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初選.博評】別愚弄納稅人,姚松炎沒資格參加立會補選

撰文:方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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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松炎勝出泛民初選,將報名參加3月舉行的立法會補選。然而,有人質疑姚松炎正是被DQ的其中一位議員,如今怎有資格再參加補選?對此,姚松炎稱特區政府不敢不給他參選。筆者則認為,當局只須依法行事,不存在敢與不敢的問題,而根據各方面的考慮,姚松炎應是不能參加補選的。

關於敢與不敢的問題,姚松炎大概是認為他有民意支持,特區政府不敢在他頭上動土。然而,若根據民意,他與幾位議員遭DQ事件並無對林鄭的聲望有甚麼影響,到如今不許他參加補選,只要有理有據,相信也不會有甚麼影響。當初梁振英DQ議員,大家擔心的是以他的聲望,如此對泛民窮追猛打,必然造成很大反響,動搖他的管治,但後來,特區換屆,梁振英不再是特首,就再沒有這方面的顧慮,接手的林鄭依法辦理,民意並沒有很大的抗拒。既然如此,只要林鄭在後續事件中繼續依法辦理,也就不會受到質疑,故此,只要有理有據,也就不會不敢。

當初的宣誓風波,特區政府可選擇放泛民一馬,不予追究,但既已追究,就要追究到底,一切後續行動都必須一致,才不會受到質疑。在此,選舉主任有必要把好關,檢視報名者的資格,如果是被DQ的議員,應一律不許在補選中報名。

試想想,姚松炎等人是因宣誓不合規範而失去議員資格,特區政府因而要大費周章,舉行補選,這當中花費了不少人力物力,納稅人破了不少財,如今,若再把被DQ的議員選回去,如何向納稅人交待?那不是愚弄納稅人嗎?

姚松炎表示,是次轉戰九西,不只希望在初選中獲勝及在明年補選奪回議席,更期望泛民在補選中發揮協同效應,全部贏回四席。(李澤彤攝)

姚松炎等人的宣誓方式既已不獲接納,代價是失去議席。可是,如果容許他們再參加補選,並在選舉出勝出,取回議席,是不是代表他們這一次宣誓又可以照辦煮碗,不守規矩呢?因為,反正遭DQ後也可以再度當選。如果有心玩嘢的,大可以這樣無止境地玩下去,這樣將要搞多少次補選呢?又何以見得DQ的效力呢?

有鑑於此,議員既遭DQ,就不能參加補選。此人失去議員資格,是整屆的議席都不能參選。姚松炎不光是這次不能參加補選,即使日後本屆再有議席出缺,也不能參選,這樣才顯DQ的效力。當然,若日後立法會換屆,若他符合各種條件,還是可以容許他們參選,若勝出,只要依法宣誓,也應可以成為議員,但是,並不是本屆的議會。

有人會說,如果不許姚松炎參加補選,將會激起泛民的怨忿,更加增加泛民的勝算。不過,這應不是特區政府在此事上的考慮。事實上,在補選一事上,特區政府並沒有特別照顧建制,包括在選擇補選日期時,選了3月兩會召開的時間,就曾招惹建制的不滿。今次的補選,如果不許姚松炎參選,也不是偏袒或針對任何一方,只是秉公行事而已,各方理應接受。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