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流行樂壇,不能再「單打獨鬥」下去

撰文:李偉民
出版:更新:
本地投資者蝕到怕怕,而大歌星無暇扶持後輩,自己忙於在外面「搵食」,我們再搞什麼本地流行音樂交流活動、頒獎典禮、歌唱比賽、歌星兼職電視藝員等等,都救不了一個只注重「本土化」的香港流行音樂工業……
李偉民
《叱咤樂壇流行榜頒獎典禮2016》得獎者

從90年代起,我為商業電台主持法律節目,每年,電台都請我看他們的樂壇頒奬典禮。近年,我的節目停了,他們依然邀請我去看,是我每年一月一日的好節目。

今年,這頒奬典禮和張學友演唱會撞期,張學友演唱會依然是一票難求,因為國內湧了大量朋友來看,而我卻選擇去這頒奬典禮,支持本地樂壇。當天晚上看到連「獨立音樂」(Indie) 也要當樂壇主流,那能不唏噓?名作家李碧華也看了這典禮,她在文章說:

「……以前的歌手歌星偶像,各有型格,各具實力和魅力……實至名歸,他們那份驕傲、霸氣、光輝,俱往矣,新一代樂迷真慘,池中無魚要『捱』這樣的蝦仔。」

商業電台這頒獎典禮的製作依然精美有型,可是香港樂壇真的大江東去,年年拿奬的都是陳奕迅、容祖兒,差不多超過十年了,其餘的得獎新人歌手,出現了一年,但是過了一年半載,像「試用期」滿,又消失了。

陳奕迅戴上黑超唱《四季》,非常有意境。(黃國立攝)

歌星上台拿奬,對白都是充滿悲涼、自嘲、無奈:

(1) 「唱片監督、作曲人、作詞人、編曲人,只餘下數人」
(2) 「廣東歌的創作和創意都受到局限」
(3) 「我們是『生不逢時』的一代音樂人」
(4) 「樂壇敲起喪鐘」
(5) 「賺錢不多,要姐姐做兼職為我這歌星交租」
(6) 「歌手除了開演唱會,再没有機會在其他show唱歌」
(7) 「做唱片的預算很少,可惜,唱片最後都虧蝕」
(8) 「香港唱片店從93家跌至25家」
(9) 「網上賣歌,要有一千萬下載,才夠獎金,不用蝕本」
(10)「MV放上You Tube,只賺得數百元」

看到的都是哀鳴遍野,大家喊「慘慘慘」!

香港樂壇鼎盛的80、90年代,火紅得難以想像:譚詠麟、張國榮、林子祥、劉德華、張學友、黎明、郭富城、李克勤等等一起參加頒獎典禮爭「最佳男歌星」大獎,那邊廂是甄妮、徐小鳳、梅艷芳、葉蒨文、林憶蓮、陳慧嫻爭「最佳女歌星」大獎,連王菲、鄭秀文還未可以「插針」呢!

今天的「死況」,真的叫人傷心落淚。當然,「死因」複雜:市場變化、科技變化、生活變化、地球變化 …… 種種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總之,「越窮越見鬼」,行業賺不到錢,留不到好人才,於是沒有好的作品,更沒有聲色藝全的歌星,首首都是差不多的K歌,觀眾於是走得更快,造成「惡性循環」。

近年香港唱片店數量一直下降。(資料圖片)

那麼,這個「死況」應該如何救治?我商界的朋友,他們是典型的「香港仔」,他們說:「任何行業,死便由它死吧,難道政府要拯救死去的塑膠花業?假髮業?養豬業?」,這說法其實是很沒有水準的:一處地方的音樂發展,其實是關乎當地人的人文情懷,文化修養,甚至是一個地方的「軟實力」和「 軟武器」,那可以和假髮,塑膠花相提並論呢?

要處理香港流行樂壇的苦況,首先要問,我們要「振興」香港的流行樂壇到底是為了什麼?

1. 讓香港人自己的音樂在本地依然流行,豐富我們的本土文化生活?
2. 讓香港人的音樂成為我們的城市文化「軟實力」,輸出其他國家和地區?
3. 讓香港的流行音樂工業重新在本地及境外興旺,創出經濟收益?

當我們尋求答案時,往往以為(1)、(2),(3)可以共存?這絕對是天真的,「世事兩難全」,這是很多事情的矛盾真相,舉例來說,如果是為了(3),即經濟收益,現實是如果只有生產「普通話歌」,才可以打進國內市場,那麼我們應該打造「普通話流行歌星」嗎?但是,如果這樣做,又會違反上述(1)和(2)的意義,政治極不正確,怎辦?

另一方面,如果只是為了(1)(即豐富港人文化生活)及(2)(即分享香港文化實力),我們又大可以不必依靠流行音樂,因為香港本身的文化藝術有十多類品種,包括繪畫、話劇、戲曲、管弦樂等等,為何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扶掖其中一塊在死亡中的「娛樂事業」呢? 特別是基本上,它是一盤生意?

所以,容許我大膽說一句,要振興香港流行音樂這事情,目標應先確立為了經濟的目的,即(3),然後(3)才可以間接帶來(1)和(2)的得益,最後,大家要有心理準備:香港目前的流行音樂工作者未必是唯一的受益人,但是一定可以間接獲益。

當然,如果業界沒有共識,那政府以至整個社會來協助拯救這工業也作用不大,況且,政府更不會左右業界有某種方向或想法。所以,最重要是業界有些「有心人」走出來,一起公平、務實、明智地探討在香港市場萎縮的時候,如何針對問題,那些是攻?那些是守?那些把它展縮?有策略地發展一套「救亡」的大計,然後當業界財政資源不足的時候,政府如何加以協助?

如果,業界認為香港流行音樂工業有本錢重新上路,成為亞洲區一個「有容乃大,兼收並蓄」的流行音樂生產或貿易基地的時候,則第一件事要做的便是摒除「排他性」。因為香港的市場太小,很難再產生吸引投資者的經濟效益,故此,必須和「音樂大市場」的地區及持份者合作,相信如果我們再「單打獨鬥」下去,註定不行 (你看連荷里活都要和中國合作!)。然後,政府在這合作基礎下,同時撥出一定的資金去支持,則在這三方的合作下,可以讓香港參與一條「流行大市場」的生路。否則,本地投資者蝕到怕怕,而大歌星無暇扶持後輩,自己忙於在外面「搵食」,我們再搞什麼本地流行音樂交流活動、頒獎典禮、歌唱比賽、歌星兼職電視藝員等等,都救不了一個只注重「本土化」的香港流行音樂工業,那我們也只好繼續在每次頒獎典禮上嘆氣吧。

容祖兒與李克勤參與內地節目《我是歌手4》。(網上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