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評】台灣祖國當然是……荷蘭?

撰文:沈旭暉國際學術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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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當下不少讀者覺得,「台灣祖國是中國」不應有懸念。如果「祖國」的一大意義,是該地當下的政經、文化、社會發展格局與「祖國」很有淵源的話,那麼荷蘭其實多少也有點「台灣祖國」的色彩。
沈旭暉國際學術台
台灣前總統李登輝和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都曾說過類似「日本曾經是台灣祖國」此等具爭議性的言論。(中央社, 林昶佐 Facebook)

台灣前總統李登輝和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都曾說過類似「日本曾經是台灣祖國」此等具爭議性的言論。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則曾語帶諷刺反駁此說,指「荷蘭才是台灣祖國」,原因是第一個統一台灣全島的國家為荷蘭,且歷史中曾有台灣人為荷蘭人效力,攻打中國。

這些有關台灣「祖國」的爭論,相當有思考價值。之前書評曾說過,台灣人的身分曾隨政權而起變化,而台灣「祖國」爭議,則能進一步延伸兩點思考:

第一,台灣「祖國」爭議,如何幫助我們理解當下台灣存在於世的身分?
第二,不同時期的台灣統治,有着怎樣的管治效果?

今次介紹的《台灣荷蘭總督》,嘗試從台灣荷治時期的歷代荷蘭總督入手,探討台灣較少被提到的過去。(玉山社)

今次介紹的《台灣荷蘭總督》,嘗試從台灣荷治時期的歷代荷蘭總督入手,探討台灣較少被提到的過去。

作者司馬嘯青是台灣史作家,曾著有《台灣日本總督》、《改變台灣命運的兩百年間:從荷蘭總督到日本總督之路》等書。

讀者或者會問,為什麼要談荷屬台灣年代?

其中一個原因,是荷蘭與台灣有相當程度的近似度,不時被台灣人視為發展的參考模式——荷蘭面積比台灣稍大,人口亦相近,但人均 GDP 明顯比台灣高。

理解荷屬台灣的歷史,也有助理解大航海時代的亞洲史,以及台灣發展史。荷人殖民台灣前,台灣只是一個「化外小島」,但成形於荷屬台灣時代的商業基礎與墾殖制度,卻奠定了台灣日後的發展格局。

大航海時代的東亞

大航海時代,因香料、絲綢等龐大商貿利益,東亞是歐洲國家兵家必爭之地。

1568 年,荷蘭為了擺脫西班牙統治,開展了長達 80 年的荷蘭獨立戰爭(Tachtigjarige Oorlog)。在尋求獨立過程中,荷蘭本土自主意識與國家概念浮現,開始發展海上貿易。17 世紀,荷蘭加入東亞海洋貿易「戰團」,於 1602 年成立荷屬東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VOC),在東亞積極尋找貿易機會。

1609 年,荷蘭在日本長崎的平戶港設立荷蘭商館,後於 1619 年征服查雅加達(Jayakarta,今印尼首都雅加達),並將此城重新命名為巴達維亞(Batavia),設為荷屬東印度公司的遠東總部。

荷蘭於 1619 年征服查雅加達,並將此城重新命名為巴達維亞(Batavia),設為荷屬東印度公司的遠東總部。(Andries Beeckman, The Castle of Batavia, Circa 1661, oil on canvas, 108 x 151.5 cm)

荷蘭人在日本時留意到,當時日人已利用台灣作為與明代中國交易生絲的據點。台灣在日本與巴達維亞之間,是與中國交易絲綢理想地點,故此荷人漸有進入中國市場的念頭、考慮佔有台灣。

早在 16 世紀,葡萄牙已奪果阿(Goa)、馬六甲、澳門等地,佔有貿易先機。最初,荷方參考葡萄牙佔領中國土地設立據點、再打開中國門戶的「澳門經驗」,出兵攻打葡萄牙已開發的澳門,不過遭葡人撃退。後來荷蘭人轉戰澎湖,但又受明朝政府猛烈抵抗,最終雙方達成協議:荷蘭將澎湖還給明代中國,明朝政府則建議荷蘭人佔領當時不被視為中國領土的台灣。

荷蘭霸權的沒落

1624 年,荷蘭人到達台灣,展開了歷時 38 年、12 位總督的荷蘭殖民時代。宋克(Martinus Sonck)出任首任荷蘭總督,揆一(Frederick Coyett)為末任總督。

早期荷蘭總督以「貿易與戰爭」為管治要務,即以戰爭擴展貿易機會。第 4 位總督普特曼斯(Hans Putmans),成功以武力征服大量原住民土地,但對中戰爭卻以落敗告終,結果雙方改以「和平」方式貿易。

1624 年,荷蘭人到達台灣,展開了歷時 38 年、12 位總督的荷蘭殖民時代。圖為荷屬台灣時期地圖。(Johannes Vingboons, The Island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circa 1640)

1662 年,鄭成功「驅荷」,荷蘭自此失去東方貿易據點。1664 年,荷蘭被英國奪去其西方據點、美洲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Nieuw Amsterdam),英國其後將之改名為紐約。作者認為,荷蘭接連失去台灣、新阿姆斯特丹這兩個東、西重要據點,可以說是荷蘭海上霸權沒落的分水嶺。自此,倫敦取代阿姆斯特丹,成為新的世界貿易中心。

台灣就是台灣?

也許當下不少讀者覺得,「台灣祖國是中國」不應有懸念。如果「祖國」的一大意義,是該地當下的政經、文化、社會發展格局與「祖國」很有淵源的話,那麼荷蘭其實多少也有點「台灣祖國」的色彩。原因有二:

第一,荷人統治,奠定了台灣的社會結構格局;
第二,定義今天台灣的地緣關係,形塑於荷治年代。

作者指,雖然荷屬台灣時期,在歷史洪流中僅維持了相對短暫的 38 年,但台灣今天的漢人社會,其實也與荷人有關——荷人大量引入漢人勞工到台灣開墾土地,而過程中,對抗原住民政權、「野蠻的土著」,是荷人管治者的一大管治難題。

作者也明確指,當初台灣不屬明朝領地,荷蘭人佔領當地時,明朝並沒有太多意見。此外,台日相當密切的關係,也與荷人有關——由於早期明朝一直不肯直接與荷蘭進行貿易,促進與日本交流因而變成台灣荷蘭總督的重要職責。對台灣而言,中國大陸方面也因此漸成「局外人」。

事實上,2009 年《自由時報》曾有文章引用雍正話語,指在歷史長河中,台灣與中國其實是兩個地域概念。當時雍正這樣說:

「台灣地方,自古未屬中國;皇考聖略神威,取入版圖。」
《世宗憲皇帝實錄》卷十
雖然荷屬台灣時期,在歷史洪流中僅維持了相對短暫的 38 年,但台灣今天的漢人社會,其實也與荷人有關。圖為荷蘭傳教士在台灣。(Jan Willem Pieneman, De zelfopoffering van predikant Hambroeck op Formosa 1662, 1810, 102 x 114 cm)

說了那麼多,這本書的一大價值是,要定義「台灣」,不能不回溯台灣複雜多變的過去。用近著《知識台灣:台灣理論的可能性》其中一篇文章的話說:

「世界上發生的所有的事都牽涉到其他地方,因此台灣的存在就是關係性的存在,絕對不是獨自的存在。」

換言之,回到世界史脈絡,其主要用意,是從根本認識台灣。至於台灣「祖國」之議,則是當中支節。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