃元山等,格局已明顯表達了林鄭政府的傾向,小組是否真的為尋求公眾的共識,抑或只是一種拖延戰術,還是已經未開會已達內部「共識」,向郊野公園、貨櫃碼頭等地開刀?

最後,有一點比較有趣的是,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中有8名官方成員,包括發展局、環境局、運輸及房屋局、土木工程拓展署、地政總署以及規劃署,唯獨欠幾個署局的頂頭上司,也曾任發展局長的現任財政司長陳茂波。不知是林鄭覺得波叔有其他比土地供應更重要的任務要處理(或覺得他上任也處理不了),抑或信不過這個非「自己人」而將他踢出局?那就不得而知了。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