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復活叫殭屍

撰文:窩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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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抽掉復活的宗教意義,只談定義,那基督教的復活其實跟屍變沒什麼本質上的差異。
窩E
《殭屍先生》電影擷圖

復活絕非耶穌專利,單是基督教自己本《聖經》,就有無數死而復生的案例。非是我懶得數,而是真係冇得數,因為除一系列有名有姓的復活者外,書中亦記載過耶穌被釘十架之時,有「很多」聖人從墳墓裏爬了出來,至於「很多」是幾多,就要問下穌哥。

復活的不只耶穌一個,但不代表耶穌的復活沒有獨特之處,例如耶穌是唯一聖潔無罪的復活者、耶穌的復活對全人類都有好處、耶穌的復活印證了《聖經》的預言等等,真係唔使神學家出馬,尋常教徒閒閒地都數到一堆。

不過凡此種種,都只是針對耶穌復活的意義,而不是「復活」本身的定義——耶穌的復活與其他人的復活,本質上有什麼分別?或者換個方式問:是否死而復生,就算是復活?

在《越世驚情》中,妮歌潔曼懷疑兒子是亡夫轉世。(電影擷圖)

  所以輪迴等如復活

死而復生,不僅不是耶穌的專利,更非基督教的專利,but for argument's sake,不妨找個極端的例子,名叫輪迴。

我們也不必拘泥於佛教的輪迴,只取最基本的概念已足夠。最基本的輪迴概念,便是有個人死咗,然後重回凡間,以人類或其他生物甚至死物的姿態再活一次,直至又死過為止。撇除死物不計,就算你好話唔好聽變成了一隻汪汪,或一條小強,但咁都唔算「死而復生」,要點樣先算?

重點在於,不論你投胎成為男人定女人,昆蟲定怪獸,理論上都是同一個靈魂,只是暫時失去前生記憶。所以假如話輪迴不算復活,我們可以反過來推出復活的兩大條件:(一)復活後必須保有死前記憶;(二)復活後必須擁有一模一樣的軀殼。

 所以複製人等如復活

呢句 statement 聽落就知大大不妥,但不妥何在?

《星球大戰前傳:複製人侵略》電影擷圖

這裏說的複製人,不是現實世界從 BB(其實係細胞)開始培育的複製生物,而是像科幻電影中完全係你 exact copy 的那種複製人,不論係記憶、個性、身體都百分之一千一模一樣嗰隻。

可能你會話,喂,我仲生勾勾喺度,冇人死又何來復活?問得好(雖然係我自己問自己),復活仲有一個先決條件,就係要有人死咗先。咁我而家就一槍打瓜你(又名「讓你用自己方式死亡」),然後用你 DNA 造個百分之一千一模一樣嗰隻複製人,叫得「復活」未?

如果你的答案是「未」,那我們大概可以進一步推出:(三)真正的復活,不僅要有一模一樣的記憶和軀體,而且要直頭係你原本嗰個軀體,即係俾我一槍打瓜仲有子彈窿嗰條鹹魚,否則不過是一具複製品罷了,是「另一樣嘢」,不是「原來的你」。

係咪好同意呢?所以……

就算是經典本土殭屍片,部分殭屍同樣有理性兼有人性,例如《殭屍家族》的殭屍仔。(電影擷圖)

  有一種復活叫殭屍

不是德古拉伯爵或近年變得好偶像派的那種吸血殭屍,而是中國彈下彈下額頭有道符嗰隻殭屍。中國殭屍絕對是死後以同一軀體復生,那算是「復活」了吧?

你可能以為殭屍事必人性盡失,兼夾全無生前記憶,但嗰種其實叫喪屍。原來中國傳說中的殭屍始祖,一般都保有生前(或屍變前啦)的記憶,例如慘被黃帝以軒轅劍 KO 的贏勾、識飛嚟飛去的後卿、唯一會吸血的將臣(相信因此《我和 XX 有個約會》揀咗佢),以及所到之處必成荒漠的 S 級女屍王旱魃。

說起旱魃,相傳她屍變前正是黃帝的掌上明珠「女魃」,所以其父與蚩尤死戰、因對方以妖術呼風喚雨而落下風、差點令你同我都變成「炎蚩子孫」時,旱魃便曾在危急關頭隆重登場,使暴雨立止,讓生父反敗為勝,亦可證屍姐不僅具思考能力及從前記憶,而且良心未泯。

《熱血喪男》的男主角屍變後,不僅良心未泯,直頭愛心爆棚。(電影擷圖)

耶穌復活有 其他人冇的是……

由此可見,若抽掉復活的宗教意義,只談定義,那基督教的復活其實跟屍變沒什麼本質上的差異。可惜這似乎已成為習慣,不僅一般人把復活節視為單純的節慶假期,就連部分教徒也傾向強調復活如何是《聖經》中的最大神蹟。但正如前述,對整體人類毫無意義可言的屍變也是一種復活,所以耶穌因何受難和復活,理應比「復活有多神奇」重要得多。

不過話說回來,若我們談的是耶穌之復活,卻仍有一重大特點,是以上所有情況或例子所無,那就是某種意義上,他是唯一能自己憑意志令自己復活的人。細想一下,在百分百完全死亡、沒有一絲生命,還要死足三日三夜的情況下,仍能自己令自己復活,這跟全靠科學家複製,或借上古神獸的靈力化成殭屍(中國傳統信仰),根本不是同一層次,簡直已超出人類能理解的範圍。所謂「神蹟」,本應如此,不是科學或法術可以比擬(當然這並非整個復活故事的唯一意義,令他復活的是否「耶穌」亦存在爭議)。

說起「三日三夜」,有沒有想過耶穌在周五受難,何以又會在周日復活?即係星期五 12pm,同星期日 12pm,中間隔咗幾多小時?又係幾日幾夜?

要講有排講,下次復活節話你知(個 blog 仲在生的話)。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