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評】陳奕迅《披風》、《放》:罪人的自白?

撰文:閱評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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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二年前、休息後轉投新唱片公司的陳奕迅,短短數年間憑着他的唱功、努力、多變,登上了近代「歌神」的寶座,受數以百萬計的樂迷的膜拜,成為不少人偶像眼中的偶像。Eason的一首首作品亦膾炙人口,先不計上英皇年代和華星年代的金曲,據Eric Kwok在較早前的節目中曾說,在街上曾聽過正在倒車的貨車司機大唱「夕陽無限好~~~好~~~WOW」就知道,這首歌已經「得咗」。身軀雖大,但數下「輕功水上飄」,就登上歌神寶座。既是歌神,為何卻成了罪人?在近數年,卻開始有樂迷力數Eason「N宗罪」。

既是歌神,為何卻成了罪人?在近數年,卻開始有樂迷力數Eason「N宗罪」。(資料圖片)

1. 由多變變不變

顧名思義,是指Eason作品的曲風「萬變不離其宗」。好,看看不會騙人的數據,Eason在近2013至2016年間所派台的十三首作品中,只有五首並不是以「大歌方程式」(即抒情歌詞 + 深情演唱 + 慢歌)製作,而這五首歌的播放率亦總是不及「大歌」。

2. Eason霸着樂壇獎項

不論派上甚麼作品,Eason的歌曲總是能登上各大音樂流行榜的冠軍位置,即使那首歌本身並不是真的很突出、很優秀,甚或只是公共廣告的宣傳歌曲,順道作「一雞兩味」用以派台。有新生代樂迷戲謔Eason是「樂壇老友記」,在頒獎禮這地鐵上霸着「關愛座」,不願讓座。

3. Hea樂迷?

其實是罪狀1的演化,知道大眾的音樂口味後,便不創新,每年到差不多時候,就會推出與前一年旋律、唱腔差不多的作品,只是歌中所說的道理或有不同,或翻用年前的道理。說穿了,就是看準香港人們的「金魚記憶」。

不論派上甚麼作品,Eason的歌曲總是能登上各大音樂流行榜的冠軍位置。(資料圖片)

其實罪狀還有很多,例如「他不夠我的Oppa靚仔」、「他不夠某某人頭髮濃密」等,但過於瑣碎,所以不作羅列。曾經是樂迷眼中的「神」,為何現在卻被打落凡間,變成人人喊打的罪人?是樂迷變了?還是Eason真是退步了?

除了數據會說話外,其實行動亦能夠代替說話。雖然Eason的派台作品中,大歌所佔的數量多於一半,但不代表他已完全放棄音樂,只視音樂、視自己的嗓子作賺錢工具。只是他可能累了,所以在小弟近年最喜歡的《主旋律》後,Eason亦開始減產、休息,但不代表他放棄自己的歌唱事業,只是他的作品,總是起不了勁,回不了從前的感覺。

經過在2016年的一輪休息,Eason重新出發,瞬雷不及掩耳的情況下,已經將全新的國語大碟都錄製好。當然不只是短短兩句說將會出碟這樣草草了事吧,Eason首先以「雙鬼拍門」的方式,派上了「一快一慢」共兩首作品,聽起來,像是對近年來一項又一項的罪狀作出回應一樣。

陳奕迅《披風》MV擷圖

先看看《披風》這首歌,曲、詞、編、監,看起來都像是一班老朋友在敘舊,無甚特別,都是Jerald、Jerald、Jerald還有易家揚。不!回頭細看,「譚傑明?」沒錯,他是Mr.的MJ,誰說Eason是「樂壇老友記」?遇到好的曲、好的詞,不論來自何許人,他也樂於使用。這次是MJ,但在《主旋律》中,他也敢於採用姜麗文Leslie的曲,更與自稱「最靚仔Rapper」的MastaMic來個Remix,又豈會霸着「關愛座」不願起身?而歌詞的第一句,亦是來自這被視為樂壇衰落罪人的自白:「你以為我屬於天空?我感覺你才是英雄。」的確,加冕為「神」,畢竟只是當年一般樂迷的一廂情願。只要看看Eason歌迷所舉的牌就明白,只稱自己作「臣」,他是知道、認為有更多的人比他做得更好,他也想成為那個披着披風就能飛天遁地的音樂超人,有着無數的超能力。不過,人始終只是人,不能飛,於是努力走,只要咬咬牙,不要灰心,不要沉淪,斷絕與外界往來,即使不能飛,但誰說不准看天空?這份「我不是超人」的歌詞理應沉重,但Eason卻未有使出「萬佛朝中」,力歇聲撕地演唱,卻是閒庭信步,來個「四兩撥千斤」,唱出了那份隨遇而安的感覺。你有你將罪名釘在我身上,我有我享受音樂,就是這份感覺,讓人放鬆,放下執着,樂迷聽起來,或未有如以往的作品那樣同悲同喜,卻嚐到了失去身體重的暢快,隨風飄到那裡,就那裡,的確是首很「不陳奕迅」的作品,卻未有違和感,是種創新了。

雖然在MV中的Eason都是在駕駛,但葛大為要提及的,其實是曲線地勸喻樂迷們不要執着。(陳奕迅《放》MV擷圖)

接着就是《放》這首歌,都是出自Jerald的手筆,節拍來得比《披風》輕快得多(當然,講明係快)。不少樂迷聽畢都會認為,《放》就是《人車誌》的國語版,同樣是輕快歌曲,同樣是談車經。「啊!陳奕迅大膽!又將舊歌一雞兩味?」看來又能加添一項罪狀了?非也非也。與其稱《放》是國語版,不如說這是《人車誌》的變奏吧,就連續集也算不上。何出此言?在Wyman的《人車誌》中,主要所說的,都是男士們對車子的熱愛,將車子成為男士們第二個「老婆」的原因娓娓道來;反觀這首《放》,雖然在MV中的Eason都是在駕駛,但葛大為要提及的,其實是曲線地勸喻樂迷們不要執着,不要如車手們般,執着於盲從導航器上的路線。應該帶着一點膽量跳出框框,打破權威,因為世上的萬事萬物,其實不一定有着絕對正確的答案。

導航器上的路線,終究只是流於理論層面,透過點與線而計得的結果,但車流量、交通燈的等候時間,也會大大影響路線快慢,這是導航器、人造衛星不能計算的。駕車如是,生活如是,音樂亦如是。沒有一種音樂是絕對受歡迎、絕對正確的,亦沒有權威。面對排山倒海的批評,這名罪人在《披風》是間接回應的話,在這首《放》則是正面回應,直接以行動洗去樂迷腦內的刻板印象。在這名罪人Eason眼中,他的音樂不是為討好任何人而作,他的音樂不是在計算過紅與不紅後才作,他的音樂是隨心所欲,自己說的算。

陳奕迅的音樂,在香港樂迷眼中,真的失去了當初靈魂,所以就要把他摒棄,為他安放罪名,由神枱打回凡間,把他釘上十字架?表面的派台作,像是一成不變。但看看他的這兩首新作,樂迷的憂慮、對他的指控,即使不是法官大人,相信也可以由衷地說句:罪名不成立!不過,說真的,樂迷對你這風格的廣東歌非常期待呢!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