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博評】班師比例增加0.1 怎足以紓解教師壓力?

撰文:李永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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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教師的工作壓力龐大,相關議題早已不成「新聞」。立法會財委會於今年七月通過36億元教育經常開支撥款議案,全港中小學的「班級教師比例」自本學年起增加0.1,學校能聘請更多教師,以分擔工作。此舉無疑能稍解燃眉之急,但這增幅是否真能幫助教師?0.1又是怎樣計算出來?

教師的工作繁多,除了備課、授課、批改作業、訓輔、聯絡家長這些外人熟知的工作外,還要主持課外活動、承擔委員會工作、編撰日常行政文件、持續進修(三年150小時)和籌辦大型學校活動(如開放日),因此大部分教師都須在假日工作。一般而言,教師需要投放最多精力與時間的是備課、授課和課後回饋(例如批改作業),而最能反映相關工作量的數據,則是教節數目。現時香港官立及資助中小學教師平均每個循環周須教授25節,冠絕港、台、澳。此外,本港全職僱員每周工作時數中位數為45小時,但根據教聯在2014年的調查,有63%受訪教師每周須工作51小時或以上,工作61小時或以上的也近三成,可見教師工時之長。

一般而言,教師需要投放最多精力與時間的是備課、授課和課後回饋(例如批改作業),而最能反映相關工作量的數據,則是教節數目。(視覺中國)

有些人根據自己年少唸書時的觀察作想像,以為教師是工作少而假期多的「筍工」,下班後便可以開檯打麻雀,絕對是一廂情願的想法。雖然前述工作都是教師的份內事,但人的精力畢竟有限,當工作量過多,即使犧牲個人休息時間也不足以做得妥當時,要麼自己遭壓力拖垮,要麼降低工作質素。但教師的工作在育人,降低工作質素,無異於損害下一代福祉,這當然不是任何一個社會之所願。

要減輕教師的工作量,最合宜的做法當然是增加每間學校的人手。若果依聘用條款劃分,資助及官立學校的教師有兩類,也就是「核准編制內教師」和「核准編制以外教師」。「核准編制內教師」俗稱「長約教師」,其人數取決於政府訂定的「班級教師比例」。現時小學、初中和高中的班師比例分別是1.6、1.8和2.1,舉例而言,假如某間小學共有24班,那麼該校的「核准編制內教師」人數便是39人(包括校長和副校長)。然而,大眾可有想過,此等比例有何訂定準則?

班師比例在多年來多番調整,教育評議會副主席、資深教師黃家樑曾撰文疏理班師比例的演變史,以及政府所交代的轉變原因,例如在2012年,當局因應中學預科制度終結,將新高中(中四至中六)班師比定為1:2,高於舊高中(中四至中五)的1:1.9而低於預科(中六至中七)的1:2.3。那麼,1:2是如何計算出來的?為何不是1:2.1或1:2.2?就此,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曾問及前教育局局長吳克儉,但吳克儉並沒正面回應,僅打官腔指教育局會「衡量實際需要及資源運用優次,為優質教育創造良好條件」。由此看來,政府制定班師比例時很可能只有財政考慮,而沒從專業角度分析學校的人手需求。

雖然前述工作都是教師的份內事,但人的精力畢竟有限,當工作量過多,即使犧牲個人休息時間也不足以做得妥當時,要麼自己遭壓力拖垮,要麼降低工作質素。(視覺中國)

不幸的是,現時的班師比例根本低得脫離現實。讀者可以想像,假如班師比例是1:1,那麼每名老師便要全日上課時間均留在課室授課,待學生下課後才可以做其他工作;班師比例為1:2的話,若一天之中有八節,那麼老師便可以有四節「空堂」。然而,不論是小學、初中抑或高中,要預備一節40分鐘課的教學內容,從搜集資料、編寫講義,以至設計課堂活動,遠非40分鐘所能完事。由此看來,現時的班師比例,根本不切實際。

每逢有人質疑班師比例偏低時,政府便強調當局會因應教育政策,另行發放現金津貼,讓學校聘請「編制外」的教師。然而,眾所周知,學校聘請這些俗稱「合約教師」的「編制外教師」時,不受《資助則例》規限,致使他們不單在薪酬待遇方面常受剝削,而且工作也極不穩定,政府一旦停止或減少津貼,他們便要另謀出路。因此,政府試圖以「合約教師」來應付學校工作量龐大的問題,只會衍生別的問題。

誠然,提升班師比例會增加政府的教育經常開支,款項數以億計,政府當然要審慎行事。然而,審慎不等於無為,現時教育界苦不堪言,增加經常開支以提升班師比例,絕對是用得其所。更重要的是,當局應委派教育專家分析優質教育的所須人手,並向公眾解釋釐訂班師比的準則,勿再予人隨意為之的觀感。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