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宣傳造勢中解讀「習核心」

撰文:何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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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來,中共三次全會結束後公佈會議形成決議的時間不定,三中最快,只有3天,四中和五中皆為5天。按此規律,5天前(10月27日)六中全會通過的《準則》和《條例》將在今天公佈。
近日的官方輿論攻勢中,「習核心」是宣傳重點,中央到省市領導人紛紛表態,「全黨、全國人們一致擁護」,屬於「從嚴治黨」範疇的《準則》和《條例》很少被提及,看來被安排在全文公佈之後,屬於宣傳、學習的第二階段。

中共十八屆六中全會之後,「習核心」被各大媒體廣泛宣傳。(新華社)

有幾個問題沒有想明白——「習核心」是怎樣形成的?為什麼需要它?這個核心出現後中國將發生哪些變化?對香港的影響?

對於這些疑問,近日的造勢宣傳中有部分回答。

國務院黨組的說法是:「習核心」「對維護黨中央權威、維護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領導……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稱:「是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

全國政協黨組在「共同願望」前加上「是全黨的高度共識」。

上面三個機構的表態可以視為官樣文章,但是在中國官場,字字句句都要仔細斟酌,不能有絲毫差錯。《人民日報》的報導中,對「習核心」的表態,國務院、全國政協擺在第三段,而全國人大卻在第二段,這個差異有什麼特殊含義?

新華社評論說的坦白:「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的一個重要成果,就是明確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為什麼需要一個核心?評論解釋之一是:「回顧黨的95年奮鬥歷程,一個深刻啟示就是,我們黨有了堅強有力的領導核心,才能帶領廣大人民團結一心、克服困難、贏得勝利。」

有中共官員認為,大面積腐敗發生在本世紀初,十八大前出現「不反腐亡國,反腐亡黨」的「反腐陷阱」,十八大後正進行「反腐陷阱」的跨越,取得初步成功。

此外,六中全會公報中說:「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關鍵是高級幹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之後在「全面領導黨內監督工作」時,再次提到這三個總書記之下的權力架構。三年多來,二十餘名本屆中委、候補中委成為階下囚;上屆政治局四名委員、一名常委被判刑,這些都發生在中共最高層內。

「上樑不正下樑歪」對中共肌體的腐蝕相當驚人。反腐專題片《永遠在路上》透露,原山西省委常委聶春玉任呂梁市委書記時,通過「賣官」等方式受賄四千餘萬元,為了自己升官進爵,贓款中相當部分用於「買官」。有消息稱,曾任中石油董事長的蔣潔敏送錢送物、違規批復工程,以各種方式討好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為的是從副部升到正部級,最終如願以償得到國資委主任的「花翎」。

《永遠在路上》沒有披露軍隊買官賣官的案情,不過從校級到將级軍官的晉升,各個官位明碼實價已是公開秘密,這與上屆中共政治局委員的郭伯雄、徐才厚把持軍隊,主掌任命大權有直接關係。

上述案件清晰地說明「上樑」與「下樑」的關係。所以,從中央委員會,到政治局,直至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成為「習核心」的關注焦點,就在情理之中了。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