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受惠人數僅佔預計一成多:低津計劃五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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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於上月扶貧高峰會上,以「破天荒」來形容當局的扶貧工作,包括為紓緩低收入在職家庭的經濟負擔,設立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下稱「低津」)。
低津計劃以工時、家庭入息、家庭資產以及合資格兒童數量計算津貼金額,並由今年5月開始正式接受申請。
當局原初預計每年會發放29億元津貼,可惠及20萬戶低收入在職家庭,即共70萬人。
然而,低津推行已半年,成效遠低於政府預期。截至本年9月底,當局僅接獲32,400宗申請,僅9萬人獲發津貼,申請及實際受惠人數僅佔當局預計的約一成多,「破天荒」遠低於政府預期!

有組織批評低津申請表繁複有如TSA。(何寶儀攝)

文: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低津未能有效大幅減少貧窮人口,究其原因,是計劃申請手續繁複且資格嚴苛,加上設有多重限制,令低收入家庭望門卻步。過去半年,本會收到近千戶貧窮家庭查詢,並協助他們申請低津,發現計劃出現種種問題:

問題一:低津規定住戶入息限額過低

首先,低津規定的住戶入息限額,明顯低於類似現金支援計劃。舉例而言,關愛基金非公屋、非綜援住戶生活津貼(N無津貼)方面,入息限額主要參考「輪候公屋入息限額」,當中充分考慮「私樓住戶租金貴」問題,同時亦不設資產審查,便利申請家庭。至於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交津),1至3人住戶入息限額介乎每月住戶入息中位數65%至100%,反映勞工處在界定1至3人貧窮住戶上,亦不限於每月入息中位數60%或以下的勞工(見下表)。

住戶人數 低津住戶入息限額(全額) 低津住戶入息限額(半額) 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交津)住戶入息限額 N無人士津貼
住戶入息限額
2 9,100元 10,900元 16,600元 16,140元
3 14,300元 17,100元 18,900元 21,075元
4 18,200元 21,800元 22,100元 26,475元
5 18,800元 22,600元 22,800元 29,050元
6人或以上 20,200元 24,200元 25,200元 32,540元

 

問題二:工時要求忽視基層零散工種狀況

在鼓勵就業政策中,交津計劃工時下限是每月72小時(全額600元)及36小時(半額300元),惟低津計劃卻要求受助家庭每月工時須增加兩倍以上;高額津貼規定申請人每月工時達到至少192小時或以上,基本津貼則要求至少144小時。然而,本港低技術勞工職位「零散化、短期化、外判,甚至判上判」情況嚴重,數十萬「零散工」經常面對開工不足問題,例如裝修、地盤、家務助理等工作。此外,雖然當局容許有薪假期、有薪病假亦可計算在工時內,但不少「零散工」其實並無有薪年假、有薪法定假期,「零散工」亦無「有薪病假」,因此有關做法對他們幫助不大。低津原意是協助低收入家庭,若因工時要求過高而反未能受惠,實有違低津原意。

問題三:離港日數限制未考慮家庭離港需要

低津計劃的離港日數,亦直接打擊基層參加計劃意欲。計劃規定在每半年的申領期內,申請人及每名家庭成員只可離港最多不超過30日;若離港超過30日,則申領期內離港不超過5日的某些月份,才可領取該些月份的低津。本會接觸不少個案中,部分家庭中的兒童需於長假期回鄉探親、回鄉治病,甚至為減省家庭開支而選擇在假期期間離港,導致喪失部分甚至整個時期的津貼。當局有必要檢視是否有必要訂立離港限制,或最少不設立非在職家庭成員離港限制,配合基層家庭實際需要。

不少家庭需於長假期回鄉,卻因而喪失津貼。(資料圖片)

問題四:忽視貧窮一人住戶困境

現時本港約有5萬名非長者貧窮單身,根據2015年關愛基金「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成效檢討報告中,領取津貼的一人住戶月入約為全港一人住戶收入中位數的71%,其所繳付的租金中位數佔其住戶入息中位數比例約40%。另外,根據2014/2015年住戶開支統計調查的開支金額水平,一人住戶最低四分一開支組別的平均開支為4,213元,當中食物開支亦接近其總開支的一半(48.5%);低收入的一人住戶,其食物佔整體開支的比重(48.5%),亦較整體一人住戶(22.7%)為高,反映基層單身的生活開支缺乏彈性,極待扶貧政策持續支援。設立低津的目的,除了鼓勵就業,同時亦要扶助低收入在職家庭應付經濟困境,一人住戶亦然。低津實有需要將一人住戶涵蓋在內,強化對一人貧窮住戶的經濟支援。

問題五:程序繁複冗長打擊申領意欲

低津計劃最為致命的缺陷,是繁複冗長的申請程序。現時低津的申領期為過去6個月,津貼會按每月計算,申請人每一個符合申請資格的月份,可獲發該月的津貼。計劃亦規定申請人在滿半年後的一個月內要提出申請,對於工作繁忙又難以索取文件(工資、工時、銀行月結單等)的基層申請人而言實過於短促。當局部分要求亦非常苛刻,甚至有玩弄申請人士之嫌。舉例而言,儘管僱主以銀行轉帳出糧,卻不一定有提供糧單,糧單中亦不一定有工作時數證明。惟不少申請人提供銀行證明或糧單後,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仍不接受其「工作時數自述書(LIFA009A)」,反要求申請人聯絡僱主填寫「僱主證明書(LIFA008A)」。另外,不少從事零散工作人士,更因無固定僱主,並以現金出糧而未能提供書面收入證明。需知道,並非所有僱主願意填寫證明,不少基層勞工擔心提出申請後飯碗不保,最終放棄申請。

辦事處要求申請人聯絡僱主填寫證明書,不少基層勞工擔心飯碗不保,情願放棄申請。(資料圖片)

設立一站式服務   全面支援低收入家庭

此外,雖然低津申請表可以在多個政府部門領取,但申請表格內容均極為繁複,不少基層人士在填表和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時遇到較大困難,縱使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派員協助居民填寫,仍難以配合基層工作時間。現時當局已設立各項支援低收入家庭的資助計劃,並由不同政府部門負責,例如中小學生書簿、車船津貼、上網費津貼、專上學生資助計劃、交津等等。雖然各計劃申請資格各異,然而,為方便基層市民,當局應制訂低收入家庭津貼綜合表格,統一申請表格。當局更應設立「支援低收入家庭的一站式服務中心」,安排各「派發」申請表格的辦事處,均可同時「協助填寫」及「遞交」申請,以便利申請家庭為最大原則。此舉省卻重覆申請各計劃需重複填寫及申報相同的資料、減省基層家庭為不同計劃補充資料文件而奔波,同時亦可減輕行政手續,對政府及申請人更為便利。

莫忘初衷 推行負稅率減標籤

推行低津計劃初衷,是扶助在職貧窮家庭改善生活。若勞動市場失效,基層未能透過自身勞力維生,政府便要訂立有效財富再分配機制。奈何低津計劃各種缺陷,竟令低收入家庭卻步。短期而言,當局應馬上糾正以上問題。長遠而言,當局應參考外國負稅率制度,透過就業人口全面向稅務部門申報收入,並自動向收入低於貧窮線下的在職貧窮家庭,以退稅形式發放生活補貼。負稅率制度既無標籤、且有效幫助在職低收入家庭;惟計劃涉及龐大的稅制改革,實際能否推行,則要視乎當局扶貧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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