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改革】回應梁翊婷:不提泛民修訂 連一半的事實也沒有

撰文:投稿
出版:更新:
綜觀 閣下全文,都沒有提過梁家騮議員所提出的「6+6」方案,可見閣下所講的連一半的事實也沒有…閣下所指醫生事忙,增加人數可以令開會更加容易,增加效率 。這點我們是同意的。事實上,我們非但同意,梁家騮議員的「6+6」方案甚至把病人權益組織委員人數由3人增加至5人,把總人數由32人增加至40人,以便更容易開會及增加更多的初級偵訊委員會。可是,這提議卻被政府反對。為什麼?
賀穎傑@前線科技人員

致梁翊婷小姐:

拜讀 閣下的文章《醫委會改革:事實只講一半 連醫生也玩民粹》,內容有點名批評本人早前所寫一篇關於醫委會改革的文章,既然如此,本人有責任回應。

綜觀 閣下全文,都沒有提過梁家騮議員所提出的「6+6」方案,可見 閣下所講的連一半的事實也沒有。

首先,把最重要的重點說在前頭:

 閣下所指醫生事忙,增加人數可以令開會更加容易,增加效率 。這點我們是同意的。事實上,我們非但同意,梁家騮議員的「6+6」方案,甚至把病人權益組織委員人數由3人增加至5人,把總人數由32人增加至40人,以便更容易開會及增加更多的初級偵訊委員會。

可是,這提議卻被政府反對。為什麼?

因為病人權益組織反對,因為病人權益組織反對,因為病人權益組織反對。(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為什麼?那你要去問病人權益組織,究竟他們重視的是為病人爭取權益,還是協助政府奪權?

(黃永俊攝)

第二,今次草案是不是為將來引入更多大陸醫生開路?如果 閣下有做功課,當知道這條草案當初是去年12月由張宇人提出,提出草案時他自己說得很清楚:草案是為了放寛「海外」醫生執業。目的已經說得清楚,改革的後續行動就是要引入更多海外醫生, 閣下還有疑問嗎?

第三,特首委任是只限於名義的嗎? 閣下舉藝發局為例子,卻無視藝發局成員早已染紅的事實。坦白說,名義委任一說,如果在4年前問我,我是願意相信的。可是在過去4年,香港人見識了以下的例子,特首多次行駛本來只是名義的權力:

1) 通訊事務管理局建議發牌予港視,特首否決。
2) 港大遴選委員會已經推薦人選,校委會否決。
3) 港大校友、教識員、學校投票反對李國章任校委會主席,梁振英無視。
4) 梁振英刪減港大於15年3月頒授的名譽博士名單。

經過這麼多例子,如果 閣下還相信梁振英不是有權盡用的人,我只能說這不是眼盲,就是心盲。

賀穎傑@前線科技人員

(本文為投稿,稿件可電郵至iwanttovoice@hk01.com;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