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BT+.來稿】無性戀者:我可以說同志活動很父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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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娥

下筆前考慮了很久,不知這篇文該寫還是不寫。這文難免傷害一些同性戀朋友。他們視同志運動為自身歸宿和呼召,任何對同志運動的批評都難免令他們不快。然而,我最終選擇相信他/她們,信任我們的友誼不會因為一篇文章而毀掉。

事緣筆者在上週參加了「Pink dot 一點粉紅」活動,這已是我第三年參加了,但我對這類同志活動(同志遊行、Pink dot等)有某種政治不正確的感覺,一直有增無減。尤其近年筆者逐漸覺醒自己無性戀者(Asexual)的身份,這感覺更是強烈。筆者必須承認,這感覺不是理論推導得出的結果,而是作為一個抗爭者對一件事的直覺。以下筆者嘗試理順這種直覺,並道出它的由來。

1. 數之不盡的跨國企業贊助

太強勢了——摩根大通、AIA、端信……這些資本主義和剝削的象徵同一時間在一個贊助名單中出現,這難道是企業版本的「復仇者聯盟」?(Pink Dot HK 一點粉紅 Facebook Page 圖片)

作為遊行和各類抗爭的常客,看到這贊助名單難免「有點兒那個」。

太強勢了——摩根大通、AIA、瑞信……這些資本主義和剝削的象徵同一時間在一個贊助名單中出現,這難道是企業版本的「復仇者聯盟」?事實上,筆者每次出席同志活動,都會看到類似的名單,總是那麼長又那麼強勢。在社運和抗爭者的圈子內,常有一種被內化了的潔癖:覺得大企業總是帶點邪惡、帶點不安好心、又覺得他們是一種霸權。對於長期浸淫在左翼思想中的人,資本家必然是頭號要提防的人,他們會用盡一切方法將你收編,又與各種運動的中介勾結。對於女性主義者而言,男性資本家和大企業就是最顯淺的父權象徵。

顯然,上述都是未經反思和批判的情感:大企業不必然是邪惡,它們偶然也能幹點好事?但這種情感必然會在社會中流傳:過去,我們將同性戀者和性小眾論述為弱勢社群,為社會普遍壓迫的對象;當這「弱勢社群」竟然有數之不盡的大企業為其背書,有無數條「大水喉射住」,這論述還有多少效力呢?

歷史告訴我們,解放者最容易成為壓迫者,尤其當權力向他們招手時。同志運動及其政治主張已成為主流,我們又如何免於成為壓迫者?

2. 性崇拜

如果說上述對贊助商的感覺,是一個抗爭者普遍會有的對權力和收編的提防,同志活動中的性崇拜氛圍則是直接讓我感受到同志活動中的父權性質。

同志活動,幾乎無一例外,都有濃烈的性意味。就以本次活動為例,會場內有大量陽具象徵:免費避孕套、供人合照的避孕套公仔、參加團體派發的陽具襟章,亦有攤位專門讓男性工作者和男同志分享性經驗。毫無疑問,活動當中宣揚的,是一種男性情慾——追求快感、獵艷和成就。但女性情慾呢?其實所謂「同志驕傲」原是Gay Pride,本身就充滿白人男性中心主義的意味。在這類活動中,男同志是「同性戀者」的典型,而女同志則依附在男同志的形象下漸漸被抽空了內容,無性戀者就更不用說。

同志活動,其乎無一例外,都有濃烈的性意味。(Pink Dot HK 一點粉紅 Facebook Page 圖片)

今次活動有一幕令筆者尤其深刻。大會邀請了盧凱彤作為「粉紅大使」。她上台分享與愛人的心路歷程,說「感謝她的太太小余」。當下「太太」一語確實令我「打了個凸」。意識型態的呼喚是如此強烈,以至此語一出盧凱彤就走進「男性——丈夫」的角色身份中。隨後大會宣佈小余因害羞不會上台,叫人尋找她。作為「太太——女性」的小余竟然全程失去踪影,成為盧凱彤背後的女人;實在細思極恐。

其實男同性戀從來不是反父權的東西。反而,它在不同文化中呈現為父權的極致。古希臘文化就視男男關係為最高尚的情慾關係,比男女關係高,更不用說女女關係了;許多美洲原住民也視男同性戀者為「超男性化」,並奉男同性戀者為部落最高貴的人。

大企業的贊助加上(男)性崇拜,除了「父權」外我找不到更適合的形容詞。(男)同志運動是否原始父權形式的高層次回歸,尚要社運抗爭者更多研究。然而,同志活動的父權性還不止於此。

大會邀請了盧凱彤作為「粉紅大使」。(Pink Dot HK 一點粉紅 Facebook Page 圖片)

3. 說好的LGBT+呢?

同志活動或同志運動,就是LGBT+ Movement的中譯。在香港,不少人已知道L、G、B、T各代表女同、男同、雙性戀和跨性別人士。本地同志運動(其實普世皆然)一向將重得不成比例的焦點放在L和G,對跨性別人士關注不足。不過近日政府就性別承認作諮詢,場內可見有宣傳單張和聯署,算做相對平衡。不過LGBT後面其實還有QIAA。

如果說Q(Queer)和I(Intersex)常與跨性別人士一起出現,那麼A(Asexual)就是最被忽略,甚至是被壓迫的一群。試想一個無性戀者在高舉(男)「性」,高舉「愛」的環境中心情會如何。他們一邊高唱「愛是最大權利」,一邊說自己支持LGBTQIA。無性戀者想融入他們,分享他們對性愛、對快樂的狂熱,想真正地融入他們的社群;然而,她就是對「性」不感興趣。

我認為,同志運動已漸漸發展出一種「情愛中心主義」(Eroscentrism)。它歌頌性和愛,視性和愛為最高價值。正因為有「性」和「愛」,異性者和同性戀者都應被國家表揚和鼓勵,讓他/她們得享結婚得來的福利和優待,而其他諸如「友愛」、「師徒之情」等的感情則不被表揚。而選擇單身或根本對性無興趣的人,則更是不用理會。

父權就是陽具中心主義,將男無性戀者視為性無能,視為被「閹割」了的男性的「半人」;而女無性戀者則是無趣的情慾客體。無處不在的陽具對無性戀者而言不是壓迫和侵凌插入的象徵,而是宣告無性戀者的非人性(non-human)和非存在(non-being)的高塔。

這一切,我竟在同志運動中看得最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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