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從嚴治黨 王岐山又說了什麼?

撰文:何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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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六中全會閉幕12天後(11月8日),中共第六號人物、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在《人民日報》再次發表署名文章,
如果說一年前的文章提出「從嚴治黨制度創新」,那麼8日發表的文章則意味着宣布治黨進入「標本兼治」階段。

王岐山是現任中紀委書記 。 (路透社)

坊間有個傳聞,六中全會上,七名政治局常委中,除了習近平、王岐山等三人,另外四個常委都做了檢查。沒有做檢查的第三人是誰?人們在猜測。中共十八大之後習近平的施政重點是佈局,三中到六中全會是制定「四個全面」(註)的「時間表和路線圖」,跨越「反貪亡黨,不反亡國」的「反腐陷阱」。其中,「從嚴治黨」的設計者是王岐山,試圖以反腐扭轉中共黨內奢靡之風的操盤手還是王岐山。

去年10月23日,王岐山在《人民日報》發表「堅持高標準 守住底線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創新」署名文章,強調制度創新的必要,他8日這篇題為「全面從嚴治黨 承載起黨在新時代的使命」的文章,是把近期習近平多個講話、六中制定的若干文件作扼要敍述,文字言簡意賅、理據一目了然。

只有中共才能實現中華民族復興,實現這個目標必須從嚴治黨、建立核心……這是王岐山文章的邏輯順序。「一黨長期執政,最大挑戰就是權力的有效監督」,破解這個難題的有效手段是自我監督。《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簡稱《條例》)總則第二條強調:「增強黨在長期執政條件下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雖然表示「黨內監督和人民群眾監督相結合」,但這連續四個「自我」可以看出明確的主次關係。事實上「人民群眾監督」即為中共領導下的人大、政協、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依法監督,其實還是黨內監督。

公佈官員個人財產是外界長期以來的呼籲,對此,六中全會有「模糊」的回應。《條例》第十七條提出「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個人有關事項應當在黨內一定範圍公開,主動接受監督」。不過,何為「一定範圍」?沒有作出說明。從第十八條「個人重大事項的具體內容,另行規定」的表述看,官員個人財產申報和公開已經列入議程,但公開範圍一定是中共黨內的高層,如中央委員會範圍內。

「六中全會以制定《準則》、修訂《條例》為切入點,深化全面從嚴治黨,既是對歷史經驗的總結,也寓示着新實踐的開啟。」王岐山這篇四千餘字的要點是「新實踐的開啟」,具體手段是「強化黨內監督,推動管黨治黨邁向標本兼治」。

 

註:「四個全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