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轉行補習天王】林作「投身教育」可賺大錢嗎?

撰文:麥嘉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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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女朋友競選香港小姐而廣為人知的林作,最近宣佈放棄大律師資格,簽約補習社十年,主力教英文科和海外升學諮詢,林先生接受傳媒訪問時稱,轉行是因為「等錢使」。
筆者非常敬佩林先生的坦白,同時也見識這位前大律師的常識和分析能力,原來與一般人有極大距離,要花五、六年完成法律訓練兼實習後,才知道大律師要有多年實戰經驗才有能力開拓客路、賺取較豐厚收入。但做補習社「投身教育」,是否就保証立刻財源廣進呢?

林作因與港姐冠軍麥明詩交往而贏得知名度。(資料圖片)

芝加哥大學兩位經濟學者Steven Levitt和Stephen Dubner約十年前出版《怪雞經濟學》(Freakonomics)一書,記述他們的一位同僚因緣際會,在九十年代得到芝加哥一個毒販的信賴,以六年時間深入了解販毒集團的運作和分析其賬目,結果發現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原來大部份前線毒販要寄居在母親家中,原因是他們非常窮困,每月平均只有約700美元收入,假如折算為時薪,比最低工資還低,沒能力獨自負擔住所租金!

前線毒販收入微薄,但晉身販毒集團高級頭目,收入就十分可觀,因為最高級的2.2%毒販(120人)拿走了集團一半以上的利益,剩下的一半收入由五千多名成員攤分,這群底層幫會中人,其實是在買一個希望,等機會「升級」才可以大幅改善生活。Levitt和Dubner指出,幫會中人貧富不均,也是大型商業機構以至整個社會的縮影。

上述經濟分析也可應用在香港補習社市場。與林作簽約的遵理學校曾申請上市(但後來擱置),招股書顯示集團2015年聘用391名導師和助教,全年收入約3.3億,一位「頂級名師」的課程為集團貢獻40%的收入,該「名師」年收入3,500萬元(市場估計是教中文的林溢欣——教英文不及中文「好搵」,「等錢使」的林作不妨考慮立刻轉科,省卻五、六年後才醒覺),隨後四位最高薪的「名師」合共為集團貢獻25%的收入,四人共收1,915萬元報酬,平均每人約480萬元,只是林溢欣的14%!餘下的386位導師/助教的總薪酬8,100萬元,平均每人約21萬元。

無論是律師、大律師、醫生、演員等專業人士、還是補習「名師」、黑道中人,做到行內最頂尖的1%-2%,均可擁豐厚收入,中環不少名醫就因每周收入一球(100萬元,即一年5,000多萬)而被媒介稱為「星球人」,但不代表所有從事上述職業的人都大富大貴,任何人包括林作,要賺大錢和賺快錢就要拿些本事出來,單靠知名度恐怕並不能持久。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