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致林鄭:與同志Connect——立法無豁免的性傾向歧視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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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五仔

香港特區成立20周年,政治經濟民生均有重大變革,但同志平權議題上,政府往往採取保守的態度,上屆政府推動平等更是「零意識」,最後只獲得一份花數年時間研究的報告。 

去年一月平機會提交「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報告」,報告中全數性小眾受訪人士均認為在香港受歧視的情況普遍或非常普遍,甚至 88% 受訪者表示,過去兩年內曾在香港因其身份受到歧視。報告充分顯示香港社會歧視情況十分嚴重。政府應盡快著手處理上述問題。

適逢新政府上場,筆者先祝願香港未來會更好。多個月來,林鄭月娥都展示有意修補社會撕裂狀況。同樣,與性小眾同行的最佳辦法,正是立法通過性傾向歧視條例,讓同志在法律上受保障。過往政府為爭取法案獲更高支持度,往往在爭議點上選擇讓步或緩衝措施。然而我們需提醒政府,請勿通過含豁免成份的性傾向歧視條例。香港其他的歧視條例是清晰。不論直接、間接或其他職場上的性傾向歧視定義,例如提供商品、教育、體育等行為作出差別待遇時,都確實對性小眾造成傷害。政府不應容讓某些界別存有灰色地帶。再者,現時香港對性小眾平權的意識依舊薄弱,如條文放寬會降低法案的效力,另一方面更易令市民誤會部分界別有特權,容許該界別歧視性小眾。這對政府積極推倡平等機會和團結社會的方針莫大不同。

去年平機會的民調顯示,市民支持性傾向歧視條例的比率已接近六成。聯合國亦多次促請香港政府盡快立法,落實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條文:「明確禁止基於性取向和性別認同的歧視,採取必要措施制止對同性戀的偏見和社會鄙視,並表示不容忍任何形式的基於性取向和性認同的騷擾、歧視或暴力行為」。因此,同志議題不再是港府的「政治炸彈」,相反條例則是代表香港守護人權的最佳實證。本年至今,芬蘭和德國都通過同性婚姻法案,台灣亦即將通過。國際間對性小眾平權的步伐愈走愈快。性傾向歧視條例將會是現屆政府不能逃避的課題,請林鄭月娥盡快展開平權工作,趕上時代的步伐,與同志we conn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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