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唔湯唔水」 低津申請問題多

撰文:陳紹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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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申請低津,最少要滿足收入、資產、工時及離港限制等要求。作為扶貧項目,有審核無可厚非,但工時的要求卻甚為嚴苛…(申請表格)內容繁複,並不user-friendly;更大問題,是前線職員也不懂回答申請問題,亦不積極協助申請人士…申請程序繁複,拒人千里,值得檢討…若政府在制訂政策時更多「由下而上」,更多「居民參與」,更早參考服務對象及民間團體的意見,則不至每次皆「唔湯唔水」,產生不必要的民怨。
陳紹銘
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分三階段接受申請,有團體認為可降低對申請人的工時要求。(資料圖片)

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簡稱「低津」)於5月3日正式開始申請,政府表示計劃可惠及20萬戶低收入在職家庭,共70萬人。低津本來算是德政,不少民間和勞工團體一直爭取,是今屆政府最大的扶貧項目之一,可惜至今執行依然問題多多。

申請首日,筆者與團體到達觀塘低津總部,與基層街坊一同申請,前線職員不熟悉政策和手續,而低津不但工時及離港限制嚴苛,而且申請程序繁複,拒人千里,值得檢討。

1. 工時限制過高 不能合併計算

先從政策說起,要申請低津,最少要滿足收入、資產、工時及離港限制等要求。作為扶貧項目,有審核無可厚非,但工時的要求卻甚為嚴苛。

  低津的收入限額計算是合併計算的總收入,但工時卻不能合併計算。即若然兩夫妻,每月各自工作120小時(總工時240小時),各自賺$4,000(總工資$8,000),雖然入息符合全額資助資格,二人家庭月入$8,000,算低收入吧,但由於工時只計一人,未能滿足最低的144小時,因此這個家庭不合申請資格。

基層工作零散化,散工的情況愈見普遍,但政策只計算一人工時,政策原意的所謂「鼓勵自力更生」去了哪?是否只鼓勵全家得一個人自力更生?

基層批評低津入息及資產以家庭為單位計算,但只計算申請人一人的工時,做法不公。(何寶儀攝)

2. 離港限制嚴苛 5日即屬不合格

  低津限制要求「合資格家庭的每名成員均須在港生活」,在6個月內不得離港超過30日,或在某個月不得超過5日。當然,政策對象為香港居民亦是無可厚非,不過,只是其中一個家庭成員離港5日,則該月沒有低津,又是否過於嚴苛?因照顧親人、學生交流、紅白二事等原因而離港數天的並不罕見,而這些正是會增加基層開支而無可避免的活動,卻要因此變成不合資格?似乎是不近人情,當局也未有表示如何酌情處理。

  另一方面,低津工資的要求,其實已大概確認了家庭成員沒有長期離港生活,例如當成員已證明每月工作200小時,難道他可以長期離港度假休閒?當他已證明每月入息$8,000,他的家人離港數天會令他不再成為低收入家庭?當局一直沒有說清「離港限制」的理據。

此外,關注學童發展權利聯席早前的調查,訪問了210個基層家庭,發現有近八成半人未能提供工時證明或工時不足,五成半人估計未能符合「離港限制」。

3. 申請程序手續繁複 前線職員訓練不足

低津的申請表格,最少填11頁,雖然有申請指引,但內容繁複,並不user-friendly;更大問題,是前線職員也不懂回答申請問題,亦不積極協助申請人士。分享一下首日到辦事處申請的經驗︰

  其中一位婦女,到櫃位向職員查詢是否合乎申請資格,職員表示因為她沒有工作,所以不合資格。但其實婦女是代丈夫查詢,因丈夫正在工作未能到場,他們一家實際上合乎資格,若然街坊獨自查詢,沒有同事陪同,可能就以為不合資格而離開了。

  另一位婦女,丈夫做散工,未能提供工時證明,向職員查問,職員只是不斷在翻閱指引,然後讀出當中內容,卻未能回答事主疑問,例如職員建議事主找僱主提供僱主證明書,但問及僱主不提供如何是好。事實上,即使在早前官方於地區提供的簡介會,亦多次出現類似情況。

  問及職員會否協助居民填寫表格,在總辦事處的職員竟建議居民自行填寫放入「投遞箱」,問及能否協助核對申請,只是勉強回應「都可以睇睇嘅」。我不知這是個別事件,還是冰山一角。但連受訓的前線職員亦不懂填寫表格,又不積極提供協助,如何讓有需要的基層市民申領援助呢

社區組織協會曾會見勞福局長張建宗,要求放寬低津申請資格。(資料圖片)

4. 地區支援不足 「投遞箱」如郵筒

民間已多次要求政府於各區提供支援服務。不過,政府最後提供的「地區支援」,是各區的「投遞箱」,聲稱方便市民遞交,但這些投遞點不會提供協助填表的服務,甚至未必能回應申請提問,大概,只是為申請者節省了郵費。

  而現時低津只有觀塘的總辦事處有職員提供協助,但位置較為偏遠,於地鐵站步行約15分鐘,只看到一座豪華裝修的One Harbour Square商廈,外面毫無指示。欠缺地區支援,基層市民更容易因申請程序繁複而不去申請,或是在因漏填資料而被「彈表」,若然多「彈」一兩次,基層家庭更會卻步而放棄申請。

其他問題還有︰低津申請家庭不能同時以住戶單位申領「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簡稱「交津」)、入息計算其他福利性質的長生津、護老長津貼、交津金額等等……

5. 未有汲取政策經驗「由上而下」減少民怨

還記得,「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在推出時錯漏百出,經勞工和民間團體多年的抗議爭取,「交津」才由單軌轉至雙軌、提升申請限額、優化申請程序等改善。若政府在制訂政策時更多「由下而上」,更多「居民參與」,更早參考服務對象及民間團體的意見,則不至每次皆「唔湯唔水」,產生不必要的民怨。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