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疫苗資助計劃」衍生商機 政府須正視打針公司違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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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周永勤

由衞生署提供的「疫苗資助計劃」,原意是為孕婦、65歲或以上長者、年齡介乎6個月至未滿12歲兒童、智障人士及領取傷殘津貼人士,透過提供疫苗資助,以增強抵抗感染之能力,從而減少於流感高峰期的病床佔用率及醫護人員工作量。上述合資格人士,可到已登記參與計劃的私家醫生診所接種疫苗,有關醫生可獲每劑流感疫苗或23價肺炎球菌疫苗$190,或13價肺炎球菌疫苗730元的資助。(已包括疫苗成本價、醫護人員費用及部份利潤)

可是這個計劃卻產生了「商機」,並衍生了一些專營「社區疫苗注射」的公司。此等公司多由持有註冊護士資格的非現職護士營運,通常在社區招攬議員辦事處等合作舉辦注射活動,惟此等「打針公司」往往出現下列違反衞生署指引的情況,需予以正視及監管,以保障接種者的健康,並防止計劃被濫用。

疫苗溫度管理欠善

由於疫苗必須恆常保存於介乎攝氏2至8度的環境下,衞生署有明確指示疫苗在運送途中需存放於附有溫度計的專用「疫苗運送箱」內;抵達注射地點後,亦需把疫苗馬上存放於保存溫度在攝氏2至8度的雪櫃內,於使用時逐一取出。而非簡單地把疫苗置於家品店可買到的簡單冰袋內,由開始運送,直至該天的注射過程完成。

一旦疫苗(或連同冰袋) 長期置於室溫下,可使疫苗失效,既無法預防流感,令接種者浪費了金錢又無辜挨痛。更重要是浪費了公帑和有限的全球流感疫苗配額。

醫管局規定所有口服及靜脈注射藥物的派送均需遵守「三核五對程序」。(視覺中國)

妄顧藥物三核五對程序

醫管局規定所有口服及靜脈注射藥物的派送均需遵守「三核五對程序」。第一次核對藥物處方正確;第二次核對藥物及劑量正確;第三次核對接種者適合與正確;以防止錯誤向不適當人士注射(包括對雞蛋、新霉素、其他疫苗有敏感之人士 、正患有發熱或急性感染疾病之人士 ,及「吉巴氏綜合症」患者)。以上程序,需由兩位護士一起及分別邊檢視邊讀出來,以作交叉核對。並需醫生在場,及備有所需急救用品。

可是以上「三核五對程序」往往被馬夫處理;通常只有護士在場(但護士並無藥物處方權),醫生缺席;又沒有帶備必須的急救用品(抗敏感「救命」針劑、血壓計、膠囊復甦面罩等),令一旦遇上不宜接受注射人士有急救需要時,不致被延誤救援。

漠視「5個潔手時刻」

衞生署也規定醫護人員需嚴格遵守「5個潔手時刻」指引,包括接觸接種者及進行護理程序前;和接觸接種者、血液或體液後、或接觸週邊環境後。同時指明不能以佩帶手套代替潔手,而且在佩帶手套前及脫下手套後,均應潔手。可是「打針公司」往往過份依賴佩帶手套作衛生措施,而漠視及疏忽5個潔手時刻,使接種者置於感染控制風險。

既然政府有意為指定流感高危人士注射預防疫苗,在人手不足的情況下,仍可透過外判醫生診所,於母嬰健康院、幼兒院、幼稚園、小學、長者中心、傷健或智障中心,集中向指定對象進行防疫注射;同時減少計劃被濫用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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