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香港相反的芬蘭創科方向

撰文:Live Nor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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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投資生態注重短利,真的能接受高投入低回報的創新經濟嗎?一旦發現短時間的回報尚不及炒樓股票收益,怕稍作投資便鳴金收兵吧。
安尼斯@Live Norish
圖片來源:istock

對於今年施政報告著墨甚多的創新經濟,相信叫不少人摸不著頭腦,何謂「創新」?「創新同經濟又有何干」?

 

不論施政報告或政府政策,至今都對「創新」定位模糊,一時叫香港做創新創意之都,投入數碼化,一時又叫社會創新,培育社企,那創新豈不是成了一個「萬能key」,我賣串魚蛋加上蕃茄醬,不也就是「創新」?

 

跟施政報告提出一頭霧水的創新經濟相比,芬蘭政府的創新政策是很明確的。芬蘭人口540萬,比香港還少,卻被譽為歐洲創新先驅、全球的高科技創新樞紐1,其創新政策應記一功。數大方向,有三:

需求主導創新 (Demand Based Innovation)

政府透過推出不少優惠政策,鼓勵私營界別參與及投資研發,發展出由私營企業界別主導、大學及學術機構配合研發的模式,由於由商界主導,著眼創新需求,有助確保資源用得其所。

香港卻反其道而行,行supply based innovation,由大學先做研發,待有成果了,再尋找商業應用。結果納稅人的錢是花了,但帶來的,只是一大堆被生產力促進局束之高閣的科研產權的IP和Patent,乏人問津。特首早前批評大學一直只專注學術而非應用型的研究,本來不無道理,奇怪是施政報告既倡議發展創科,卻未推出任何主張,改革官僚的創新評核制度。

著重研發投資的生態

科研發展,除了需要長期投入人力和金錢外,還需成熟的研發投資生態:願意長期投資的投資者、專業研究的人才、願配合試用的公私營機構,三者缺一不可。再看芬蘭,也是經過多年長期的研發投資,才領悟出以研發配合傳統的電訊業,從而培養出多個具優勢的創新商業群。數電子遊戲業界,有「憤怒鳥」 的 Rovio及「部落衝突」的Supercell;數再生能源、污水處理、廢物管理和減少排放等環保科技,有Wirepas等;數生物科技(例如生物醫藥及基因技術),有Hermo Pharma。

不少智庫組織力讚施政報告夠前瞻,主打創新經濟有利發展香港高增值行業。但香港投資生態注重短利,真的能接受高投入低回報的創新經濟嗎?一旦發現短時間的回報尚不及炒樓股票收益,怕稍作投資便鳴金收兵吧。更糟的是,現時在香港審核創新項目的人,大多並無創新和創業經驗,以致不少創投批核只如藥石亂投。如此投資生態,創科不亡才怪!

國家創新體系

早於1992年,芬蘭便以國家創新體系概念,棄舊開新,舉全國之力投入創新,以宏觀的方針制訂創新科技政策,並同時涵蓋教育與科學、私營企業的創新活動和科技創新的商業化應用。芬蘭的研究和創新理事會由總理擔任主席,以統籌負責創新教育及培訓的教育與文化部,和負責工業及科技政策的就業與經濟部,一同推動創科發展。二十年後,2012年,芬蘭政府用於研發的總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GDP)的 3.6%;同年,香港相關數字只佔GDP約0.7%。相比之下,香港創科局的統籌和協調能力,令人擔憂。政府部門以往多情願光顧跨國外商,也不支持本土企業;若本土研發繼續不得本地政府支持,何談衝出香港,走向世界?

 

結語

芬蘭以創新經濟聞名,靠的不光是政府口號,而是更注重建立創新生態,及接受新事物的氛圍。施政報告的創新經濟似實則虛,除老調重彈的科研及本身ITF都有的配對基金,毫無實質重點可言。做創新,最重要的是有試用Trial 的環境,接受失敗的文化,其次才是投資生態。時而今日,香港尚未出現一家獨角獸企業Unicorn(超過1 billion USD 的startup),局長卻只呼籲香港創新企業要守規守法,連經營Uber,都得東奔西躲。政策過時守舊至此,卻叫人發展創新,豈不奇怪?唯有寄望創科局在新的施政藍圖能有所作為,假以時日,能追得上如芬蘭般成熟的創新政策,那才是香港未來之福。

【編按:安尼斯,在北歐度過3年美好時光,現在於香港搞startup。】

 

【註1】

芬蘭曾經是一個依賴林業資源的經濟小國, 直至1980年代經濟放緩,傳統伐木、造紙工業沒落,芬蘭才轉型為創新導向的經濟體。 自此,芬蘭以創新享譽世界,Nokia手機一度占了全球市場份額的32.1%。芬蘭出產的手機遊戲「憤怒鳥」及「部落衝突」( Clans of Clash)席捲全球。在世界經濟論壇公布的 2014年網絡發展指數中,芬蘭排名第一。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