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獸家長】我的美國教育經驗:收到大學生的家長信

撰文:吳俊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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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生的家長與老師聯絡,在筆者眼中其實不算怪獸家長,起碼學生的身份仍然是minor,家長本來就有責任照顧了解孩子的生活,老師與家長在合理情況下互相了解配合亦正常。

如果你以爲大學生是成年人,家長不會參與理會,這個誤會可大了。投訴文化盛行,學生有訴求,如課程負責人不允,不要緊,寫信給院長投訴;院長不理會,不要緊;找媽媽寫,媽媽找律師寫。那麼,結果會如何?以下為筆者及同事在香港及美國的大學教書經驗,到底家長對已經在讀大學的孩子之照顧與保護,可以去到幾盡?

事件一:作弊

學生作弊,被老師逮到。學生問有何證據?老師說他親眼目睹,學生認為被冤枉,父母立即找心理醫生,說兒子被老師冤枉,以致情緒有問題,更找來律師,致信投訴。大學怕事情鬧大,反正沒有証據,叫老師息事寧人。

學生作弊,被老師逮到,父母立即找心理醫生,說兒子被老師冤枉,以致情緒有問題,更找來律師,致信投訴。(視覺中國)

事件二:陪讀

媽媽每天風雨不改,陪女兒上學、午膳、放學。女兒上課,她在教室外等,女兒完全沒有同學朋友。

事件三:致電老師問成績

兒子不讓爸爸知道自己成績,爸爸致電查詢,老師A以學生私隱為由拒絕答覆。同樣情況發生在另一學校,老師B找來學生查問,學生說:「你幫我講仲好」,結果老師回覆家長。教師固然體諒做人父母甚艱難,但教師夾在中間,亦會左右做人難,而且聯絡或回覆家長是人情,不回是道理。

事件四:電郵問成績

媽媽用女兒的電郵寫信給老師,詢問為何女兒考試不及格,同時叫老師不要告訴女兒,她在使用她學校的電郵。同事回覆:

親愛的媽媽,要是你有女兒的電郵密碼,這樣的親密情況,你為什麼不親自詢問她呢?
教師夾在中間,亦會左右做人難,而且聯絡或回覆家長是人情,不回是道理。(視覺中國)

事件五:投訴至院長

法律學院學生請她男友幫她選科註冊,男朋友說選好了之後,她把上課時間紀錄好在她的手機。然而,進到班房,大學的系統沒有她的選科登記。因為消防條例,課室有人數限制,只有登記了的才可以上課,老師請她離去。她堅持不果,找媽媽寫信到院長處投訴。她說:

我女兒男朋友確定幫她註冊了,她才把時間紀錄在手機,如不,為什麼她會把時間紀錄在手機?一定是老師把她的登記刪改了。她一定要入這一班,因為這會影響她的將來。

電腦完全沒有她的登記紀錄,院長認為媽媽與女兒均邏輯欠佳,沒有回覆,只把投訴轉寄老師,讓老師處理。老師把她的投訴電郵轉寄給她所有在著名律師事務所以及銀行工作的律師朋友,務求保證此等人才不會被埋沒。

事件六:成功需父幹

有個富爸爸,女兒預備升大學。他星期五放工,從香港飛到劍橋,約了畢業後別了三十年的大學同學,星期六吃餐晚飯,星期日趕回香港。這麼趕,還要見面?因老同學現今已成劍橋法律學院教授,負責招生,要提醒他女兒報讀了該科。

筆者絕對可以了解父母對子女的愛護,然而過度的照料實會影響子女獨立的能力。如果孩子犯錯,亦欠缺了學習更正的機會,甚至會是非不分,以為有錢使得鬼推磨。而且,筆者經驗,大部分情況大學根本不會理會或處理家長信,除了因為學生私隱,亦不想助長家長過份幫助孩子之風。要學懂放手,孩子才會走得遠。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