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來稿】我不是他的女朋友 一段沒有關係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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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楊靛

我們已經一起一年半了。

不,我們從來都沒有一起。

我和許多人一樣,曾經以為一男一女牽手、接吻、旅遊、共睡一張床、有權獨自留在對方的家、正日為對方慶祝生日,就必然代表兩人是「男女朋友」。事情卻不是如此絕對,這個時代我們擁有自由,我們可以去選擇兩個人相處的方式,結果我與這個男生,就在沒有世俗男女朋友「標籤」的情況下一起了一年半。

兩人的年紀都不輕了,我已經到了三十而立之時,身邊許多人都漸漸定下來,去年某夜我卻在電影院遇到他,說不上一見鍾情,但他初次見我時已對我甚有好感。接下來他一直跟我約會,無論他到哪裏公幹,都會發一些照片與我分享,頻率不算多,每天也就幾個訊息。

於是有天我喝光了一瓶紅酒,問他:「我們是什麼關係?」

「我沒有想那麼多。」他說,「現階段我其實不想要女朋友。」

那刻再斯文的我都想爆粗,可是我還是很鎮定地說:「那你當我是什麼?SP?」

「不是,我很喜歡你,但我沒有那種可以讓你進入我世界的準備。」

(先生,你在說什麼?演文藝戲乎?)「那將來呢?」紅酒已經把我的臉燻紅了。

「將來,我不知道。我真的沒有想那麼多。」他語氣平淡無可判斷他的情緒。

當下我想,以後不要再跟他聯繫了。

結果我與這個男生,就在沒有世俗男女朋友「標籤」的情況下一起了一年半。(視覺中國)

當然,故事能說下去正因為:我又繼續跟他見面。

過了兩個月,我發 WhatsApp 問他:「喂,除了我,你還有跟別人睡嗎?」

「無。」

「那你如果跟別的女生睡,你要告訴我,因為我不知我能否接受。」

「OK,不要擔心。」

於是,我們就開展了這段並非男女朋友,卻是「exclusive」的關係。在愛情裏要學習的東西實在太多太新鮮,我從來沒有想過,這種狀態可以維持這麼久。而當中,我每每有迷惘苦惱的時候。

沒有「女朋友」的標籤,我竟覺得如此沒有安全感。有時早晨我獨自留在他家裏,就瘋狂地尋找有沒有其他女生的痕跡;我每天在 Facebook 看他有沒有新加的朋友,他說去公幹時我都會確認他是否真的在外地,我花了許多無聊的時間,做無聊的事,大抵也不過「女朋友」這三個字。

但擁有「女朋友」的身份,就代表兩人能一直喜歡嗎?就代表忠誠嗎?也不然。

沒有「標籤」的關係,與雙方確認相比起來,是它可以感覺那麼輕。我們可以兩天不通訊,忙起來也可以一個多星期不見,我們沒有必要把對方放在生活的中央。於是,我們先排好其他計劃,才設法與對方見面,不是沒有思念,我是想念他的,他若一星期沒見到我也會熱情地發訊息找我,只是,我們的關係那麼輕巧,它好像不是愛情,但明明又是愛情。我們吵過許多次架,吵到我說出許多人身攻擊的說話,結果我們還是繼續聯繫,繼續看戲、散步、遠足、接吻、睡覺。

但我只在黑夜的時候才敢牽他的手。因為我還是記得,我不是女朋友。

我們兩人,明明是男女間的喜歡,這個東西不單單是友誼,卻沒有承諾沒有愛。

我只在黑夜的時候才敢牽他的手。因為我還是記得,我不是女朋友。(視覺中國)

一年後,有次他口快快說:「我們之間的 friendship……」

「我們之間,你會用 friendship 來形容嗎?」我立馬說。

「不,我們應該是, a bit of everything。」

A bit of everything。一年半了,一點點友誼、一點點愛情、又親密、信任、慾望、理智、又意亂、或情迷。無所標籤的東西,多令人迷失,但又好像滿滿是許多可能性。

這一年半,身邊幾個朋友從認識一個男生/女生至拍拖卻又分手。

而我苦苦惱惱,恍恍忽忽,驚弓之鳥般卻又再迎接我與他的秋天。忍不住,我又問他:「喂,你真的沒有約會其他女生呀?」

「還沒有。」他回答。

也不知出於什麼原因,我跟他說:「喂,那你未來三個月都不要約會,忍埋呢三個月。」

「Why?」

「我三個月後就會搬去第二度,我意思係去外國呀,到時應該唔會再見。」

他沒有回答我。

不要以為我在以退為進,我覺得既然他說清楚了不想要女朋友,我也沒必要再問,我們現在的關係是我們所能接受的。而我說不再見也不過是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把這段感情結束。

我不喜歡他嗎?不是,我超喜歡他的。我喜歡他,喜歡他說時間說得那麼準確:「七時十八分見。」喜歡他享受生活、有許多朋友、喜歡與他討論左翼思想,喜歡他生病,因為他會變得份外依賴我,喜歡他的書架、也喜歡他充滿活力一直說笑話的時候。

但喜歡有盡時,我不能一直喜歡他。他說過,「我沒有讓你走進我世界的準備。」沒能走進他的世界,我也沒能愛他,沒有愛,喜歡只會慢慢下滑。

還是這樣就算了吧。

我跟他說,你想的話,這段日子我們多點見面吧。

他才回答我:「十月我差不多已排滿了,but I will try my best。」

現在是倒數三個月的第十八天。第一次,在面對愛情結束之時,我哭,卻發現自己沒有那麼悲傷。但我那些偶有保留的喜歡與快樂,也是實實在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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