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野生救援:港象牙商不應獲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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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販賣海洛英及可卡因人士被禁,也要作出補償?莫非惡法被廢除,還須對奴隸主作出補償?這當然不必,我們為何要補償予那些販賣贓物而圖利豐厚的人?
Alex Hofford @ 野生救援(香港)
世界自然基金會期望政府盡快落實有關象牙禁售的細節和時間表等具體方案。(WWF)

26 年前,全球發起正視國際象牙貿易的呼籲,當時非洲大象種群數目已於 15 年內驟減一半。目前,美國、中國和香港政府正在修補缺口,防止境內象牙貿易持續發生,停止每年 33,000 隻大象被殺所觸發的第二次象牙危機。可幸是,日本、泰國等各地政府亦緊隨行動,讓大象數量得以恢復。利好消息接踵而至,自中國頒布國內象牙貿易禁令後,內地象牙價格於過去 18 個月來大跌超過一半;在本月舉行的香港貿發局珠寶展上,商家開出的象牙標價為每公斤 380 美元,價格下調了 20%。

今年 1 月,香港特首梁振英在施政報告中提出將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貿易,然而,部分港商竟因此要求得到禁售象牙的經濟補償,令人詫異。象牙貿易商一直擔當囤貨的角色,扭曲道德規則,加深象牙危機,故要求補償實屬無理。況且,在沒有驗證象牙是否非法偷獵而獲得之前,就向商人作全額補償,這與支持不法者公然銷售贓物有何分別?也浪費了公帑,浪費了香港納稅人的金錢。

象牙業者濫用規例,不但導致大象種群數目減半,更帶來種種問題:不少護林員被偷獵者殺害,其家屬失去至親;象牙收入資助恐怖活動,令許多兒童受害;非洲國家損失了數以百萬元計的旅遊收入,並花費數百萬元打擊偷獵。以上種種,是否理應由引發事端的象牙貿易商作出賠償,而非獎勵他們?當然,貿易商視之無物,否則這些殺象兇手,怎會如此妄顧道德,去提出要求?

涉事者在道德、法律和經濟層面均得不到任何補償。然而,本港 370 間公司及個人,早於 26 年前已被告知須減持象牙存貨,但為何還要給予他們特殊待遇?當纏足被取締,我們可曾補償纏足者?莫非販賣海洛英及可卡因人士被禁,也要作出補償?莫非惡法被廢除,還須對奴隸主作出補償?這當然不必,我們為何要補償予那些販賣贓物而圖利豐厚的人?

近年中國政府決心打擊象牙走私活動,更將檢獲的象牙燒毀(新華社)

自聯合國於 1975 年通過「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以來,象牙一直受到某程度的控制,該公約先應用於亞洲大象,其後覆蓋至非洲物種。限制象牙貿易並非新事,香港商人被允許在過去 26 年間拋售其象牙存貨,是史上最長的「清貨」期。然而,有商家反映,其象牙庫存並無減少,由於象牙需求殷切,加上當局的忽視,他們遂通過獲取偷獵而來的新鮮象牙填補倉存。事實上,這些潛在的獲償受益者,在過去已把大批象牙庫存透過走私銷往大陸,情況屢見不鮮,商人們更提供走私建議。

本港 670 噸合法象牙是 1989 年象牙禁令生效前的存貨,而大部分的所謂「合法」象牙,則來自大象偷獵。在 1979 年至 1989 年間,一半非洲大象被「消失」於象牙貿易中,香港更是主要的象牙貿易中心,涉及 60 萬隻大象或 120 萬條象牙。事實反映,本港現有的象牙庫存主要來自大象偷獵,莫非我們要向這些象牙貿易商作出補償?

目前,貿易商仍可售賣象牙,其價格遠高於 1989 年前的入貨價格,而禁令通過後,貿易商仍可保留其象牙存貨,只是不能出售。禁令已等待了 26 年,當局將再給予貿易商 6 個月的通知寬限期。讓我們攜手,把象牙貿易封塵於歷史。

【編按:作者 Alex Hofford 為野生救援香港區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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