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建禁閉營不切實際 難解假難民問題

撰文:鄭承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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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士建議效法當年港英政府處理越南難民潮而興建難民營的同時,有否考慮到公務員、警察、懲教人員的人手壓力及相關醫療的安排?
鄭承隆
葉劉淑儀建議重設難民營。(資料圖片)

日前,粵港執法部門搗破一個跨境走私「人蛇」集團,百多人被捕,當中一名巴基斯坦裔男子更被控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案件提堂時,控方反對保釋,並向法庭指出被告涉及的集團,過去數月先後協助400名南亞裔人偷渡到香港,可見跨境人蛇問題嚴重。

政客提建禁閉營 考慮不全面

近日有政客認為,若能在香港境外興建禁閉營,收容酷刑聲請的人士,讓他們等候甄別,便會對假難民構成一定阻嚇力。

然而,當相關人士提出要效法當年港英政府,處理越南難民潮而興建難民營的做法,有否考慮到公務員、警察、懲教人員的人手壓力及相關醫療的安排?

難民營開支大 昔年一刀切取消

當年政府為了管理難民營及相關工作,於1988年11月首度開設難民事務統籌專員,於1989年6月開設首席助理保安司(越南事務)的職位,懲教署亦首度開設懲教署助理署長(越南船民事務)的職位,入境處亦要開設人民入境事務處助理處長(越南難民)的職位,還未計中層管理及前線人員,花費巨大。加上禁閉式難民營內可能發生的罪案,及罪案所衍生的社會成本,興建難民營實在勞民傷財,舊橋新用亦遠水不能救近火。

此外,當年為了解除長期管理難民營的問題,特區政府最後決定,向越南難民發放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証,並容許他們在取得身份証1年後申請綜援及公屋,讓他們投身社會、融入香港,成為遵紀守法的香港公民,這個是當年解決越南難民及管理難民營問題唯一一刀切的做法。雖然當時的綜援開支,每年因此增加5000萬港元,但亦只相當於每年管理難民營費用的一半,因此從經濟角度考慮,當年的決定已經是最理想的解決辦法。

要解決假難民問題應該尋找新思維,並非再提興建封閉式難民營,重複犯錯!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