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時、退保、醫改……政府何以咁鍾意拖?

撰文:蕭裕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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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兩年一次的最低工資水平檢討拉鋸戰又正式開始。
自從9月底有消息指資方代表在最低工資委員會開會期間放風、提出象徵式上調5毫子至33元的底線後(勞方則要求上調至36至41元),勞工界團體旋即反擊,批評加5毫子是侮辱工人。
這場拉鋸戰的最新戰況是,雙方經多番討價還價,現時在34至35元的水平爭持;如以現在最低工資每小時32.5元計算,加幅為4.6至7.7%。

最低工資雖然實施5年,但基層工友的生活似乎未有獲得改善。(林振東攝)

誠然,自最低工資條例於2011年5月1日實施以來,連同之前立法過程中勞資雙方的交鋒,這種「開天殺價,落地還錢」式的交手,今次已是第4次。在這近6年裏,社會大眾對勞資雙方的理據及例行公事的舉措都應見慣不怪,而這一套處理最低工資的「程序」亦慢慢在社會中變成理所當然的「規矩」,再也想不到別的方法去處理這階級利益衝突十分明顯的問題。

然而,在社會大眾愈來愈接受這套處理最低工資水平的規矩時,卻忽略了政府在這討價還價過程中的角色,更忽略了最低工資條例成立後,對特區政府在整個勞工及福利政策上自我定位的轉變。

為保管治權威 放棄積極不干預

無論大家接受與否,不能否認的是,香港自開埠以來便被不同的政權打造成一個方便營商的經濟城巿。在百多年的殖民地統治年代裏,美其名是「自由放任」、「積極不干預」,實質上殖民地政府都是本着「如非必要,絕不插手」的宗旨來處理香港勞工和福利問題。很大程度上,在英國本土有過處理英國工人和資本家利益衝突的豐富經驗後,醒目的英殖民地政府就知道,最好的做法就是不去介入和處理這些燙手山芋般的勞工福利問題,最好任由香港的勞工階級和資產階級雙方在政府的體制外「開片」,用巿場去處理問題。

港英時代的香港,政府很少介入勞工和福利問題。(政府新聞處)

眾所周知,殖民地年代的香港,是一個祟尚(新)自由主義的社會。再加上1960年代後香港經濟上揚,這樣的意識形態和經濟條件,都不約而同地支撐着這種利用巿場去處理勞工福利問題的規矩。

可是,自1997年政權轉移以來,這些意識形態和經濟條件都轉變了。1997後接二連三的經濟(亞洲金融風暴)和社會(沙士)危機,都迫使特區政府不得不改變殖民地政府在勞工福利政策上的一貫處事規矩,變成需要介入這些明顯涉及社會階級衝突的議題,以增加其管治權威。

筆者還記得因為沙士導致經濟下滑,2003年康文署轄下的外判清潔公司就曾被揭發只用10元時薪聘請清潔工,立即被勞工團體指摘「政府帶頭剝削工人」。這樣的指控,最後迫使政府要在2006年推出「工資保障運動」來呼籲商界自動自覺上調工資;可是運動推行兩年後便正式宣告失敗。特區政府亦只好在社會大眾和政黨的強烈要求下,情不甘意不願地在2008年開展最低工資的立法過程。

為免勞工政治制度化 一味靠拖

然而,在經歷工資保障運動和最低工資立法後,勞工政治的角力場地由之前的「巿場機制」轉至「政府架構」去。簡言之,這是一個勞工政治的制度化過程。最低工資法例在2011年推出,亦是這勞工政治制度化的里程碑。在這之後,特區政府已不能回到殖民地年代那樣利用「如非必要,絕不插手」的規矩來處理勞工福利議題。

對於標準工時、全民退休保障、醫療改革等議題,政府皆是以「拖」字訣處理。(資料圖片)

假若要說在2011年至今,特區政府在最低工資立法和後續檢討中學到什麼樣的教訓的話,最重要的是意識到凡是含明顯階級利益衝突的勞工福利政治,一旦被制度化後,政府無論怎樣做,都只會是一個兩邊不討好的醜人,不單增加不到管治威信,更會影響與資產階級統治聯盟的關係。

由此可見,在汲取了這重要教訓後,梁振英年代的特區政府都以「拖」字訣來處理牽涉階級或團體利益衝突的勞工及社會福利政治,盡量不作體制化。這些被束之高閣的政策可謂不勝枚舉:標準工時、全民退休保障、醫療改革……然而,特區政府這種「拖」字訣的新規矩亦不是沒有後果的,而這些後果亦已變成政府管治無能的主因:

(一)政府不願把社會福利和勞工議題制度化,亦即放棄以政策手段去解決社會問題,因而直接被社會大眾指摘缺乏政策推動能力;
(二)這種與社會問題和政治保持距離的「錫身」做法,其實只是任由社會問題持續惡化。在公眾眼中,政府不積極介入這些問題,只會被看成是助紂為虐、偏袒有權有勢的階級及利益團體之行為,進一步削弱政府的管治權威。

可以說,對一直強調自由巿場的香港社會來說,2011年最低工資的立法對特區政府來說是一個重要的教訓,而這教訓亦是現時特區政府在很多勞工福利政策上停滯不前的主要原因。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