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非「皇家」 習非成是的歷史名詞翻譯

撰文:廖詩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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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Emperor)與國王(King)地位不同,Royal Majesty是國王才用的稱謂,稱帝者會用Imperial Majesty,兩者分野明確。所以Royal應譯為「王家」而非「皇家」,而Royal Navy應稱作「王家艦隊」而非「皇家艦隊」。「皇家」之錯譯常見於香港,顯示港人毫無求真精神。日本人將Royal譯為「王立」而非「皇立」,便更見準確。
廖詩颺
「西敏」與「西敏寺」,絕非同一回事。(圖片由作者提供)

我們自幼讀中文之世界史書,有眾多錯譯名詞,令到譯後產生歧義,或與原義相去甚遠。而最可悲者,乃一直以來香港之作家、傳媒、學者、政客,均沿用錯譯,令到公眾習非成是。

無中生「寺」 曾鈺成都錯

例如英國的政治制度Westminster System譯為「西敏寺模式」,便是嚴重錯譯。此錯連香港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之文章亦曾干犯。此稱源於英政府所在地Westminster,中譯「西敏」(或「威斯敏斯特」,也無不可),所以Westminster System之正確中譯,應為「西敏制」或「西敏模式」。但「寺」從何來?乃源於該區一座著名教堂Westminster Abbey,中文通稱「西敏寺」。原譯者和曾鈺成等人將兩詞混淆,所以錯譯為「西敏寺模式」,而殊不知此詞譯回英文,便變成Westminster Abbey System,十分荒誕。

此外,將Nationalism譯為「民族主義」,亦是經典之歧義翻譯。Nationalism源於十八世紀封建制度衰落後產生之新興國家,如革命成功之法國與多民族之美國。新國家急需建構出新的身分認同,但此種建構之國家概念,不過二百多年,並非古已有之,而民族的概念卻是源遠流長。所以Nationalism應譯作「國家主義」或「國族主義」為佳。

多此一舉的「查理曼大帝」

中文史書將法德兩國之祖Charlemagne譯為「查理曼大帝」,也是大錯之一。因為Charlemagne源自古法語Charles le Magne,已包含The Great(可稱「大帝」)之意。所以正確譯名應為「查理大帝」或「查理曼」。稱作「查理曼大帝」便是脫褲放屁,多此一舉。

港人亦常搞不清「王」和「皇」的分別。(圖片由作者提供)

神聖羅馬帝國的Prince-Elector中譯為「選帝侯」,亦非完全正確。一般而言,歐洲爵位Marquess會譯為「侯爵」,但Prince也稱作「侯」並非不可,皆因Prince除可譯為「王子」外,亦指一種品位高於公爵之爵位,同時亦可解為「君主」或「諸侯」。馬基維利的名著《君王論》(Il Principe)中的Principe,便是指君主而非王子。那「選帝侯」一譯何錯之有?錯在此譯忽略歷史細節。因為他們選的並非帝,而係王(King of Romans)。西歐中世紀歷史上,非教宗加冕不可稱帝。是以彼時英、法、西班牙等大國,即使國勢極盛,都不可隨意稱為帝國。中世紀所有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如非受教宗加冕,都只是King of Germany或者當選King of Romans。當選後受加冕,才可稱帝。所以Prince Elector應譯作「選王侯」才對。

皇王不分 求其是但

如前所述,皇帝(Emperor)與國王(King)地位不同,Royal Majesty是國王才用的稱謂,稱帝者會用Imperial Majesty,兩者分野明確。所以Royal應譯為「王家」而非「皇家」,而Royal Navy應稱作「王家艦隊」而非「皇家艦隊」。「皇家」之錯譯常見於香港,顯示港人毫無求真精神。日本人將Royal譯為「王立」而非「皇立」,便更見準確。

補充一點,雖然歐洲諸國多不能稱帝,但文藝復興以降,教權旁落,不少君主都藉兼領(Personal Union)歐洲外之帝國而稱帝。英女王維多利亞一世便兼任印度帝國君主,其稱謂除Royal外,也會使用Imperial,所以稱她為女皇,也不為過。同例,葡王亦曾兼領巴西帝國而稱帝。而奧地利帝國與匈牙利革命派妥協後,成立奧匈帝國,Imperial與Royal的稱謂要共同使用,以確立奧地利帝國與匈牙利王國之地位平等。故此,奧匈艦隊稱為Imperial and Royal(德文:kaiserlich und königlich)Navy,相當冗贅。而由於英女王伊莉莎伯二世不再稱帝,所以香港警察在六七暴動後獲欽賜Royal頭銜,應稱作「王家香港警察」,而非「皇家香港警察」。同理,西班牙文Real一字亦只有國王才用。故該國足球班霸名稱應譯作「王家馬德里」而非「皇家馬德里」。

這些歷史細節,港人不甚了了。無人深究,便終日習非成是。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