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回應李偉民】調解可解決政治紛爭?請先看看國際例子

撰文:趙家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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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為民主動力召集人,可謂香港「政治調解」的少數實際操作先行者……不同組織與組織間的理念、人事以及資源運用,往往成為難以協調的理由。而實際操作上,我亦不能完全以專業調解的方式進行。非建制陣營的調解已經困難重重,香港不同陣營是否可用調解去處理紛爭,實在難上加難。
趙家賢
香港是否可以單純地用調解方式,去化解現時難以化解的政治紛爭?(李澤彤攝)

文:趙家賢(香港認可調解員學會主席、英國特許仲裁員學會會員、民主動力召集人)

有本地「和解中心」創會成員撰文,題旨探討香港可否使用調解解決政治紛爭。雖然該文內容多着墨於個人分享及簡介基本調解知識,少提及論述和佐證,惟題旨宏大,本人也提供多一點資訊,潑一點冷水,希望各位可以思考香港是否可以單純地用調解方式,去化解現時難以化解的政治紛爭。

政治是什麼?

政治簡而言之,就是一個權力和決策的產生及互動,尤指國家及政體,再說下去,就是言人人殊,如:

「政治的目標是追求至善。」
古希臘聖賢亞里士多德
「政治是以經濟為基礎的上層建築。」
共產主義創始人,德國思想家馬克思
「政治追求權力的分享、追求對權力的分配有所影響。」
德國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
「政治,是敵對人群的永恆鬥爭。」
德國政治及法律學家卡爾施米特(Carl Schmitt)
(左至右)古希臘聖賢亞里士多德,德國思想家馬克思,社會學家韋伯,政治及法律學家卡爾施米特。(Wikimedia Commons)

舉上例子,只是想說明政治的多樣及複雜,不單涉及國家及個人利益,更涉及文化、意識形態、制度、族群、價值觀等多項因素。香港近年主要紛爭,包括普選問題、赤化問題、2047 前途問題,就包括多種因素,當中有些更是水火不容,以民事糾紛的專業調解(civic mediation)方式去處理是否足夠?大概可以聯想。

政治調解又是什麼?

香港的調解訓練甚少有單獨一項政治調解,就我翻查「政治調解」(political mediation)的資料,最多出現的是國際外交事務,尤其國與國的紛爭、戰爭及內戰。例如聯合國政治事務部(United Nations Department of Political Affairs),設立「和平締造者」(UN Peacemaker)及「調解專家待命小組」(Standby Team of Mediation Experts),快速協調國際糾紛,可見「政治調解」多屬國際關係上的應用。

但與我們認知的專業調解不同,國際上「政治調解」更傾向為一種談判,不單會溝通及協商,更可能會以壓力甚至第三方武力威脅,去促成調解方案生效。而且,具「調解員」功能的特使又不一定中立,令此類調解成效參差,不是失敗,就是協議不久再被撕毀。

「政治調解」最多出現的是國際外交事務,例如聯合國設立的「調解專家待命小組」(Standby Team of Mediation Experts)。(聯合國影片截圖)

比較成功例子有聯合國等斡旋下於 1998 年簽訂《貝爾法斯特協議》(The Good Friday Agreement),自始北愛爾蘭武裝衝突大幅減少。另外亦有中、法、日及聯合國推動柬埔寨和平進程。而一度成功但不久再有問題的,包括美國及俄國斡旋以巴衝突、敘利亞內戰等。

有沒有國內政治議題以調解方式處理呢?本人才疏學淺,只能舉出少許例子,美國聯邦政府設立獨立機構「聯邦調解斡旋署」(Federal Mediation and Conciliation Service),以協助處理勞資爭議。由於勞資爭議可以發酵成嚴重政治事故,也算是以調解處理政治紛爭的例子。

舉以上例子,是說明「政治調解」與我們認知的專業調解可能不儘相同。橘越淮而枳,香港的專業調解訓練是否可以直接用在政治紛爭上?需要大家細想。

國際上「政治調解」成效參差,一度成功但不久再有問題的,包括敘利亞內戰。(路透社)

政治調解在本地的應用經驗

本人作為民主動力召集人,可謂香港「政治調解」的少數實際操作先行者。過去我們致力協調泛民主派以至整個非建制陣營的地區工作,減少不必要紛爭。雖然有一定成績,但亦不能完全協調。不同組織與組織間的理念、人事以及資源運用,往往成為難以協調的理由。而實際操作上,我亦不能完全以專業調解的方式進行。

非建制陣營的調解已經困難重重,香港不同陣營是否可用調解去處理紛爭,實在難上加難。

政治本身就是要解決紛爭

從事政治要制訂及作出決策,本身就要解決糾紛。而解決糾紛,本身就需要良好制度,包括真正民主政制及法治系統。如果一個社會紛爭不斷,就是制度不全不公,又或從政者以「不搞政治」自居,而實際不願解決紛爭,只顧維護其所代表的支持者及階層。

若單希望以調解充當「和諧」機器,無視現有制度不公,恐怕又是緣木求魚,而且離地萬丈。

非建制陣營的調解已經困難重重,香港不同陣營是否可用調解去處理紛爭,實在難上加難。(李澤彤攝)

同儕希望在社會各方面引入調解文化,值得支持。惟調解事業仍舉步艱難,大部分調解業務都由律師等有關係人士小圈子形式地包攬,都是辦課程、收學費而先富起來的一批,對於調解社區普及化不聞不問。

既然香港調解專業發展仍迢長路遠,與其閒來到金鐘酒店飲咖啡,眺望舊立會景色,我輩還是努力深耕細作,身土不二。2009 年與來自不同認可機構的有心調解員成立「香港認可調解員學會」,在地推動調解普及化,令調解專業在民間本地化更為有益。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