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議會 從宣誓開始

撰文:方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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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立法會會期已經開始,議員的宣誓儀式亦訂於明天10月12日舉行。
新一屆議會有不少新面孔,市民都擔心其中取態激進的議員在議會中搗亂生事。觀乎近期有議員議事時言語粗鄙,表現出位,又有議員表示要在宣誓中加料,已令人憂心忡忡。
種種跡象反映,議員並不尊重自己的身分,也不尊重議會,這是最大的癥結。

然而,市民大眾實是渴望議員能盡忠職守,做好議會工作。10月12日的宣誓儀式,希望是議會一個好的開始,不要有任何破壞規矩的表現。

議事地風氣敗壞 宣誓視作表演場

立法會本應是議事的地方,氣氛應該是莊嚴肅穆的,可是近年議會風氣敗壞,議員在議事堂上打機、疑似看AV已是小兒科;掟蕉、擲杯、衝擊主席台也被視作尋常。走進議事堂,充斥各種標語、道具,議員議事時七情上面、咬牙切齒、惡形惡相,仿似表演做騷……不難理解,為何有人可以把就職宣誓儀式視作表演場,非加料爆肚不可。

立法會議員就職時的誓辭是:

我謹此宣誓: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

這是有明文規定的,不宜增減字句;標點清晰,也不宜作不恰當的停頓,這才表現出誠心。而這個誓辭以《基本法》為依據,也看不出「效忠國家和特區」有什麼要違逆的。再說,如果真的對這個誓辭有意見,那麼不必參選立法會、不必做議員,在體制外反個夠就是了,為什麼要費盡周章成為議員呢?正如一對男女舉行婚禮,當是兩情相悅,他們的誓辭豈容加料減料,或作不必要的停頓?他們更沒必要耍花樣搞出什麼道具來宣示立場,只須好好地穿着禮服,依循程序,就是最大的尊重。相信任何人都會認為這種場合是莊嚴的,應該予以尊重。立法會議員的宣誓儀式不是也同一個道理?議員只須依足誓辭,遵循規則,就盡了自己的職份,做了稱職的議員,看不出有什麼困難之處。

搞對抗不應在議會 恪守原則維護《基本法》

可是,就是有人要標奇立異。本屆議員中,社會福利界的邵家臻表示要帶象徵「佔領」行動的物品宣誓;熱血公民的鄭松泰準備在誓辭後補充「港中區隔」等概念;青年新政的梁頌恒要在誓辭中加入「效忠香港人」的字句。看來,他們宣誓方式五花八門,目的卻只有一個,就是搞對抗。

可是,議會並不是搞對抗的地方,而是求同存異,彼此協商的地方。如果搞對抗,大可以去街頭示威遊行,而不是在議會。在街頭的示威活動中,人們可以盡情耍花樣,可以有各種道具、表達訴求、表現自己,但議會卻不是這樣。在議會中,固然也可以表達各種相反的意見,這樣才可求同存異,協商出恰當的政策和法規來。但是每個場合的要求均不一樣,在議會就要莊重有禮,言辭要有理有據,與街頭做騷是不同的。

在議會上,大原則也必須恪守,就是維護《基本法》,效忠國家和特區,以市民的福祉為依歸。不管怎反對政府的施政,這個原則都不能違背。立法會議員就職時要宣誓,就是提醒議員,這些原則必須恪守。如果不肯恪守,議員資格都恐怕不保,這是每位議員必須明白的。故此,希望議員們尊重議會,從宣誓開始。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