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評】雷鼎鳴發表「手機叫雞論」是理性的經濟行為

撰文:麥嘉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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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梁振英公開宣講「以國家名義殺人,係不犯法」,同場的前科技大學經濟學系主任雷鼎鳴則說「我識得朋友叫雞(召妓)嘅,佢話叫雞都可以拎部手機出嚟照 (付款),香港呢啲嘢仲未做得到」。

消息一出,兩者同受批評,過了兩星期仍然不斷發酵,但計算熱烈程度,明顯是雷鼎鳴遠超梁振英。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雷鼎鳴在報章專欄上反擊,諷刺罵他的聲音太微小:

這在社會中掀起了一點微波,我倒是希望波浪能更大一點以刺激思考

這種反應大大引起筆者的好奇心, 刺激了一些逆向思考。

總觀坊間的批評,重點都放在言論的內容上,這方向可能是只見樹木未見森林,忽略了社會因素和兩位講者身份的一個「前」字:特首和大學系主任都是位高權重的職務,當一個六、七十歲、曾經攀上事業高峰的人,由特首和系主任變成「前」特首和「前」系主任,人走茶涼,風光不再,心理適應並不容易;加上長江後浪推前浪,市場競爭激烈,退休人士在失卻平台後要保持知名度和影響力,甚或期望有名與利的回報,必須加倍花心思以求出位,這是理性的經濟行為。循這思路分析,有理由懷疑,梁振英說「殺人不犯法」是希望勝過何君堯「殺無赦」而提出的作 sound bite。

一山還有一山高 ,雷鼎鳴風頭蓋過梁振英,因為「手機叫雞」更有新鮮感和生活化,達到廣告人追求的 wow effect,是高手之作;更精妙的,是論述背後隱藏一個非常重要的訊息,外人不明白,目標聽衆卻心領神會。 

經歷過未有廉署年代的人都有所聞,當年警察入職的第一天,儲物櫃會自動出現隊友貪污而來的現金,「醒目」的人會袋袋平安,「分享」同事的「工作成果」;收錢是一個不明文的入會儀式,表示願意同謀合污並且主動將貪污的罪證交付上司同袍,等同於簽署一份聲明——

各位放心,我是同路人,有罪同當,有好處請預我一份

在古代,這種公開做出反社會或非法行為以搏取當權者信任的行動叫做投名狀。

有評論員懷疑「我的朋友」是自己招供的委婉語,果真如此,就是提醒強力部門審查手機付款紀錄,但外人只能猜,不能作準;唯一可以合理推論的,是朋友之間能交流召妓經驗,理應交情非淺,(普通朋友不會見面就暢談「叫雞」吧?) 教授日常和什麼人交往,有甚麽喜好,在此可見一斑。一個有名譽、有社會地位的人,這樣孤注一擲自揭內幕,難免令人有投名狀的聯想。

收錢表示願意同謀合污。(《廉政風暴》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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