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評】建制派對付拉布須手法高明 才可穩操勝券

撰文:方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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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議員朱凱迪引用《議事規則》第88(1)條,要求新聞界及公眾人士離場,藉以拖延立法會有關「一地兩檢」的討論,正引起公眾非議之際,有建制派議員不甘示弱,到警署報案,要求警方調查反對派議員許智峰等人擾亂議會,引起一陣嘩然。在這件事上,有關建制派議員的行動誠屬不智。

這些議員的做法轉移了輿論的焦點。本來,人們的焦點落在朱凱迪的怪招上,如今卻轉移到建制派的手法上。人們由對朱凱迪的非議轉到對建制派的非議,使本來立於不敗之地的建制派,招來衝擊議會自主的指責,也就沒有必要。

反對派議員朱凱迪引用《議事規則》第88(1)條,要求新聞界及公眾人士離場,藉以拖延立法會有關「一地兩檢」的討論。(資料圖片)

朱凱迪的做法是根據《議事規則》,可說是有法可依,可是卻遭人質疑破壞了新聞自由的核心價值,即使反對派內部也不無非議之聲。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即發表聲明,對朱凱迪的行動深表遺憾。其實,朱凱迪本人是反對第88(1)條的,可是為了拉布,卻拿來引用,可說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完全沒有原則、底線可言。拉布拉到這個地步,可說是小聰明用盡,卻一點也不得體,雖然真的阻延了當天的議程,但是也輸了人心。

面對這樣的局面,建制派的憤怒是可以理解的。不過,有些議員的反制手法卻惹人非議。他們指反對派議員阻止立法會職員執行職務、擾亂會議,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為此報警也可說是有法可依,可是有關做法卻會引致警方介入議會,有人認為這對議會的獨立有所破壞,會衝擊議會自主的核心價值。在這一點上,他們與朱凱迪一樣,都是小聰明用盡,卻做得並不漂亮。當然,立法與執法的獨立,是指立法時的內容不受執法影響,執法時不被立法影響,並不是說執法者不能在立法會中執法,但在此際以一次可控的衝突來引起爭議,卻是不智的。

他們與朱凱迪一樣,都是小聰明用盡,卻做得並不漂亮。(資料圖片)

警方並非完全不能介入議會,比如說,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議會中搶走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黃毓民向前特首梁振英擲玻璃杯;鄭松泰走到建制派座位將國旗、區旗倒轉擺放,都是發生在議會之中,並且於事後報警法辦。可是,許智峰等人引起的衝突,是在立法會內可以解決的,屬可控範疇,亦已得到解決,不涉其他諸如擲杯、搶文件、污衊國旗等須經法庭裁決的行為,如果任何擾亂議會秩序的事都不分輕重報警處理,警方的介入就太多了,難道此後立法會任何會議都要警方駐守嗎?這是許多人不願見到的。事實上,立法會擾擾攘攘的狀況,大家都習以為常,是故,會視建制派議員這次的行動為小題大作,恐怕會令他們失分。

近年,反對派不斷在議會上拉布,阻延政府施政,已到了神憎鬼厭的地步,輿論上有不少非議之聲。建制派進行反制,如修改議事規則等舉動,都獲得一定的支持。事實上,理在建制一方,要粉碎反對派的拉布攻勢,本是可以達到一定成效的,只是建制派一定要沉得住氣,不要讓自己的行為落人話柄,才可穩操勝券。市民的眼睛始終是雪亮的,長久下去,終會站在真心為市民做事,為香港謀福祉的一方。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