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賣樓告中大.博評】學術問題不應搬上法院 凱撒的交給凱撒

撰文:泰倫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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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香港01》訪問一位前中大教授因校方改動其對幾個學生的分數而尋求司法覆核的故事。中大的考試委員會決定凌駕了教授的評分,改變分數以求讓MBA學生畢業,整個事件聽起來似乎是中大黑箱作業、干預學術自由。但了解過事情之後,我們會發現整件事並不是非黑即白這麼單純。

相信有不少讀過大學學位,尤其是付費的授課型碩士學位的人,多少都感受到大專教育界評分的流弊——「鬆手」。現代大學「學店化」,難免多少要把「學生」視為「老闆」。而「老闆」付錢讀書,給他一個不合格或太差的分數有點不近人情,有時會斟酌評分鬆緊度。這些指控在學術界一直流傳,但到底是否屬實,我難以斷言或是總括。畢竟這種指控頗為嚴重,卻欠缺實際證據,只能交回各位看倌定奪。

于宏碩認為中大未有正視問題,在2015年12月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申請司法覆核申請許可。(盧翊銘攝)

但即使評分制度或是標準如何有問題,我想也很難否認這是一個學術問題。其實就連當事人也認為,「評分」是一件學術判斷。在急不及待對中大進行道德審判之前,是否應冷靜地思考一下整個問題——為了一個學術判斷而進行司法覆核,那是否一個很好的解決方法?此事件至終審庭共三次拒絕受理本案的理據,都提到這事件與公眾問題沒有明顯的關係,而且也不涉及學術自由的問題。我們今天常指責一些政客將政治問題訴諸法律不恰當,而這案的判斷也提醒了我們,是否值得把學術問題訴諸法律。

司法制度充其量也只能覆查中大改變分數是否合乎程序正義,而不能為學術準確性作定斷。中大已有既定程序處理評分問題,那很難說服公眾此事為司法問題。當然,輕易給予學生評分假若屬實,的確是值得注意的問題,但輕易將問題帶到公堂上,也並非解決問題的正確方向。

《聖經》中耶穌曾經說過一句話,相信就算不是基督徒也耳熟能詳:

將凱撒的交給凱撒。
中大校友曾子金向校友評議會提交「禁止中大(深圳)畢業生成為本會會員」,將於本周六(2日)的週年大會上討論。(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學術問題應交予學術處理」,似是一個比較妥當的做法。現時大專學校的評分基本上由擔任教師主導,在沒有特殊情況下應該不會有太大改動。但即使同一科目,有時教授老師可能不一樣,而他們評分的標準也不一,設立制度讓學生對評分提出上訴是合理的。至於老師的批分應否改動,是否冒犯了其學術判斷,那應該有一個更公開和諮詢性的學術組織去處理。真正的問題是這個學術組織是否持平,其程序上是否有值得檢討與開放的地方。當時人稱未曾獲考試委員會邀請其作解釋,這可能反映了考試委員會作出評審的過程需要檢討。

當然,當事人曾向商學院院長和大學校長投訴無果,很可能感到投訴無門,而以法律方式求個公道。但這個問題難以從現今的法律層面去解決,而只能促請大專教育界作檢討,讓學生與老師之間能有一個合理的機制去處理批分甚至課堂各種問題。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