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反港獨之名 蠶食專業自主 這裏是極權國度嗎?

撰文:張銳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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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政治爭議最激烈的 2014 年政改及佔領事件期間,均從未出現過有關老師向學生灌輸偏頗政治觀念而被投訴,甚至是取消教師資格的個案......面對一個尚未存在的問題而高調威嚇,不正是反映了政府對老師與及現有專業守則的不信任,並以行政權力施以威嚇。
張銳輝

過去一個星期,教育局長、特首、中聯辦「護法」等不斷以「港獨」議題向學生、向教師施壓。

教育局的聲明「提醒」教師不能宣揚「港獨」主張或活動,如有教師鼓吹「港獨」,可以「取消或拒絕其註冊教師的資格」;而教育局又要求教師在討論相關議題時,要讓學生「正確」認識《基本法》及一國兩制概念。

如果不是生活在香港的人,一定以為現時中小學校園,正充斥著單向宣揚「港獨」的老師。然而,如此強烈施壓的聲明,卻是針對着一個從未發生也未見會出現的狀況。教育局如此強烈施壓的聲明,反映了教育局對前線教師的不信任,並漠視教學專業自主,要老師作政權的宣傳工具,實在令人心痛。

高調威嚇教師 反映政府的不信任

從過去資料可見,即使在政治爭議最激烈的 2014 年政改及佔領事件期間,均從未出現過有關老師向學生灌輸偏頗政治觀念而被投訴,甚至是取消教師資格的個案。事實上,《香港教育專業守則》明文規定「與學生討論問題時,應盡量保持客觀」(第 2.2 段 13 項),「當公眾意見分歧時,應教導學生尊重不同的立場和觀點」(第 2.6 段 7 項)。這已是教育界的共識,教師們一直也能恪守專業,未見問題。

再者,對香港人的身分認同與及對中國人身分的排拒,甚至是未來香港從中國「脫離」出來的主張,不少作為上一代的教師,與新一代年輕人有着截然不同的觀點,即是常說的「世代之爭」,坦白說教師要影響學生的想法也不容易。

因此,教師也不存在多少向學生灌輸的動機或拉力。面對一個尚未存在的問題而高調威嚇,不正是反映了政府對老師與及現有專業守則的不信任,並以行政權力施以威嚇。

政府試圖侵犯教育專業自主,從教育局要求教師「正確」理解基本法,繼而又再重申「反對校園出現『港獨』主張或活動」的說法可見,一個已預設了結論的「討論」,是否真正討論?還是變相的「指導思想」?

一直以來,就基本法的理解與實踐,在香港的法律界、學術界、政界及至普羅大眾,均有着豐富多元討論與分析。一個專業教師的責任,正是向學生展示不同觀點及分析角度,讓學生能理性同時獨立地建立個人觀點,不因強權的壓力而扭曲個人的理性判斷。事實上,早前政府所編訂的國民教育及基本法教材,正因為內容未夠全面,而備受學界及教育界爭議。由此可見,如果基本法的「正確」理解只是來政權的解說與指導,這不會被專業的教師所接受。

不過,更根本的問題是:什麼是「港獨」主張或活動?模糊不清的定義,卻聲稱可引來取消教師資格的嚴重後果,這是提高討論風險、打壓言論空間、製造寒蟬效應的策略。

傳道授業解惑 教師本來便應了解學生

事實上,作為陪伴學生成長、傳道解惑的專業教師,可以迴避與學生討論「港獨」,而只叫學生勿提「港獨」嗎?究竟許多學生口裏說的「港獨」,背後反映他們對社會有哪些不滿?包含了怎樣的訴求?抱持了哪些價值觀?

其實許多身為年輕人的父母、身為學生的老師、多接觸年輕人的社工等,都明白不少年輕人對佔領運動「失敗」、政制民主化停滯感到無力無助;對近年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甚至是法治均不斷受到蠶食感到失望;對日常生活被內地來港的大量遊客、水貨客等干擾而不滿……因而滋生排拒中央政府、排拒中國人身分的思潮,進而以香港獨立於極權政府之外作為他們對未來的想像。作為老師,看到年輕人這份鬱結,卻竟然要在為其分析與討論時,預設了否定他們想法的立場,又如何能建立師生互信?教師如何往後繼續與學生溝通?

社會上以「港獨」作為政綱或訴求作出不同形式的政治參與活動越愈來愈多,甚至如這次就港獨議題如何在學校處理的事件,成為連日來的頭條新聞,正是教師用作切入課程內容的理想議題。(資料圖片)

此外,在高中通識教育科,身分認同、法治和社會政治參與均是課程內容一部分。學生對自己香港人及中國人身分認同感的討論與分析、社會上以「港獨」作為政綱或訴求作出不同形式的政治參與活動愈來愈多,甚至,如這次就港獨議題如何在學校處理的事件,連日來成為頭條新聞,正是教師用作切入課程內容的理想議題。而以往作為專業教師的處理方法,乃援引各方不同觀點,即使是對《基本法》的詮釋、一國兩制的實踐,香港言論自由、學術自主的討論,我們可接觸到不同學者、專家、意見領袖與及持分者的觀點。而老師的角度則是協助學生運用知識、概念及分析框架,作理性思考,建立學生個人觀點。

但是政府一再強調要「正確」理解《基本法》及一國兩制,是否意味着不容許有開放討論,而要跟隨政府官方口徑作詮釋?這似乎已背離教學專業自主,而有將教師淪為政治灌輸工具之嫌。

堅拒為思想設禁 教育專業應受保障

有人將「港獨」等同吸毒、殺人等行為,這是偷換概念的說法。

首先,在「港獨」定義模糊不清的情況下,社會根本未有一致的否定立場。今天學生們說的「港獨」,不過是一些粗糙想法,未有策略方法甚至是任何行動。

再者,回看 2003 年香港政府建議《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時,建議「分裂國家罪」是指「以發動戰爭、或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以類似恐怖主義行為手段的其他嚴重非法手段;……和平集會、表達意見等,即使表達不同的政見,有關權利亦受《基本法》所保障,不會因而犯分裂國家罪。」(2003 年《第 23 條知多啲》政府單張)。如果年輕人對香港未來發展,有些天馬行空的想像,這只是一種思潮,而並未化作行為與行動,政府便立即鑽進學生腦袋裏加以壓制,甚至判刑,這豈不是把香港帶進《1984》小說中,老大哥監控每個人民思想的極權國度?這也違反了十多年前,政府準備就國家安全事宜在本地立法的一些重要原則。

以「反港獨」之名,蠶食專業自主,為思想設禁,以言論入罪等等,山雨欲來。惟望當權者切勿葬送香港言論思想自由,更希望教師們能抵抗政治壓力,捍衛教育專業自主,守護學生思想自由。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