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律師話你知,點解你法律系畢業但搵唔到工

撰文:李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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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聘用過一些律師,有些說每天 7 時下班,太辛苦了,辭職不幹;有些說要去歐洲旅行,辭職不幹;有個最精彩,說工作壓力叫她失眠,辭職不幹。
李偉民
如今不少行家也不願聘用剛畢業的年輕人當見習律師。(Getty Images)

做了律師 30 多年,未見過如此差的就業環境。

許多法律畢業生找不到見習律師的職位,唉,原因有 3 個吧:

第一,今年的經濟環境真的很差,聽說很多律師行都少了三、四成生意;
第二,法律畢業生太多,全日課程或兼讀的,由我那個年代的數十個畢業生,增加至今天的差不多 400 個,供求有點失控;
最後,律師會規定見習律師的實習合約為兩年,大家覺得如果聘用了一個平庸笨拙的見習生,在那兩年內,頭破血流都教不好,朽木不可雕,則不如不要。

世姪求助 所有行家耍手擰頭

有好友問我:「有個世姪,大學法律系畢業,找不到見習律師的工作,可否幫忙?」我的事務所沒有打算擴充,於是打電話問了幾位律師行家,大家的反應是:

我們的年代,每年只有數十位法律學生畢業;現在,每年有三、四百人畢業,行內根本未能吸納這麼多新律師。當年的法律畢業生大部分屬高水準;今天,真的「阿茂阿壽」都可以畢業,有些中文不行,英文不行,思考不行,說話表達不行,連文字表達都不行。真的不知道為何這些法律學生可以畢業?
請了見習律師,付了市場工資,還要勞心勞力地在那兩年實習期吃力地教導他們。經濟好景,律師行收入尚可以的時候,麻煩一點也算吧;但是現在經濟衰退,請一個「新人」回來還要勞氣,不如自己勤力點做埋 Trainee 那份!

我同意在法律行業,有時候供求不單是市場問題。律師供應過多,水準又不夠,只會影響市民對律師的信心。另一位律師行家則指出:

在美國,先要修讀第一個學士學位,唸第二個學位時才可以挑選法律系,這樣有兩個好處:一,避免了一些只是為了讀大學而選擇唸法律的無知學生;第二,做律師,心智成熟很重要,現在的小朋友,23 歲便可以當律師,客戶哪敢用?如是second degree,律師考到牌,都已經接近 30 歲,相對成熟,客戶才會安心啦!

亦有行家說:

真的不明白搞什麼法律兼職課程,大家有沒有聽過「醫生兼職課程」?法律是嚴肅艱深的課程,規定要「全日制」學習才合理,為何容許大學製造那些「兼讀法律系畢業生」? 故此,許多律師行不聘用那些「兼讀 part-time」的法律畢業生。

其實律師行業還有一個現象,便是很多律師行先選擇香港大學的法律學生,然後是中文大學,跟着是城市大學,內裏可能藏有一定偏見,但是也解釋了為何有些法律畢業生找了 1 年,仍是找不到工作。

難得入行 又因捱不得苦辭職

最近,香港律師會決定另行提出機制,所有大學的法律畢業生一律要考律師會的「統一入職試」,才可以做「見習律師」(Trainee Solicitor),可能也是為了解決年輕律師質素下降的現象。

(iStock)

我問過一些年輕律師為何做律師,有些說是父母的期望;有些覺得做律師「好威水」;有些說看了電視,以為律師生活好型,一天到晚可以在酒吧聊天;有些以為律師收入很好;有些想找份安定高級工作,最好可以入政府,或入大企業當法律顧問。大家做了見習律師後,才知道法律行業工時超長,壓力巨大,客人要求多多,律師和律師交手,殺氣騰騰,實在非常辛苦。

我聘用過一些律師,有些說每天 7 時下班,太辛苦了,辭職不幹;有些說要去歐洲旅行,辭職不幹;有個最精彩,說工作壓力叫她失眠,辭職不幹。

我們行業要的是那些熱愛法律、刻苦耐勞、守信盡責的好律師。可惜,現實是買少見少!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