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薜偉成法官開始說 醫委會改革應由尊重做起

撰文:林志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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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香港大部分的法官都是由特首委任,但法官一直享有高度自主的司法權,不受來自各方的壓力和批評,這就是「司法獨立」…很不幸地,一些人指特首委任是「包着糖衣的毒藥」,利用這四個字去質疑和羞辱病人組織的代表,暗示他們不會去爭取病人權益,更加會向政府傾斜…現在看,改革未成,醫生和病人的關係已經開始撕裂。我感到十分痛心。
林志釉
即使大部分的法官都是由特首委任,但法官一直享有高度自主的司法權,不受來自各方的壓力和批評,這就是「司法獨立」。(資料圖片)

薜偉成法官的故事

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薜偉成(Hon. Kevin Zervos J.)來港工作之前,曾經在澳洲擔任環境法的律師,之後加入當地的檢控部門,負責調查和檢控大規模稅務詐騙案件。1985年,他成為聯邦刑事檢控專員墨爾本與悉尼辦公室的高級助理專員,之後再轉任新南威爾士廉政公署的首席法律顧問。

1992年,他來港工作,加入律政司成為檢察官,之後成為刑事檢控專員(DPP)。任職律政司期間,他利用私人時間,在香港大學修讀了一個為期兩年的法律碩士(人權)課程。在他擔任刑事檢控專員的短短三年間,重寫《檢控守則》,令社會更加清楚明白檢控部門的公正和專業。

特首梁振英在2013年委任薜偉成為原訟法庭法官。(Getty Images)

兩宗醫委會案件 薜偉成的判決

他在2012年離開律政司之後,很快便成為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曾經審理過牽涉醫生和醫務委員會(醫委會)的訴訟案件,其中一宗案件的判決廣受傳媒的報道。

案件涉及一名病人的父母,因兒子的右手食指被醫生切除,向醫務委員會投訴,卻不獲受理,於是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醫務委員會的決定。

薜偉成法官判處醫委會必須將案件交由初步偵訊委員會(初偵會)重新處理。判詞批評醫委會的紀律程序冗長,且資源嚴重不足,對投訴人不公平。

剛過去的六月底,薜偉成法官亦就另一件涉及醫委會的案件作出判決。該案中,初偵會撤銷一名投訴人向一名醫生Dr. U 的投訴。之後,該人提交進一步資料再次投訴,結果獲得初偵會接納,並打算展開紀律研訊程序;而Dr. U 同時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挑戰初偵會的決定。結果薜偉成法官撤銷有關覆核。(HCAL195/2015)

法官身分也是「特首委任」

薜偉成法官……停一停!

我想說的,並不是薜偉成法官和醫委會改革有任何關係,而是另一個重點:

薜偉成的法官身分,是「特首委任」的。

對,他是特首梁振英在2013年委任的原訟法庭法官。

醫學界立法會外集會。(黃永俊攝)

向來秉持「醫患共贏」 緣何羞辱病人組織代表?

當醫務委員會改革的辯論進行得如火如荼之際,突然有個別醫生團體拋出「特首委任」這四個字,去質疑新增的四位業外委員(當中三位為病人組織互選出來的代表)最終會歸邊,成為政府的「自己人」,受政府操控。

無可置疑,即使香港大部分的法官(由裁判官到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都是由特首委任,但法官一直享有高度自主的司法權,不受來自各方的壓力和批評,這就是「司法獨立」。而當我們把司法獨立視為香港的核心價值時,很不幸地,一些人指特首委任是「包着糖衣的毒藥」,利用這四個字,去質疑和羞辱病人組織的代表,暗示他們不會去爭取病人權益,更加會向政府傾斜。

我組織過和參與過不少病人組織的活動,絕大部分病人組織都和醫生保持良好的關係,秉持「醫患共贏」的理念,互相尊重和關愛。改革本來應該是朝向好的方向進發,但現在看,改革未成,醫生和病人的關係已經開始撕裂。我感到十分痛心。

薜偉成法官曾經向香港律師會的月刊《香港律師》表示:「如果你要得到別人的尊重,便必須先懂得尊重別人。」

改革,還是由尊重做起。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