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特首和教育局注意 教師專業絕非協助官方灌輸立場

撰文:教育工作關注組
出版:更新:
教師的職責是傳授知識,當然要讓學生清楚掌握與《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相關的概念。然而,協助學生掌握概念,不等同引導學生討論,以令學生達致與政府立場一致的結論,這不是教學專業。
教育工作關注組
(資料圖片)

日前香港校董學會發表聲明,呼籲學校校董會及行政人員防範港獨思想滲入校園,要求教育局對違反教師職責、專業操守及教育條例的教師「予以嚴格執法」 。教育局及行政長官梁振英重申教師若在學校鼓吹港獨,須承擔責任和後果,最嚴重的包括取消或拒絕其註冊教師資格。局方認為教師的言論行為須合乎社會期望及專業操守,教師要履行其職責,教育學生,「讓學生準確認識《基本法》及『一國兩制』概念,並清楚明白『港獨』不符合特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行政長官更指出,老師應該以是非立場引導同學,不能主張學生組織一同違法,殘害自己生命或身體。這些看法似是而非,誤導公眾理解老師的職責及專業操守。

(一)社會對老師專業的期望是培養負責任的公民,非向學生灌輸官方對港獨的立場

教育局強調教師不能以任何形式宣揚港獨,要讓學生準確理解港獨違反《基本法》,這才合乎社會期望。然而,局方似乎沒有意識到,這個期望是政府及其支持者的期望,並不能完全代表社會對老師的期望。現實是社會有聲音認為,教師身兼培養學生成為負責任公民的重責。學生要成為公民,參與公共事務,必須理解不同的政治主張及其理據。教師有責任協助學生理解,而非淪為政府或任何政治團體的喉舌,直接告訴學生港獨是不合法/合法的,是錯/對的。教育局不能把老師要教導學生「港獨違法,港獨是錯」的期望說成是社會期望,混淆視聽。

(二)教師的職責是訓練學生獨立思考,判斷是非的能力,並非被動接受既定立場或判斷

行政長官及教育局必須釐清教師專業,教師的職責是傳授知識,當然要讓學生清楚掌握與《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相關的概念。然而,協助學生掌握概念,不等同引導學生討論,以令學生達致與政府立場一致的結論,這不是教學專業。

老師的另一個職責是培養學生判斷是非的能力,但並非要將官方的、學校的、老師自己的或任何人的是非觀引導學生接受,這也並非教育專業。教育專業是老師保持客觀的態度與學生討論問題,鼓勵學生獨立思考作出理性判斷,建立自己的是非觀,作自己的價值判斷。老師要做的是為學生提供《基本法》的相關條文,與學生一起解讀。但一個稱職的老師不能止於和學生討論法律的角度,更應該多角度和學生討論港獨主義冒起的因由,香港獨立建國的得著及代價,令學生反思香港的社會現況及自己的價值觀,自由決定立場。給予學生思考的空間才是教師的專業所在,而非對任何議題蓋棺定論,給予學生一錘定音的答案。

(三)教育局應保障教師教學自由,並非警告教師不可鼓吹港獨

老師要給予學生思考空間,訓練其批判性思考及獨立思考,教學自由非常重要。若老師失去教學自由,便很難履行其專業職責。要訓練學生的批判性思考及獨立思考,老師在討論中往往要扮演 devil's advocate 的角色。遇上一味反對港獨的學生,老師要以提問質疑學生反對港獨的理據,讓學生批判自己的論點,反之亦然。提問討論的目的不在令學生最後持什麼立場,而在於提高學生的思辯能力及令學生更全面認識議題。

學校校董會及行政人員評估老師的工作表現本無不妥,但如果評估的是老師的政治言論,甚至是「嚴密注意」老師的一言一行,防範港獨思想滲入校園,老師便很難用支持不同政治立場的理據刺激學生思考。因為如果用了港獨支持者的觀點,便有機會被以言入罪,被控告違反《教育條例》,取消其教師資格。這無疑令老師受壓,失去運用專業知識啟發學生思考的自主,損害教學專業。面對有團體呼籲學校行政人員要「嚴密注意」老師的言論行為,教育局應重申教學自主的重要,而非和應這些呼籲。

香港的政治光譜愈來愈走向兩極,政治議題愈來愈具爭議,前線老師面對的教學挑戰亦愈來愈大。面對風風雨雨,教育局不應一味向學校、老師施壓,而應該與同工並肩面對,捍衛教育專業,這才是教育局應做的事。

 

【編按:文章原題為「審視教育局及行政長官對港獨的回應:三個似是而非的看法」,現題為編輯所擬。】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