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崗三級火.觀點】消防員加辛不加薪 公平待遇無從談起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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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消防員英勇救人而殉職的事件深入民心,坊間亦因而增加關注消防員的程度。近日新蒲崗工廈發生三級火警,消防員在過火過程中獲食肆和市民送上物資支援,足證他們是受到歡迎。然而,消防員的薪酬長期低於警員,但工作性質的危險程度並無相應減少,惹來消防工會和外界的非議。消防員不時要面對出生入死的風險,政府並不能因向殉職消防員追授英勇勳章,便認為足以彌補對其遺屬和同僚的損失。

相信有基本常識的市民也知道,消防員其中一項最主要的職責是在火災中拯救受災的人,但或許甚少人知道,他們從事這份工作要背負怎樣的代價和壓力。其實,除了扶危救急之外,他們還要處理各種雜務,包括清理阻礙道路暢通的倒塌大樹、協助市民拾回跌在危險地方的物品等等,職責範圍可謂異常廣泛。直至去年牛頭角迷你倉四級火,以及今年年初有消防員執行拯救任務時殉職,外界才對消防員待遇的關注度大幅度提高。

火場溫度極高,消防員背着一身沉重裝備,休息時未及卸下已癱倒地上。(林振華攝)

消防月薪低於警員 香港落後東京新加坡多年

按目前的薪級表來看,前線消防員的月薪不足兩萬元,與前線警員相比少2630元,卻一樣要面對出生入死的風險,難怪消防工會就此多次表示消防員遭受不公對待。誠然,這項差別待遇有其歷史淵源,1988年港英政府的《凌衛理報告書》把警隊列為唯一的「緊急紀律部隊」,有獨立的薪級表,與此同時較其他紀律部隊高薪。然而,歷史遺留下來的產物並不表示它一定是合理的。不論根據昔日《凌衛理報告書》中抑或現今文明地區的準則,消防員也絕對符合列入「緊急紀律部隊」的資格。

事實上,《香港01》今年年初便報道,新加坡、東京等地區的消防員薪酬與警員一視同仁,但香港在這方面則多年未見改善,變相對前線消防員造成結構性的剝削。

有食肆向消防員無限量供應魚蛋粉,東主直言:「要盡市民嘅責任,呢班英雄嚟㗎嘛。」(魯嘉裕攝)

須避免「​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此外,有關消防員因工殉職或受傷的補償措施也亟待檢討。可能有些人認為,現時公務員事務局在制訂相關安排時,已能做到所有公務員一視同仁。不過,消防員面對的危險程度遠較其他公務員高。如未能訂立一些令他們無後顧之憂的條件性補償措施,那實會令他們工作時背負明顯更大的壓力,有些消防員甚至會因為要保障家人的生活,或受到家人的施壓而選擇離職。要知道,消防員是非常珍貴的人才,不是每個人也能勝任這份工作,故每多一名消防員的離去,便需花更大的人力物力去尋找新血去填補空缺。可惜的是,就連消防處設立以象徵性意義為主的「消防處紀念日」,也需職員會幾經爭取方可落實。由此可見,不論政府抑或消防局也未對前線消防員有足夠的尊重。

近年多個調查顯示,市民對消防員的滿意程度冠絕於所有紀律部隊,但他們認真的服務態度並無得到合理的獎勵。或許有些人認為,既然他們選擇了當消防員,便理應要有服務市民的良心,不應在回報上斤斤計較。但是,一個合理的制度,既非強行要求所有人達到聖人的境界,亦不應利用別人的良心去進行剝削。只要消防員盡忠職守,不論他們這樣做出於甚麼動機,也理應獲得合理的薪酬,否則公平待遇便無從談起。