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機會】香港的性小眾 只有鐵達尼號三等艙的對待?

撰文:托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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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上月底公布改革現行法例的建議,提到有意見認為,應就年齡、性傾向、性別認同和宗教提供保障,當中最具爭議,相信是性傾向和性別認同問題,即將上任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指,立法「唔急」,將「立法放喺最後」,但真的「唔急」嗎?
托比
(電影《鐵達尼號》Facebook)

在電影《鐵達尼號》,船撞到冰山,慢慢入水下沉,但救生船最多只載到一半乘客,頭等艙乘客就可以在甲板等上救生船,婦孺可以先上船;三等艙乘客就被鎖在自己的樓層「等候指示」,即是等死。

一百年前,你的階級夠高,你的命就值得救;若你只是一介草民,死是你應得的結局。

當然,面對生死抉擇,這種絕境下要作出理性公允的決定,實在困難,甚或不可能。要怎樣安排逃生次序,著實眾說紛紜。電影中,婦孺先上船的做法不無道理,因為男人、女人和小孩一同掉進冰水裡,女人和小孩應該最早喪命,應該先讓弱者逃生。但看過《天與地》的都記得家明的遭遇,反正他這麼虛弱,不如用他來救其他人。先幫弱者還是先放棄他們,恐怕還要辯論多一百年。但單憑階級、財富、地位,就決定生命的價值,判斷一個人是否值得獲救,實在很難說得過去。

(網上圖片)

平等機會:讓弱者達到同一高度

同樣地,怎能以種族、性別或殘疾來決定哪些人享有特權,哪些人天生就屬卑賤?我們口中所說的「平等機會」,只不過是為弱勢的人提供適切的協助:公開考試中有特殊需要考生,考試時間會較長;殘疾人士應徵公務員時毋須經過篩選,只要達到基本入職要求就可參加面試或測試;不可解僱懷孕婦女……原因很簡單,他們屬於弱勢社群,沒有法例保障的話,社會一定有人對他們較差。

平等機會從來不是要所有人在同一起跑線上起跑,而是讓弱勢的人不會因為先天因素,比其他人輸蝕。網上流傳一幅圖:有三個不同高度的人,打算在圍欄外看球賽,有三個箱給他們墊高一點,好讓他們可以看到圍欄後的球賽,我們有時以為,公平就是一人一個箱,但長得最高的根本不用幫助,要讓他們三人有平等的機會看一場球場,就應該讓最矮小的站在兩個箱上,不夠高的就站一個箱,最高的那個不用箱子也能觀賞球賽,這才算平等機會。

陳章明今月11日上任平機會主席。(嶺南大學網頁)

在香港,弱勢社群有足夠的箱子嗎?

本港有四條歧視條例,就性別、殘疾、種族和家庭崗位提供保障,平機會上月底公布改革現行法例的建議,提到有意見認為,應就年齡、性傾向、性別認同和宗教提供保障,當中最具爭議,相信是性傾向和性別認同問題,即將上任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指,立法「唔急」,將「立法放喺最後」,但真的「唔急」嗎?

看看平機會在一月公布,有關立法禁止性小眾歧視的研究,訪問了不少性小眾,有女同性戀者提到,求職面試被直接問及性傾向,在回答後便不獲取錄;亦有人面試後發現,不被取錄是因為公司不喜歡女同性戀者,認為她們是「麻煩製造者」;還有跨性別人士表示,被自稱是天主教徒的校長解僱,只不能接受她的性別認同;有男同性戀者在情人節時,與伴侶吃情人節晚餐也不可以;推動 LGBT 權益的機構,想印紀念品也遭拒絕,租巴士辦宣傳活動也不能。

當找一份工作、吃一頓飯也因為自己的性傾向、性別認同而吃閉門羹,這算不算弱勢?

有人會說,你同性戀是你的事,用不着立法去逼我認同,像美國肯塔基州政府書記,因為拒絕向同性戀者發放結婚證書而判囚。這種擔憂確實存在,但對性小眾的歧視也確實存在,那就應該透過諮詢討論,商議出各方認同的法例,定出法例應該豁免不豁免的範圍,而非從一開始就否定立法。

希望關注長者福祉的陳章明教授,不要讓這個社會變成 George Orwell 筆下的《動物農莊》:「所有動物生來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