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本土文化會是旅遊業的救命草嗎?

撰文:袁智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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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過份簡化本土文化,單方面製造「盛事」…古蹟、自然風光和習俗才是城市的特色,「本土」、不能複製的體會,比一般的「盛事」,更有賣點。
袁智仁
去年財政預算案旅遊業的中期措施,撥款8,000萬元。今年則加碼至2.4億元,冀挽回本港旅遊形象。(資料圖片)

去年12月,大陸旅客訪港人數比去年同期下跌15.5%,加上上海大型主題公園即將落成,更突顯香港旅遊業缺乏賣點。曾俊華說「有本土情懷是當然事」,並在財政預算案中提出「推廣香港的天然景致和獨特歷史文化,包括以『古今、藝術』為主題,豐富孫中山史蹟徑的內容,配合元創方和年內開放的前中區警署建築群。」本土文化會是旅遊業的救命草嗎?

姚思榮希望將盂蘭節打造成旅遊盛事。(姚思榮facebook)

2億4000萬推盂蘭勝會 可救旅遊業?

立法會旅遊界議員姚思榮語出驚人,建議動用盛事基金的2.4億,透過攝影比賽推廣盂蘭節,引來網友熱議,隨時捕捉靈異一迄。他亦提議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辦宣傳盂蘭活動。

可是,離開社區的盂蘭節只是表演,無法承傳歷史 。傳統盂蘭節動員社區,凝聚族群,藉免費派米、神功戲,以達救濟效果,保祐平安,但維園的表演只是淘空盂蘭的符號;攝影比賽等活動和遊客,則代替原來複雜的拜神儀式和社區,淪為以「本土」之名,淘空本土之義。

淘空本土 只有「盛事」的文化旅遊

文化旅遊是本土文化符號的創造;盂蘭節、孫中山卻被簡化符號,僅成為一個表演或一條路線。這類型的文化產業,強調文化/文本的流通,卻非生產。流通和生產之間充滿矛盾:缺乏流通,雖能保留文化的獨特性,卻不能成為產業,反之亦然。如姚思榮建議推廣的盂蘭節表演,包括搶孤節目,即是分隊搶奪祭品,這其實是去年才復辦的「競技」活動。當盂蘭變成議員口中的「盛事」,以熱鬧、視覺效果取代原來節慶的意義,雖方便了「盂蘭」品牌的流通,但原來活動中最重要的打醮儀式,縱獨特,卻因艱深難明,難以保留。

搶孤比賽,參加者要鬥搶孤棚上拋福米包。(香港潮人盂蘭盛會網頁圖片。)

現時文化旅遊缺乏的,不是流通,而是生產。官方過份簡化本土文化,是無法生產獨特文化的。只靠單方面製造「盛事」,只會忽略本土文化的深耕。

2016年關於古蹟文物的活動和參與人數,比去年估算分別下跌4%及20%。連本地文化的基本教育也不支持,如何延續本土文化?記得筆者早前到大水坑觀看客家人300年的拜年儀式,看見一位14歲少年興高采烈地舞動客家麒麟,但他卻不敢告訴同學自己是客家人,怕被同儕恥笑。連學校也沒有認識古蹟和傳統氣氛,何以繼續生產文化。

脫離地標和盛事 從本土文化出發

香港需要的,不是打造旅遊,而是從本土發掘,塑造香港的獨特文化。曾俊華曾道出「本土」正面和建設的力量,但細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負責的旅遊預算和綱領,卻完全不見提及曾俊華所指的文化和景色旅遊,只見清一色舉辦活動。

被稱為「廣州小蠻腰」的廣州塔(左)和被稱為「地王大廈」的深圳信興廣場。(資料圖片)

不論是舉辦電驅方程式賽事,或擴大美酒佳餚巡禮,都是強調地標和盛事,都走不出舊式的城市品牌模式 (city branding)。新興城市創造不少地標,如︰廣州小蠻腰、深圳地王大廈,高塔式的地標建築,但只是過眼雲煙,無法讓人留下印象,還不如巴黎鐵塔植根歷史,代表工業文明的繁榮。香港的IFC或門常開,也很難說是代表本地的建築物。

回顧旅遊的源起,正是回應本土主義。在兩個世紀前的工業革命年代,火車的通行便利了大量人口流動,使「旅行」不再是探險家的專利,普通人也能尋找有別於日常生活的體會。但在全球化的今天,城市景觀千遍一律,唯本土文化能突出香港的獨特,真正幫上旅遊業一把。真正的城市特式,是古蹟、自然風光 (物質文化遺產)和習俗(非物質文化遺產);「本土」、不能複製的體會,比一般的「盛事」更有賣點。只求發展跟文化保育割裂的旅遊模式,本土歷史將無以為繼。就以盂蘭節儀式為例,不少都在舊區舉辦,但面對重建衝擊,不論場地和社區都變得支離破碎。議員現在提出舉辦歌舞昇平的維園表演,只是無視傳統的困境。

破壞盛載傳統的社區 傳統難以獨存 

2008年,曾蔭權曾提出「保育中環」,但計劃至今依然停濟不前,不論中環街市或維多利監獄都一波三折,只有元創方成功開幕。從元創方走上永利街或嘉咸街一帶,不難發現起碼三個重建地盤。走在上環已絶不好受,工程聲震耳欲聾,吊機橫空,未走近元創方,已被地盤嚇走。

古蹟保育講求文化地景,即是官方文件提出「點線面」裏的線(街道)和面(地區)保育。古蹟獨存無法體現歷史價值(除非如金字塔、長城的級數乃後話),周邊的街道和巷里必須配合,不然會格格不入。可惜,香港完全沒有地景的概念,連滿載英殖時代歷史的中上環也淪為工地。

梁振英提出五億保育基金,也只是延續過去的活化古蹟伙伴計劃,政府依然沒有購入私人古蹟的權責。香港的歷史建築現已碩果僅存,並七成落入私人手中,當中縱有被評為一級古蹟的,卻沒有具法律效力的機制要求業主保留古蹟。早前的何東花園和去年的同德押,皆屬此例,只能眼白白看著古蹟被業主清拆。雖然,政府最後主動介入保育何東花園,將之列為臨定古蹟,但若業主不首肯,政府亦無計可施。

「本土」,不止於政治陳述,也有「建設」的層面。要結合文化與旅遊,還須看官民如何發掘和演繹「本土」,如何使其「正面」;而這不只是財政問題,政策的支持亦十分重要。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