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評】林鄭公屋封頂論四大謬誤:推房屋商品化 向基層說道別

撰文:陳紹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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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接受報章訪問,「破天荒」提出「公屋封頂論」,表示由現在76萬個公屋單位增至80萬個已經足夠,並建議將新公屋變為綠置居。如此不單會延長公屋輪候時間,令劏房居民及年輕人上樓無期,也是為政府的資助房屋角色「封頂」,而其說法也是欠缺理據、錯漏百出、欺騙公眾。林鄭的說法最少有四大謬誤︰

謬誤1︰80萬單位已經足夠

首先,林鄭提出的「封頂」門檻是80萬個單位,比現時多4萬個,但完全沒有提供理據。現時近28萬個家庭(逾四、五十萬人)輪候,一般輪候時間4.7年,單身人士更逾十年,即使今天開始沒有任何新申請,也需要28萬個公屋單位以作安置,就算假設每年能回收公屋8千個,要在未來10年安置所有住戶,也要每年建近2萬個新公屋單位。為何林鄭會認為,只要多建4萬個公屋單位就「足夠」?這不單漠視過往長策會制訂10年建19萬公屋的目標,毫無理據「一鎚定音」式的「封頂」,更是忽視現時在輪候冊苦等上樓的市民需要,長遠必定令更多基層留在「劏房市場」,愈住愈細、愈住愈貴、愈住愈遠。

(作者按:後來林鄭澄清80萬是指應付一段時間最基層家庭需要,但這無疑是折衷式回應,其房屋施政及理念依然未見任何改動,最後都會出現「公屋封頂」的結果。)

林鄭提出的「封頂」門檻是80萬個單位,比現時多4萬個,但完全沒有提供理據。(資料圖片)

謬誤2︰不會延長輪候時間

筆者多次指出,多建綠置居,如果以原本的私樓土地興建,獨立看問題不大,但若以公屋地皮,是必然會延長公屋輪候時間。這不單指是選樓、換樓、翻新等行政時間,而是「賣斷單位」會減少公屋回收,「綠置居」、「租置公屋」等計劃,獨立看是助公屋居民置業,但若本來涉及公屋地皮或單位,「賣斷」後單位就不會再配給輪候冊人士,現已涉及十多萬個「賣斷」單位;而每年原來回收的公屋單位逾7千個。另外,在轉售期過去,這類單位也可流入私人市場成為「綠置居王」及「公屋王」,變相托市,所以置業讓人脫貧,其實就是要樓價繼續升。

謬誤3︰避免「貧窮屋邨」

另一方面,林鄭在訪問又指,新措施能避免「貧窮屋邨」。但實際上,未來幾年原來公屋選址多在市區及擴展市區,例如深水埗、沙田、黃大仙等,若都建為綠置居,這只會令較有資產的住戶集中在新屋邨及理想地區,剩下更低收入的在舊屋邨;另一方面,在輪候冊的家庭由於收入要低於申請限額及多年承擔劏房貴租,入息及資產都較低,現在剛更大機會入住舊公屋(新公屋都變為綠置居),所以林鄭此舉,才是令舊屋邨進一步「貧窮化」。

多建綠置居,如果以原本的私樓土地興建,獨立看問題不大,但若以公屋地皮,是必然會延長公屋輪候時間。(資料圖片)

謬論4︰難承擔房屋財政

林鄭又說建議是考慮房委會的財政,指現時出租公屋難以承擔房委會長遠開支,而綠置居的則可作補貼。其實,所謂房委會的「財政負擔」,是源於政府要求房委員自付盈虧,而不作任何資助。試看過去的財政預算案,財政司都會高舉在醫療、教育、福利方面,政府用了多少百億、增加多少百份比,但「房屋」呢?試看歷年那個「政府開支圓形圖」,幾乎沒有「房屋」一項的。若公立醫院、資助學校、社福機構不能自付盈虧,難道又要賣醫院賣學校賣中心?

資助房屋理應由政府資助,若房委會有「財政負擔」,政府大可注資。林鄭口稱有萬億盈餘「應洗得洗」,而政府還有740億房屋儲備金可用,為何今天竟建議對房屋資助縮水?現時林鄭提出以綠置居收入貼公屋開支,難道這種「窮人貼窮人」就是林鄭的「理財新哲學」?

「超越」以往特首 向基層說道別

回顧過去,董建華年代提出「3年上樓承諾」,計劃大幅興建公屋;梁振英年代亦以增建公屋為主線,當年局長張炳良也重申3年上樓目標不變;即使競選特首的唐英年也提出2年上樓、曾俊華提出6成公營房屋的目標等,都強調政府對基層住屋方面的承擔;即使被評為「討厭窮人」及「官商勾結」的曾蔭權,也未至於提「公屋封頂」。但到今天,當輪候冊個案、租金、樓價,三者皆達香港歷史高位時,林鄭不單不提加建公屋或減輪候時間,卻「膽自大」提出「公屋封頂論」,顯然是漠視基層需要,削弱政府在資助房屋及扶貧防貧的重要角色,甚至予人感覺是向地產商找數,繼續力推房屋商品化,托住樓價租金,最終受害的將是基層市民。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