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開鑼.博評】梁耀忠臨陣退縮 理應辭職問責

撰文:張秀賢
出版:更新:
梁耀忠說要交給其他「同事」處理,但他們實際上不是同事,而是對手。請民主派的議員,不要再公私不分,是時候動真格,分清哪個是同事,哪個是對手了。
張秀賢
下午4時25分,代主席梁耀忠稱:「我自己都澄清不到心中問題,以下選舉過程,我唔會負責」然後離席。會議交由第三資深的經民聯石禮謙主持。(李澤彤攝)

昨天看立法會會議,看到了最荒誕的一幕。什麼宣誓無效、梁君彥當選,其實已是意料中事。但最荒謬的,是在螢幕前,看着擔任議員超過20年,在今屆選舉取得30萬票連任的梁耀忠議員,臨陣脫逃,將主持主席選舉的責任交予建制派議員,眼白白地將大好時機送走。

民主派議員能當大會的會議主持,確是難能可貴。尤其正值議員宣誓爭議、秘書長有否越權、梁君彥的主席資格三大問題同時出現之際,作為會議主持,更需要壓場處理有關問題,不應讓一些潛在問題蒙混過關。民主派議員出來抗爭,跟建制派硬拼,據理力爭,那麼主持會議的議員就更應有所承擔,擺平一切問題和疑團,不應逃避責任。可惜梁耀忠所為正正是逃避爭議、逃避責任之舉,必須受嚴厲的斥責。

議事規則界定權力 臨陣脫逃令人失望

根據《議事規則》的12條(2),

「在所有出席會議的議員作宗教式或非宗教式宣誓後,須按照本議事規則第4條(立法會主席的選擧)規定的程序進行立法會主席的選擧。」

而根據議事規則第12條,立法會主席選舉被界定為「首次立法會會議」,因此《議事規則》第3條(3)也適用於「會議主持者」:

「立法會代理主席或其他主持會議的議員,在其主持的立法會會議或擔任主席的全體委員會會議或部分會議上,或在立法會主席要求其主持的立法會會議或擔任主席的全體委員會會議或部分會議上,享有本議事規則賦予立法會主席或全體委員會主席在該次立法會會議或全體委員會會議或部分會議上可行使的一切權力。 」
非建制包圍陳維安,要求對方解釋3位議員宣誓無效一事。(李澤彤攝)

今次會議當中,秘書長陳維安未有為全數出席議員完成監誓,因此作為會議主持,確實有責任責成秘書處跟進及處理相關問題。即使梁耀忠只是主持選舉的議員,同時他也是根據議事規則,處理議會程序的議員。

不懂得主持會議,又或者處理議會程序的問題雞手鴨腳,都可以原諒,但作為一個議員,就要在必要之時維護議事規則、捍衛議會尊嚴,關鍵時刻站不住腳,便不可饒恕了。梁耀忠正正在這方面完全不合格,令許多人,包括投票給他的人失望。

梁耀忠一直給人的形象,是基層深耕甚久、很勤力、有腰骨的議員,在大是大非問題上,如2010年政改等都沒妥協過。可是,今天一仗證明,我們之前對梁耀忠的預設形象,都是錯誤的。

紳士議政不合時宜 需與對手埋身肉搏

民主派在早前宣布進入所有委員會,與建制派抗衡,本是一件好事,但在當下的政治形勢,英倫紳士式的議政已不合時宜,動真格、玩真政治才是選民和大眾所期望。與建制派協調,委員會正副主席由大家均分,其實只是延續過去玩的假政治。在討論政改、前途自決等問題,對手都已經跟我們埋身肉搏,在不同層面被打壓,我們還會幻想這種玩假的政治可以玩下去嗎?梁耀忠說要交給其他「同事」處理,但他們實際上不是同事,而是對手。請民主派的議員,不要再公私不分,是時候動真格,分清哪個是同事,哪個是對手了。

我希望梁耀忠議員能深刻反省,甚至應該引咎辭職,作一個有承擔的表現。很多選民、市民,都希望你能給他們一個合理的交代!希望你能承擔責任,辭職問責。又或者最少,承諾在必要時候辭職,發動變相公投,否則眾怒難釋。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