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港燈.博評】新利潤協議賺返兩電錢?不再「小」市民

撰文:古偉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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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管制計劃協議》,看到市民不再「小」的一絲可能。因為新協議中,市民至少有抗衡兩電的機會——「上網電價」(Feed-in tariff)…「上網電價」要求電力公司按規定價格向第三方收購電力,其實已經等於局部開放發電市場,至少令可再生能源的市場,容許全香港人一起參與投資,令香港的市民在兩電面前有機會不再弱小。
古偉牧
「我哋呢啲小市民,希望兩電唔好賺到盡。」(資料圖片/鄭劍峰)
「我哋呢啲小市民,希望兩電唔好賺到盡。」

已經不知是第幾次在現場直播的節目中,聽到不少「小」市民口中的祈求。但兩電不過是上市公司,在壟斷的電力市場中,當然要為股東的利益著想,賺要賺盡。「賺到盡」,其實是對兩電管理層的讚賞。

政府與兩電簽訂的新《管制計劃協議》中,兩電最終獲取的准許回報率,是政府開始談判時的底線,政府最初希望將准許回報率壓低至6-8%,結果兩電又成功「賺到盡」以8%成交。祈求兩電賺少一點,實在是「小」市民心態。「小」市民的「小」,在於沒有為自己爭取過,只是一味在祈求,在電力市場中,市民的確很小,基本上無法參與任何政策制定,無法改變市場。

不過,在新《管制計劃協議》,看到市民不再「小」的一絲可能。因為新協議中,市民至少有抗衡兩電的機會——「上網電價」(Feed-in tariff)。

政府最初希望將准許回報率壓底至6-8%,結果兩電又成功「賺到盡」以8%成交。(資料圖片/林若勤)

「上網電價」是加入《管制計劃協議》的新措施之一,要求電力公司按規定價格,向所有生產可再生能源的投資者購買電力。假如你在自己的露台,又或者與大廈業主合資在天台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你將會成為電力公司的供應商,兩電將要按規定價格向你收購電力,你就可以安坐家中,享有額外的收入。

香港的「上網電價」雖然未有細節,但環境局透露「上網電價」一定會高於現時兩電向客戶售賣電力的價格,並致力將價格定於一個有效縮短投資太陽能發電回本期的水平。現時在香港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在沒有上網電價的情況,往往需要25-30年的回本期,而一般太陽能發電系統的壽命不過20-25年,換言之,現時在香港安裝太陽能發電系統,是一項幾乎保證蝕錢的善舉。

以渠務署2016年啟用的小蠔灣污水處理廠太陽能發電場為例,投資2700萬港元,每年發電110萬度。在未有上網電價時,每年只能節省110萬港元,要24.5年方可回本。相反,如果上網電價為2港元一度電,該項目每年的收入就變為220萬元,回本期就縮短為12.2年,就算該發電系統只有20年壽命,仍可賺取1700萬的回報。

渠務署項目,小市民今時今日當然未能參與。不過在推行上網電價的地區,都有由公眾集資投資可再生能源項目的例子,市民可以參與投資公共空間上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其中一個新興的方向,就是水塘架設太陽能浮板,香港亦已展開試驗計劃,大有潛力發展相關項目,令市民成為電力市場的投資者,與兩電平起平坐,利用「上網電價」從兩電手中賺錢。

「上網電價」要求電力公司按規定價格向第三方收購電力,其實已經等於局部開放發電市場,至少令可再生能源的市場,容許全香港人一起參與投資,令香港的市民在兩電面前有機會不再弱小。

當然,機會在前,還要看我們怎麼爭取。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